尚城社区临时管理规约

尚城社区临时管理规约

尚城社区临时管理规约作者:佚名 时间:2008-4-7 浏览量: 尚城社区临时管理规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根据《物业管理条例》和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建设单位在销售物业之前,制定本临时管理规约,对有关物业的使用、维护、管理,业主的共同利益,业主应当履行的义务,违反规约应当承担的责任等事项依法作出约定。 第二条

建设单位应当在物业销售前将本临时管理规约向物业买受人明示,并予以说明。

物业买受人与建设单位签订物业买卖合同时对本临时管理

规约予以的书面承诺,表示对本临时管理规约内容的认可。 第三条

本临时管理规约对建设单位、业主和物业使用人均有约束力。 第四条

建设单位与物业服务企业签订的前期物业服务合同中涉及业主共同利益的约定,应与本临时管理规约一致。 第二章 物业基本情况 第五条

本物业管理区域内物业的基本情况

物业名称:尚城花园

座落位置:xxx东路尚城社区

物业类型:住宅/商铺/车位

第六条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商品房买卖合同,业主享有以下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所有权:

、由单幢建筑物的全体业主共有的共用部位,包括该幢建筑物的承重结构、主体结构,公共门厅、公共走廊、公共楼梯间、户外墙面、屋面等。经全体业主同意,建设单位、管理公司可指定共用部位的相应范围给部分业主、商户管理和使用,或作为尚城公共配套功能服务。

2、由单幢建筑物的全体业主共有的共用设施设备,包括该幢建筑物内的给排水管道、落水管、水箱、水泵、电梯、冷气设施、照明设施、消防设施、避雷设施等;

3、由物业管理区域内全体业主共有的共用部位和共用设施设备,包括围墙、池井、照明设施、共用设施设备使用的房屋、物业管理用房等。 第七条

在本物业管理区域内,以下部位和设施设备为建设单位所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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