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责任制、规章制度、操作规程

安全生产责任制度

第一章 各级管理人员职责

第一条 企业法定代表人职责:

企业法定代表人是企业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人,对事业部职业健康安全工作全面负责。

(一)认真贯彻、执行国家的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标准以及建设公司的安全规章制度、指示、决议,结合建筑工程事业部情况,制定贯彻实施的措施,并检查执行情况。

(二)负责批准、发布建筑工程事业部职业健康安全管理手册和安全方针并定期组织管理评审,提出持续改进的决策意见。

(三)任命管理执行者代表,并授权有关职责和权限,定期检查、评审其工作绩效,持续改进事业部职业健康安全管理绩效。

(四)负责健全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充实专职安全技术管理人员。定期听取安全工作汇报,组织对重大事故的调查处理,决定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奖惩。

(五)组织制定安全生产工作计划、安全生产目标、安全管理制度和安全技术规程,批准重大安全技术措施。切实保证安全生产资金的投入,不断改善劳动条件。

(六)组织成立安全救援领导小组,实施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七)主持事业部安委会的日常工作,负责定期召开安委会会议。

(八)自觉接受上级主管部门的监督检查,及时完成部署的各项安全生产任务。

第二条 总经理职责:

(一)根据总经理授权,具体负责组织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的实施与保持。 (二)定期或随时向总经理汇报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的运行情况。 (三)审核职业健康安全管理手册、程序文件。

(四)审批职业健康安全目标、指标和管理方案,并组织管理方案的实施。

- 1 - / 61

(五)负责组织内、外信息的协商与交流,并组织实施职业健康安全绩效测量、检测与评价。

(六)负责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的审核,检查评价各部门职责履行情况。 (七)负责协调解决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运行中出现的各类重要问题。 (八)负责协调解决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所需的人、财、物资源。 (九)协助总经理做好事业部安委会的日常工作。

第三条 副总经理职责:

(一)认真贯彻职业健康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公司职业健康安全方针,严格按体系文件要求,在所分管业务范围内负责具体落实。

(二)检查、督导、评审分管部门职业健康安全职责履行情况,确保体系有效运行,保障员工的安全健康和生产活动的安全稳定。

(三)对所分管业务范围内由于失职、失察、失责而引发的特别重大事故负责。

第四条 技术总负责人职责:

(一)认真贯彻职业健康安全法律法规和安全技术标准、规范,结合单位实际,制订贯彻实施具体措施,并检查落实执行情况。

(二)协助总经理做好安全方面的技术领导工作,对公司的安全技术工作全面负责。在研究、安排生产技术工作时,应同时研究、安排安全技术工作。

(三)负责组织施工组织设计及安全专项施工方案的审查及专家论证工作,并最终对施工组织设计及安全专项施工方案中的安全技术措施的充分性和适宜性负领导责任。

(四)针对企业存在的重点危险源和严重职业危害因素,领导相关部门开展安全技术攻关活动,确定职业健康安全研究项目,并组织鉴定验收。

(五)组织制定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制定特殊施工工艺的技术措施,督促各生产单位实施和采用新技术、新设备、新工艺时,必须制定相应的安全技术措施。

(六)新建、改建、扩建工程的审查或提出设计方案时,应同时提出安全技术、工业卫生设施方案,同时检查实施情况。

(七)参加重伤以上伤亡事故的调查,从技术上分析事故原因,制定防范措施。

- 2 - / 61

第五条 公司安全生产科科长职责:

(一)协助第一安全责任人贯彻执行各项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和制度; (二)按谁主管谁负责原则,对分管业务范围内的安全工作负责,监督、检查分管部门安全工作各项规章制度执行情况,及时纠正下属失职和违章行为;

(三)认真做好安全工作“五同时”(在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生产的时候,同时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安全工作);

(四)组织制订、修订和审定分管部门安全规章制度、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安全技术措施计划,并认真组织实施;

(五)组织分管部门的安全大检查,落实重大事故隐患的整改,负责审批动火报告;

(六)负责分管部门的安全教育考核工作;

(七)组织对分管部门事故的调查、处理,并及时向第一安全负责人报告。

第六条 企业总会计师职责

总会计师安全生产责任制:

(一)根据公司的章程,统筹落实安全生产材料、设备、技术经费。 (二)按财务制度对审定的经费列入年度预算,确定各类用途的需要并进行统一资金调度。

(三)设立专项资金课目,随时调查、监督使用安全经费的情况,杜绝各类占用经费的现象。

(四)年终进行安全经费使用情况的审计和总结。

(五)及时向总经理汇报安全经费使用情况,以利于领导正确决策。

第七条 分公司经理职责:

(一)分公司经理为各分公司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对分公司的安全生产负全面管理责任。

(二)认真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建筑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标准,

- 3 - / 61

联系客服:779662525#qq.com(#替换为@) 苏ICP备20003344号-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