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生产台账记录管理制度

安全生产台账、记录管理制度

1、为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管理基础工作,完善安全生产台帐、记录的标准化、规范化,特制定本制度。

2、公司及下属各安全生产责任单位必须建立安全生产台帐。具体要求为:

2.1、安全生产会议记录台账

按要求填写会议时间、地点、会议名称、参加人员、主持人、记录人等内容,做好到会人员的签到记录,摘录记录会议主要内容。 2.2、隐患排查整改记录台帐

定期组织安全检查,如实填写检查时间、检查地点、检查人员、检查对象、检查内容、检查发现的问题、处理意见、限期整改时间及反馈,并让受检单位责任人签字 2.3、安全事故记录台帐

按照有关的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记录事故发生单位、时间、地点、经过(包括伤亡和损失、接到报告时间和上报时间及采取的措施等应报告的内容),并严格按照“四不放过”原则,进行事故原因及责任分析,填写事故处理意见。

2.4、安全生产责任制台帐,包括与上级或下级签订的安全生产责任书,及与安全生产责任制有关的其他材料。

2.5、安全生产制度台帐,包括安全生产机构设置、事故应急预案、岗位责任、操作规程等材料。

2.6、安全生产宣传教育与培训台帐

按要求记录安全生产宣传教育活动的名称、时间、地点、对象、人数、教育培训的相关内容情况。 2.7、安全管理文件汇编台帐

包括本单位下发和接收上级各有关部门的有关安全生产的文件,记录文件的标题、收发文号及收发文时间。

2.8、其它与本单位安全生产有关的各类台帐。

3 、台帐要求书写规范、字迹清晰、保存完整,防止缺、少、漏现象发生,严禁弄虚作假。

4 、台帐的归档要及时,公司各责任处、室,在每次安全生产活动(如安全生产会议、安全检查活动等)结束后3天内,必须将有关的台帐整理好,报专职台帐管理员处归档。

5、各单位需指定专人负责安全生产台帐的记录、收集和整理,如人员工作调动,要认真做好台帐的交接清点工作,台帐资料应按年度妥善归档保管。

6、若因台帐整理不完整、归档不及时,造成不良后果的,各相关责任处、室要承担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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