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墙装饰工程承揽合同
甲方(定作人): 法定代表人: 乙方(承揽人): 法定代表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条例》以及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经甲、乙双方协商,就加工承揽下列工程,明确双方权利、义务及经济责任。为加强双方的相互配合,保证甲方邮政生产楼装饰工程顺利竣工。双方达成以下合同条款: 一、标的
本合同甲方委托乙方制做的grs装饰件及安装工程标的额约为:人民币 元。
二、制作grc装饰件规格、单价(单价款单位:平方米/人民币元)
序号 1 2 3 grc装饰件名称 规格 数量 单价 合计 注:以上每平方米grc装饰件固定结算价,包含:包工、包料、包一切税费,grc装饰件的总平方米及合同总金额以最后交工实际测量平方米为准。 三、工程概况及承包范围
1、工程名称: 邮政局生产业务楼欧式外观装饰工程; 2、工程地点: 邮政局生产业务楼施工现场;
3、承包范围:grc装饰件安装,艺术修形、刮腻子、修磨、涂料粉刷;
4、承包方式:包工包料(grc装饰材料厂商: ); 5、工程造价:本工程总造价按乙方于 年 月 日上午参加 组织的工程招标会上中标单价,竣工按中标单价及实际工程量决算。
四、工程期限与保障责任
1、本工程施工期限为自甲、乙双方在本合同签章生效之日起计 天; 2、甲方要求变更方案或增加工程内容所涉及的时间在原定工期外顺延; 3、因现场停水、停电、运输进场障碍或出现不可抗拒因素造成工期顺延,乙方不承担责任。 五、甲方责任
1、提供现场施工用水、电、堆放材料场地及施工人员食、宿临时用房; 2、提供施工用双排脚手架;
3、负责施工现场各施工单位间的协调工作; 4、严格监督施工质量,组织工程验收。 六、乙方责任
1、负责安装中所有有材料供应。施工主要材料必须有合格证明资料,如:材质单、合格证等;
2、认真组织施工,严格按《grc外装饰工程施工验收标准》施工; 3、施工中因乙方责任造成的人身、设备事故,乙方负全部责任; 4、负责安装所涉及部位已完成工程的成品保护工作;
5、因乙方责任工程质量不符合合同要求,乙方应无偿修理或返工,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由乙方承担。
七、工程付款及结算方式
1、本工程全部工程造价及结算方式按下列方式办理:本工程已经招标认价、原预算单价甲方不再审计。应甲方要求工程变更增减,其费用依据预算明细的单价计算工程量,据实计算汇总工程总价款;
2、乙方带料进场开始施工 日内,甲方拨付工程总价 %的工程款; 3、乙方安装完成,验收报告签字之日起 日内,再拨付工程总价 %; 4、工程质保金为工程总价 %,质保期 年。质保金在 年后无工程质量问题时,于 年 月 日付清。 八、施工及竣工验收
1、安装要符合欧式装修风格,线条明畅、凹凸对正,尺寸标准及形位误差应服从于实际艺术效果;
2、如施工中甲方要求变更施内容、范围、应征得乙方同意并办理补充条款,并经甲、乙双方现场代表签字作为合同附件进入决算,否则乙方有权拒绝施工; 3、甲方应在收到乙方工程竣工通知后 日内,组织验收。超过 日未予答复时,乙方有权视为已验收合格并要求甲方支付工程款。 九、乙方服务承诺
1、乙方承诺为甲方制作的grc装饰件保修两年,使用寿命不少于 年,如出现质量问题,乙方一年内免费为甲方更换grc装饰件,两年内免费维修,超过两年维修只收取材料费,维修保证 小时赶到现场; 2、乙方承诺对本单位安装的grc装饰件工程,进行终身维护;
3、因甲方原因造成的grc装饰件损坏,乙方保证进行维修,但要收取材料费。 十、双方违约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