蒙氏教育法在我国实践中存在的问题及解决对策
一、蒙台梭利教育法的内涵
在世界各国探索幼儿教育模式发展及其改革的热潮中,蒙台梭利教育法作为一种优秀实用的教育思想,已经对世界各国幼儿教育的发展产生了非常重大的影响,蒙台梭利教育法指导的教育模式,旨在关注幼儿的素质教育及开发幼儿的潜能。 蒙氏教育的特点及主张在于:1.将儿童视为独立个体,以儿童为本位实施教育;2.主张提供良好的环境,让儿童能够主动投入学习,通过日常生活中的训练,发展完整的人格;3.把握好0-6岁的儿童的学习敏感期,抓住特定时期出现的喜好偏向,取得更好的学习效果;4.蒙氏教师必须深刻认识并理解儿童的内心世界,作为导师为儿童提供适时的指导;5.通过营造环境、提供教具等,协助儿童正常发展,最终目的是培养儿童完善的人格;6.蒙氏教师实施的是因材施教的教育,尊重儿童的不同特点,按照儿童的发展进程进行教育;7.班级组成实行混龄结构,不同年龄孩子之间相互学习;8.蒙氏教育需要非常丰富的教具,给儿童提供工作的材料,让儿童在工作的练习中,逐渐形成完善人格;9:充分尊重儿童,用多元化奖惩制度树立儿童的自尊感;10.接受蒙氏教育的儿童,被给予充分的自由,儿童能够适时地成长,所获成果会在某一时间爆发式地显示出来,显示出儿童更高的心智发展水平。
二、蒙台梭利教育法影响中国的幼儿教育
蒙台梭利教育法被认为是“世界上最好的教育思想”和“世界上一流的幼儿教育”[1],随着我国越来越重视素质教育以及教育改革的深入进行,我国开展了一系列的关于蒙氏教育法的理论研究,并且借鉴蒙氏教育法开展了许多的实践活动。从20世纪90年代开始,蒙台梭利的教育理念越来越多地被介绍到中国并影响我国的学前教育,我国出现了大数量的全部或部分采用蒙氏教育指导的幼儿园。蒙氏教育法带来了许多积极的效应。然而,由于对蒙氏教育法的精髓理解不够,我国的蒙氏教育法实践中还存在一些误区,使其效果不尽完善。只有使蒙氏教育法的运用贴合中国学前教育的现实,才能更好地促进我国学前教育的发展。
三、蒙台梭利教育法在我国实践中出现的误区
1.对蒙氏教育认识上存在偏差,影响实践的效果。首先,对蒙氏教育的理解没有与时俱进,将蒙氏教育束之高阁,信奉不已,这不符合新时期我国学前教育的特点。其次,对蒙氏教育的认识存在片面性导致实践中的以偏概全。蒙氏教育起源于西方国家,在特定的历史背景下萌芽并发展,因此我国在借鉴其理念的时候,要全面的看待。如果不能系统地、完整地吸收整个教育理念,就容易以偏概全。最后,在推行蒙氏教育的过程中容易犯盲从的错误。新教育体系提出的同时,传统教育的一些观念面临着挑战,甚至被认为是过时的,但是还是有其优秀的部分,这就要求我们
在推行蒙氏教育时不能盲从,要结合传统教育的经验教训和我国国情,走出符合中国特色的幼儿教育之路。
2.蒙氏教育实践中泛滥着功利化的思想背离了学前教育的初衷。我国许多幼儿园实行蒙台梭利教育法的目的在于追求经济效益,收取更高的入园费,尤其是私立幼儿园,往往打折蒙氏教育法的旗号来吸引生源,实际上只是学习了蒙氏教育法的形式,仅仅通过购买教具,培训教师等匆忙的准备,使得蒙氏教育的应用只是形式上的表面功夫,对儿童的发展提供不了实质性的帮助。
3.照搬蒙氏教育法,没有认识到其本身存在的局限性,不利于儿童创造性的发展。蒙氏教育注重结构化的学习,儿童的行为遵循高结构化的规则,虽然蒙氏教育强调给予儿童自由的重要性,但这些自由仅限于在教具和时间的选择上的自由,而在如何操作教具的规则上却没有自由,要遵循固定的步骤和方法来操作教具,这种要求儿童按照特定规则重复进行练习、学习的教育方式,实际上使儿童处于被动的地位,对儿童创造力的培养不利。 四、对蒙氏教育法中国化过程中存在的问题的解决方法思考 1.在认识上正确解读蒙氏教育的思想本质。蒙氏教育法的理论研究取得了较大进展,但大部分集中在对教育思想、教具的使用及教育方法的介绍上,在其他领域尚未取得较大进展。因此,我国在利用蒙氏教育法指导实践时首先要从本质上深入理解蒙氏教育的思想,领会其精髓。要从教育领域工作者开始,与时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