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章 认识世界和改造世界
一、认识的本质
1、实践和认识活动的基本结构。主体——从事实践和认识
+活动的人。客体——实践和认识的对象。中介——实践和认识的工具系统。 2、主客体之间的相互关系及其相互作用的过程。主客体之间能够形成实践关系(改造和被改造)、认识关系(反映和被反映)和价值关系(需要与满足)。 3、实践对认识的决定作用。(1)实践是认识的来源。(2)实践是认识发展的根本动力。(3)实践是检验认识是否具有真理性的根本标准。(4)实践是认识的最终目的。
4、认识、理论对实践的指导意义。(1)实践受意识的支配,这决定了实践离不开认识的指导。(2)认识活动及其成果具有相对独立性,遵循其特有的活动方式和发展规律,一经形成便能反作用于实践。(3)认识对实践的指导表现为多方面:认识可以使主体了解、把握主体和客体及其相互作用的规律性,指导实践;认识可以使主体在实践之前确定自身的需要以及客观实际的目标、方案、步骤和措施;认识可以指导主体将局部经验上升为理论;认识还可以使主体实现对自身的认识,并自觉调整自己的活动,以适应客体的需要。(4)正确的认识会使实践获得预期的效果,错误的理论将误导实践。
5、认识的本质。在实践的基础上主体对客体的能动的反映。(1)马克思主义认识论立足于实践的观点,全面地分析和说明了人反映世界的社会性、主体性和能动性。(2)马克思主义把辩证法贯彻于反映论,指出人对世界的能动反映是充满矛盾运动的辩证过程。
6、唯物主义反映论和唯心主义先验论的对立。唯物主义认为,认识是从外物到感觉和思想的过程,认识主体对客体的反映。唯心主义则认为,认识是先于经验和外物的东西。主观唯心主义认为,认识是心灵自身的创造。客观唯心主义认为,认识是上帝或绝对精神的产物。
7、辩证唯物主义和旧唯物主义反映论的区别。旧唯物主义把认识看作一个消极的被动的过程,它脱离了实践和辩证法来谈论认识。辩证唯物主义把实践和辩证法引入到认识中,认为认识是主体对客体能动的反映。 二、认识的规律
1、感性认识和理性认识及其特征
感性认识:是认识的初级阶段,感性认识离不开人的感觉经验,是对事物的现象、事物的各个片面、事物的外部联系的认识。感性认识有三种形式:感觉、知觉和表象。
理性认识:是认识的高级阶段,是人借助于抽象的思维对感性认识进行加工、整理、概括而形成的关于事物的本质、事物的内部联系和事物的全体的认识。理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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认识有三种基本形式:概念、判断和推理。
2、感性认识和理性认识的辩证关系。(1)感性认识和理性认识是相互依赖的:一方面,理性认识依赖于感性认识;另一方面,感性认识有待于发展为理性认识。
“悟性不能直观,感觉不能思维。唯有二者联系,始能发生知识。”——康德 (2)感性认识和理性认识是相互渗透的:一方面,感性认识中包含着理性认识的因素;另一方面,理性认识中也包含着感性认识的因素。(3)感性认识和理性认识辩证统一的基础是实践。这不仅表现在感性认识和理性认识都来源于实践,而且由感性认识到理性认识也是在实践的基础上进行的。(4)割裂感性认识和理性认识的辩证关系犯两种错误:唯理论:片面夸大理性认识的重要性和可靠性,否认感性认识的作用。经验论:片面夸大感性认识的重要性和可靠性,否认理性认识的作用。
3、从感性认识飞跃到理性认识的条件。(1)要勇于实践,深入调查研究,获得丰富的、可靠的感性材料,这是感性认识上升到理性认识的基础。(2)要充分发挥认识主体的能动性,经过头脑的思考作用,运用科学的思维方法,对感性材料进行科学的提炼和加工:去粗取精——去伪存真——由此及彼——由表及里。 4、认识过程中的理性与非理性因素。理性因素指人在认识过程中的理性直观和理性思维能力,它在认识中的作用主要有:指导作用,解释作用,预见作用。非理性因素指认识过程中的情感、意志等因素,它对于人的认识能力具有重要的控制和调节作用,表现为:动力作用,诱导作用,激发作用。
5、从理性认识到实践的飞跃。这次飞跃有着更为重要的意义,这是因为理性认识只有回到实践中去,才能得到检验和发展,才能达到改造世界的目的。从理性认识到实践的飞跃需要具备一定的条件:(1)理论要同具体实践相结合,化为指导实践的具体观念。(2)理论付诸实践,要有正确的实践方法。(3)理论要为群众所掌握,真正化为群众的意志和行动。(4)从理性认识到实践的飞跃还需要一系列的中间环节。
6、认识辩证运动的反复性与无限性。
认识运动的反复性:人们对于一个复杂问题的认识,往往不是经过从感性认识到理性认识、再从理性认识回到实践两次飞跃就能完成的。而是要经过从实践到认识,再从认识到实践等多次反复才能完成。原因:第一,主体对客体事物的认识要受客观事物本身的发展过程及其表现程度的限制。第二,主体的认识要受到各种历史条件和科学技术条件的限制。第三,主体认识还要受到自身条件的限制。 认识运动的无限性:即使人们对某一具体事物的具体认识,经过“实践——认识——实践”的多次反复得到了正确的认识,但是客观事物及实践过程本身的推移发展是没有止境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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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认识与实践的具体的历史的统一。(1)能使我们避免割裂理论和实践二者统一的“左”的和右的错误。(2)可以使人们自觉地尊重群众的实践,坚持党的群众路线 。 三、真理。
(一)真理及其特点
1.真理:标志主观认识同客观实际相符合的范畴,是人们对客观事物及其规律的正确反映。
2.真理具有客观性、绝对性和相对性三个特点。(1)客观性:A在真理性的认识中包含着不以人的意志为转移的客观内容。B检验真理性的标准――实践也是客观的。(2)绝对性:A任何真理都标志着主观同客观的符合,都包含有不依赖于任何人的客观内容,都同谬误有原则的界限,都不能被推翻,否则就不成其为真理,这一点是绝对的、无条件的。B人类的认识按其本性来说,能够正确认识无限发展着的客观世界,认识每前进一步,都是对无限发展着的客观世界的接近,这一点也是绝对的、无条件的。(3)相对性:A从整个客观世界来看,任何真理性的认识只是对某一部分或片段的正确反映,人类已经实际达到的认识总是有限的。B从特定事物或现象来看,任何真理性的认识,都只是对该对象一定方面、一定程度、一定层次的正确反映。 3、绝对真理与相对真理的辩证关系。
第一,绝对真理和相对真理是相互对立的,它们是同一个真理的两种不同的属性,相互区别,不能混淆。第二,绝对真理和相对真理相互渗透和相互包含,相对真理中包含有绝对真理的颗粒,绝对真理总是通过相对真理表现出来。第三,相对真理和绝对真理又是相互转化的。真理是一个过程,人类认识是从相对真理走向绝对真理、接近绝对真理的不断深化的过程。
绝对真理与相对真理辩证关系原理的方法论意义。(1)可以指导我们树立正确对待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的科学态度:既坚持又发展,在坚持中发展,在发展中坚持。(2)为我们提供了一件批判绝对主义和相对主义的思想武器。 4、真理与谬误的关系。
5、检验真理的标准问题。实践是检验真理的唯一标准。实践作为检验真理的标准既是确定的 ,又是不确定的。确定性指其唯一性和绝对性,不确定性指任何实践都是一定历史条件下的实践,它无法一次性地证明或驳倒认识的真理性,实践队真理的检验也是一个不断发展的过程。 (二)真理与价值的统一。
1、人类实践活动的两个原则:追求真理(真理原则)和创造价值(价值原则)。 2、价值及其特征:价值指的是外部对象与人之间形成的一种需要与满足的关系。价值具有主体性、客观性、社会历史性、多维性四个特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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