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电网公司文件
国家电网生技[2005]400号
关于印发《国家电网公司十八项 电网重大反事故措施》(试行)的通知
公司系统各区域电网公司,省(自治区、直辖市)电力公司,有关单位:
为认真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工作方针,完善各项反事故措施,进一步提高电网安全生产水平,国家电网公司通过总结分析近年来公司系统发生重大事故的特征,在原国家电力公司《防止电力生产重大事故的二十五项重点要求》的基础上,组织制订了《国家电网公司十八项电网重大反事故措施(试
行)》,现印发执行。
做好防止电网生产重大事故的措施,是保证电网安全稳定运行的重要条件,是制造、设计、安装、调试、生产等各个单位的共同任务。因此,各有关方面都应认真贯彻落实十八项电网重大反事故措施。
本重大反措并不覆盖全部反事故技术措施,各单位应根据本重大反措和已下发的输变电设备预防事故措施,紧密结合各自实际情况,制定具体的反事故技术措施,认真贯彻执行。
附件:国家电网公司十八项电网重大反事故措施(试行)
二○○五年六月十四日
附件:
国家电网公司
十八项电网重大反事故措施
主题词:电网 反事故 措施 通知 抄送:中国电力工程顾问集团公司。 国家电网公司办公厅 2005年6月15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