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贵州师范大学体育艺术节

附件1

2011年贵州师范大学体育文化艺术节总体方案

一、活动主题

丰富校园文化,推动阳光体育活动蓬勃发展,倡导健康、阳光、青春、奋进的人生理念。

二、目的意义

(一)传播体育文化,大力开展阳光体育活动,营造浓厚的学校体育文化艺术氛围,促进大学生素质教育和身心健康发展,全面提高大学生的文化素质和健康素质。

(二)利用多种形式的体育竞赛和丰富多彩的文化艺术活动,促进全校体育文化艺术水平的提高和加强师生员工之间的交流与互动,增进友谊。

(三)以体育文化艺术节为平台,通过开展各项活动,特别是学生体育竞赛活动,发现校内优秀人才,为校园文化体育活动构建人才资源库。

三、组织机构

(一)体育文化艺术节组织机构:校体育运动委员会 联系人:黄祖林 陈 燕 电 话:6701151

(二)体育文化艺术节执行委员会

体育学院、音乐学院、文学院、校工会、校团委、校学生会及各学院团总支、学生会。

四、活动安排

(一)时间:2011年12月1日—3日(周四至周六,共3天) (二)地点:宝山校区、白云校区 五、活动主要内容

为了充分调动广大师生员工的参与热情,体育文化艺术节期间将安排以下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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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学生田径运动会

(二)教职工体育娱乐竞赛项目 1.蛇型接力赛 2.长绳接龙比赛

(三)教职工团体乒乓球赛 (四)灯谜(文学院负责)

(五)教职工个人项目(体育学院每位教师参加项目不得超过2项)

1.健身篮球比赛 2.健身排球比赛 3.健身足球比赛 4.跳绳比赛 5.象棋、围棋比赛 6.羽毛球比赛

(六)健康与体育知识讲座 六、录取名次和奖励办法 (一)录取名次

1.各单项奖励办法见各竞赛项目规程;

2.本次大会学生田径团体名次,宝山校区和白云校区分别按各单位单项名次计分高低排列,甲组取前六名、乙组取前三名。

3.本次大会教职工设立“优秀组织奖”、“体育道德风尚奖”。 (二)奖励办法

教职工代表队,获优秀组织奖的单位分别获500元奖金;获体育道德风尚奖的单位分别获400元奖金。

田径比赛、教职工团体和单项比赛奖励办法详见各比赛规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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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2

2011年贵州师范大学体育文化艺术节

一、优秀组织奖评选对象为参加本届大会的教职工代表队。 二、评选工作由大会竞赛部和奖品部组织实施。

三、评选标准主要以各单位组织工作和参加项目的多少以及获奖名次的多少为主要依据。

四、评选参考依据:各单位填写的推荐表。 五、评选数量:共5名。

六、获奖队由组委会发给奖旗和奖金。

优秀组织奖评选办法及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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优秀组织奖推荐表

单 位: 领队签字:

项 目 数 量 推荐代表队 1 2 3 4 5 队 名(姓名) 备 注 填写说明 1.本表由各单位领队负责填写,一个单位只能填写一份。 3、本表在比赛结束前一天交校工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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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3

2011年贵州师范大学体育文化艺术节

体育道德风尚奖评选办法

为了保证2011年贵州师范大学体育文化艺术节各项活动的顺利进行,激励广大运动员和裁判员团结拼搏,公平竞赛,发扬社会主义体育道德风尚,赛出水平,赛出风格,促进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现制定2011年贵州师范大学体育文化艺术节体育道德风尚奖评选办法。

一、评选对象

2011年贵州师范大学体育文化艺术节教职工参赛队。 二、评选条件

(一)认真执行2011年贵州师范大学体育文化艺术节总体方案和各项目竞赛规程以及有关规定。

(二)各代表团能够加强对运动员的教育和管理,树立良好的赛风。运动员自觉遵守《运动员守则》,组织纪律观念强,比赛作风端正,勇于进取,顽强拼搏,胜不骄,败不馁,能够体现出新时期运动员良好的体育道德风尚。

(三)坚决反对任何形式的弄虚作假和违反体育道德风尚的行为。 (四)在比赛期间出现下列问题之一的,取消代表队的评选资格: 1.已被认定为弄虚作假,或有意串通改变比赛结果、名次等。 2.严重违反大会纪律和赛风赛纪行为的。 三、评选办法

(一)评选工作由大会组委会竞赛部和奖品部负责,根据评选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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