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会一层议事规则对比-Cay

三会一层议事规则对比-Cay

董事会是公司经营管理的决策机构,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在《公司章程》和股东大会的授权范围内,负责公司发展目标和重大经营活动的决策,对股东会和全体股东负责。 董事会对外代表公司,董事长是公司的法定代表人。公司总经理在董事会领导下负责日常业务、经营和行政管理活动,对董事会负责并报告工作。

董事会接受公司监事会的监督。

公司高级管理层包括总经理、副总经理、总会计师、董事会秘书。 董事会 高管层 监事会 股东会 董事会每年至少召开经理办公会每月召开监事会每年至少召开股东大会分为年度股两次会议,由董事长一次,由总经理主持,两次会议。会议通知东大会和临时股东大主持,于会议召开至于会议召开前3天通应当在会议召开至少会,需要召开年度股少5日前通知全体董知部门以上管理干5日以前书面送达全东 大会和临时股东事。 部。 体监事。 大会的情况及召开时间依照公司章程的规定执行。 临时股东大会应于会议召开15日前以公司章程第九章规定的方式通知各股东。 有下列情况之一的,有下列情况之一的,经监事会召集人或三 有权向股东大会提董事会应至少在3个(1)总经理可随时召分之二以上监事提议出提案的主体包括: 工作日内召集临时董开专门会议。 时,可召开临时监事 (一)公司董事会; 事会会议: (2)总经理认为必要会会议。临时监事会 (二)公司监事会; (1)董事长认为必要时; 会议应在会议召开前(三)单独或合并持时; (3)牵涉公司全局性五日将会议通知以书有公司3%以上股份(2)三分之一以上的工作又必须作出决议面方式送达全体监的股东。 董事联名提议时; 时; 事。 (3)监事会提议时; (4)部门以上领导提 (4)总经理提议时。 议时; 董事会会议通知包括经理办公会会议由办监事会会议通知包括股东大会的通知包括以下内容: 公室组织,指定专人以下内容:举行会议以下内容: 会议日期和地点; 负责会议通知和记的日期、地点和会议(一)会议的时间、会议期限; 录。办公会通知包括期限,事由及议题,地点和会议期限; 事由及议题; 以下内容: 发出通知的日期。 (二)提交会议审议发出通知的日期。 会议日期和地点; 监事会会议由监事会的事项和提案; 会议期限; 召集人召集。监事会(三)以明显的文字事由及议题; 会议应当由二分之一说明:全体股东均有发出通知的日期。 以上的监事出席方可权出席股东大会,并 办公会应当有记录,举行。如有必要,可可以书面委托 出席会议的总经理应邀请公司董事、总经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当在记录上签字。会理或其他高级管理人加表决,该股东代理议记录由办公室保存员列席会议。 人不必是公司的股并移交公司档案室存东; 档,会议记录保存期(四)会务常设联系10年。 人姓名、电话号码。 股东大会通知和补充通知中应当充分、完整披露所有提案的全部具体内容。 拟讨论的事项需要独立董事发表意见的,发布股东大会通知或补充通知时将同时 告知独立董事的意见及理由。 议案应包括以下内容: 议案名称; 议案的主要内容; 建议性结论。 会议记录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会议召开的日期、地点和召集人姓名; 出席会议的人员姓名; 会议议题; 发言人发言要点; 决定事项; 总经理签名。 监事会审议事项范围包括但不限于以下事项: 最近一次董事会和股东会决议的事项; 上一次监事会会议确定事项的办理情况; 审查公司财务决算报告情况,从监督角度提出意见或建议; 对公司预算执行情况、资产运行情况、重大投资决策实施情况、公司资产质量和保值增值情况进行分析评价; 讨论监事会工作报告、工作计划和工作总结; 公司章程规定属监事会监督、审查、评议的事项; 董事会提议的事项或监事提议的事项。 股东大会的通知包括以下内容: (一)会议的时间、地点和会议期限; (二)提交会议审议的事项和提案; (三)以明显的文字说明: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书面委托 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的股东; (四)会务常设联系人姓名、电话号码。 股东大会通知和补充通知中应当充分、完整披露所有提案的全部具体内容。 拟讨论的事项需要独立董事发表意见的,发布股东大会通知或补充通知时将同时 告知独立董事的意见及理由。 股东大会对提案进行表决前,应当推举两名股东代表与一名监 事代表共同负责计票、监票,并当场公布表决结果,决议的表决结果载入会议记 录。审议事项与股东有利害关系的,相关股东及代理人不得参董事会会议应当由二分之一以上的董事出席方可举行。每一董事享有一票表决权。会议议程由董事长决定;董事会作出决议,必须经出席会议的董事过半数通过。 需提交经理办公会研 究决定的项目,由该项目负责人将审批事项资料送交总经理; 审批办公费用按财务管理制度规定权限审批;超过审批权限报董事会审议批准。 经营层投资、工程维修以及其它经营活动投资需办公会研究确定后,按审批权限报董事会批准。 加计票、监票。 股东大会决议分为普通决议和特别决议。 股东大会作出普通决议,应当由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1/2以上通过。 股东大会作出特别决议,应当由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 下列事项为普通决议事项:(一)董事会和监事会的工作报告; (二)董事会拟定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三)董事会和监事会成员的任免及其报酬和支付方法; (四)公司年度预算方案、决算方案; (五)公司年度报告; (六)除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或者公司章程规定应当以特别决议通过以外的其他事项。 下列事项为特别决议事项:(一)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 (二)公司的分立、合并、解散和清算; (三)公司章程的修改;(四)公司在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或者担保金额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的; (五)股权激励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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