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X农村商业银行非信贷资产风险五级分类

XX农村商业银行

非信贷资产风险五级分类实施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真实、全面、及时反映XX农村商业银行非信贷资产风险状况,规范非信贷资产风险分类操作与管理,建立风险识别预警和风险抵补机制,提高非信贷资产质量和管理水平,防范化解金融风险,根据银监会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农村合作金融机构非信贷资产风险分类指引》、《XX省农村信用社非信贷资产管理暂行办法(试行)》、《XXXX农村商业银行非信贷资产风险分类管理办法》等法律规定,结合我行实际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 本细则所称非信贷资产是指总行资产负债表中除信贷资产以外的各类资产。根据非信贷资产风险和损失程度的不同,划分为安全性和风险性两类。其中:

安全性非信贷资产主要包括现金及周转金、存放中央银行款项、存放联行款项等非信贷资产项目。

风险性非信贷资产主要包括专项央行票据、同业债权、待处理抵债资产、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投资类资产、委托及代理资产、固定资产、在建工程、无形资产、递延资产、待处理财产损益、固定资产清理、历年亏损挂账等非信贷资产项目。

第三条 非信贷资产风险五级分类的目的: (一)促进我行树立审慎经营、风险管理的理念。

(二)真实、全面、动态地反映非信贷资产质量,充分揭示非信贷资产的实际价值和风险程度。

(三)发现和分析非信贷资产使用、管理、监控、催收、处置等各环节存在的问题,加强对非信贷资产的风险管理,提高非信贷资产质量。

(四)为判断非信贷资产减值准备充足性提供依据,建立科学合理的非信贷资产减值准备计提制度。

(五)为计量、监测资本充足率,评价经营管理能力提供依据。 第四条 总行风险分类应遵循以下原则:

(一)风险原则。风险分类以非信贷资产的内在风险为主要依据,以预计损失程度为主要分类标准。

(二)真实原则。广泛搜集非信贷资产的各类信息,严格按照分类标准、方法和程序进行分类,充分估计现实与潜在的风险状况,全面、真实反映非信贷资产的风险程度。

(三)审慎原则。对非信贷资产的风险分类进行定性定量相结合地分析、评估,科学合理地划分风险类别。对减值迹象判断困难或计量精确性受到影响的,应运用审慎的专业判断和稳妥的分类方法。

(四)动态原则。当出现有可能影响非信贷资产风险的因素时,应适时、动态地对相关资产进行重新认定与分类。

第二章 风险分类的核心定义和方法

第五条 按照非信贷资产的风险和预计损失程度,依据分类标准和方法,将风险性非信贷资产划分为正常、关注、次级、可疑和损失五个类别,其中后三类合称为不良非信贷资产。非信贷资产预计损失,指按照会计审慎性原则,根据所掌握的全部信息对可能形成的损失而并不一定是事实形成损失进行的合理估计和评价。

风险分类标准的核心定义是:

正常类:资产未出现减值迹象,资金能够正常回收,没有足够理由怀疑资产及收益会发生损失。其基本特征为“一切正常”。

关注类:资产未发生减值,但存在一些可能造成资产及收益损失的不利因素。其基本特征为“潜在缺陷”。

次级类:资产已出现显著减值迹象,即使采取各种可能措施,资产仍可能形成一定损失,但损失较小。其基本特征为“缺陷明显,损失较小”。

可疑类:资产已显著减值,即使采取措施,也肯定要形成较大损失。其基本特征为“肯定损失,损失较大”。

损失类:在采取所有可能的措施或一切必要的法律程序之后,资产仍然全部损失或只能收回极少部分。其基本特征为“基本损失”。

第六条 在对信用风险、市场风险、操作风险、流动性风险等进行分析的基础上,结合非信贷资产的形态、对象、权属、账龄等因素,对不同的非信贷资产相应使用风险分类法、账面价值法、可变现净值法、成本与市价孰低法和专家判定法等分类方法进行质量分类。

(一)风险分类法。根据资产账龄、交易对手履行合同和债务偿还能力等进行质量分类的方法。

主要适用于专项央行票据、同业债权、投资类资产、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项等。

(二)账面价值法。根据资产的特性、合同及账面的价值,能直接确认有无损失或损失程度,将资产直接按照账面价值和损失程度进行质量分类的方法。

主要适用于安全性非信贷资产和待处理财产损溢、历年亏损挂账等。

(三)可变现净值法。以风险性非信贷资产账面余额,扣除其可变现净值或可收回金额后的差额部分,作为预计损失的质量分类方法。可变现净值是指以资产预计售价减去预计相关处置税费后的金额。

预计损失计算:预计损失额=资产账面价值一可(已)变现净值;

预计损失率=(预计损失额/资产账面价值)×100%。

主要适用于待处理抵债资产、固定资产、固定资产清理、无形资产等。

(四)成本与市价孰低法。根据投资成本与市价孰低的原则,估算投资损失的质量分类方法。

预计损失计算:预计损失额=资产账面价值一公允价值; 预计损失率=(预计损失额/资产账面价值)×100%。 主要适用于投资类资产等。

(五)专家判定法。以风险性非信贷资产实际情况为基础,经专家组综合判定研究确定预计损失的质量分类方法。

主要适用于资产情况复杂、资料不全、信息有限,不能使用上述分类方法确认损失的资产。专家组可由非信贷资产风险分类工作领导小组成员组成,也可聘请社会中介机构和有关专家组成。

第三章 风险分类标准

第七条 安全性非信贷资产依照账面价值法一般可认定为正常类。 第八条 风险性非信贷资产具体分类标准如下: (一)专项央行票据

根据风险分类法,确定“专项央行票据”风险类别为: 1.在兑付期内的专项央行票据直接认定为正常类。 2.在延长兑付期内的专项央行票据直接认定为关注类。

(二)同业债权

“同业债权”包括:拆放同业(含拆放银行业、拆放金融性公司和调出调剂资金)、存放同业款项(含存放联社款项)和买入返售资产等,均采用风险分类法进行质量分类。 1.拆放同业

(1)正常类是指交易对手能够履行合同,没有足够理由怀疑拆借本息不能按时足额偿还。一般具有以下特征:

①交易对手经营正常,主要经营指标合理,现金流量充足,能正常足额偿还债务; ②拆借未到期;

③本笔拆借能按期支付利息; ④如有担保,担保合法、有效、足值。

(2)关注类是指尽管交易对手目前有能力偿还拆借本息,但存在影响债务偿还的不利因素。一般具有以下特征:

①宏观经济、行业、市场、交易对手内部经营管理或财务状况发生变化,对正常经营产生不利影响,但其偿还债务的能力尚未出现明显问题;

联系客服:779662525#qq.com(#替换为@) 苏ICP备20003344号-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