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件1
天津市工程技术核物理专业 工程师、高级工程师资格评审标准
(试行)
一、适用范围
(一)本市核物理技术专业领域是指:辐照技术应用、核分析技术及仪器仪表、辐射化学等三个专业方向。
1.辐照技术应用侧重于电子加速器产生的电子辐照应用与钴-60产生I射线辐照应用。
2.核分析技术及仪器仪表侧重于利用射线与物质相互作用产生的物理效应对元素及某些物理量进行的分析及测量。
3.辐射化学侧重于利用辐射引起物质中的化学效应,开发相关产品的技术及工艺。
(二)本标准适用于主要从事核技术专业的科研、设计、开发、生产和技术管理等岗位的工程技术人员。在上述岗位上工作的工程技术人员申报工程师、高级工程师资格时,必须依照本标准进行评审。
二、基本条件
(一)申报高级工程师、工程师资格的专业技术人员,必须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祖国,遵纪守法,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积极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
(二)在任现专业技术职务期间,历年业绩考核均应达到“称职”标准以上。
三、学历和资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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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申报工程师资格应具备大学本科毕业或大学专科毕业学历,取得助理工程师资格后并担任本专业助理工程师职务四年以上。
(二)申报高级工程师资格应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获得博士学位,取得工程师资格后并担任本专业工程师职务二年以上。
2.获得硕士学位,取得本专业工程师资格后并担任本专业工程师职务四年以上。
3.大学本科毕业,取得本专业工程师资格后并担任本专业工程师职务五年以上。
四、基础理论和专业知识
(一)评审工程师资格应考查其是否比较全面系统地掌握了本专业大学本科以上水平的基础理论和专业知识,以及通过继续教育达到知识更新的程度和水平。根据所从事的专业岗位工作需要,其具体科目上可以有所侧重。
1.基础理论和专业知识
(1)辐照应用专业:普通物理、高等数学、机械原理、计算机原理及应用、电工原理、无线电基础、普通化学、原子核物理、原子核物理实验方法、原子核电子学、辐射技术基础、辐射防护、加速器物理基础、真空技术等。
(2)核分析技术及仪器仪表专业:普通物理、高等数学、无线电基础、数理方法、计算机原理及应用、普通化学、原子核物理、原子核物理实验方法、原子核电子学、自动化理论基础。
(3)辐射化学专业:高等数学、普通物理、无机化学、分析化学、有机化学、电工学、物理化学、结构化学、辐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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化学、高分子化学、辐射剂量学、原子核物理实验方法、辐射防护等。
2.相关知识
(1)了解本专业国内外发展状况及趋势,了解本专业技术标准、法规等。
(2)了解全面质量管理的概念和理论、方法。 (3)了解与本专业有关的市场营销、技术经济分析、环境保护等基本知识。
(4)掌握计算机应用知识,能结合工作上机操作。 (二)评审高级工程师资格应考查其是否具有本专业系统坚实的基础理论和专业知识,以及通过继续教育达到知识更新的程度和水平。根据从事的专业技术工作特点,其具体科目上可以有所侧重。
1.基础理论和专业知识
除按所从事的不同专业方向应分别具备四(一)1条规定掌握的基础理论和专业知识内容外,还应对其研究、设计、制造的产品所涉及的主要专业理论有比较深入的研究,并对某一分支的技术领域有独到见解或专长。
2.相关知识
(1)熟悉本专业国内外技术水平和发展趋势及与本专业相关的国际、国内技术标准、技术规范及有关法规等。
(2)熟悉全面质量管理的概念和理论、方法。 (3)熟悉计算机原理,能够运用计算机对本专业相关的数据、信息进行收集和分析处理。
(4)熟悉其他与本专业工作有关的基础知识。 五、实践经验和工作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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