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税务系统绩效管理体系

我国税务系统绩效管理体系:发展、成效和特色

税收是重要的政府职能。我国税务系统在职干部接近80万人,约占公务员总数的10%。税务系统绩效如何,关乎国计民生。国家税务总局高度重视绩效管理工作,积极探索,大胆实践,目前已初步形成较为成熟的绩效管理体系,大幅度提高了公务员绩效和组织绩效,有力地保障和促进了税务系统的改革和发展,对于推进法治政府、廉洁政府、服务型政府和创新型政府、加快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发挥了重要的作用。

一、税务系统绩效管理体系的发展阶段

我国税务系统实施绩效管理经历了四个发展阶段。

(一)1.0版绩效管理体系:初创型

作为一种新的管理模式,现代绩效考核起源于西方国家的公务员制度,最早起源于英国。美国1887年正式建立了考核制度,强调要以工作考核为依据来确定文官的任用、晋级及加薪,该论功行赏的方式称为“功绩制”。绩效管理是创新政府管理方式的重要举措,推行绩效管理促进了管理的科学化和精细化,该政府管理机制偏重于管理操作和实践创新。

我国从20世纪80年代引入和追踪西方政府绩效管理与评估的理论研究,在借鉴发达国家应用进展的基础上,各地政府相继关注于行政管理效率,借鉴私营部门目标管理的方法,针对公共服务质量较差的现实,先后以政府目标责任制、政府效能监察、社会服务承诺制及行风评议制度等活动为依托,在政府及公共部门进行了有关政府绩效管理与评估的实践探索。

税务绩效管理是一个组织动态运行完整的各绩效管理环节之间相互依存、相互融合的系统。包含着不同的环节,首先是计划的制定,即通过管理者和被管理者之间的有效沟通,达成对于工作目标和标准的统一意见,是一个对于组织目标整合的过程,也是一个逐步形成绩效契约的过程;其次是目标的实施,通过严格执行预先的计划来完成工作任务,对部门的工作进行真实的优劣评价,根据实际实施过程中出现的新情况及时调整计划,增加计划的可行性及适用性,并针对不同的考核周期组织绩效评估,对于实现绩效计划的程度及时评价;最后是结果的反馈及改进,通过不断改进来提升组织绩效是绩效管理的根本目的,通过管理者与被管理者之间的沟通来寻找工作中的差距,促进个人及组织在今后的工作中提质增效。

面对日益艰巨的税收工作任务,为了更好地做好管理工作、提升整体绩效,我国的税务部门开始推行绩效管理。2014年是税务部门绩效管理的启动之年,从1月起,国家税务总局在总机关及九个省(市)税务机关进行试点,探索绩效管理模式,运行1.0版绩效管理考评指标体系。主要做法是,首先确定一级税务机关的绩效目标,然后依此制定每个干部的绩效目标,并收集与绩效有关的信息,定期对单位和员工的绩效目标完成情况进行评估和反馈,通过改善干部工作绩效来提高单位整体绩效。税务部门推行的1.0版绩效管理体系是对绩效管理初级阶段的探索,更是一次突破和创新。

(二)2.0版绩效管理体系:考核型

2014年7月1日起,税务系统开始全面推行绩效管理。各级税务机关按照税务总局推出的2.0试行版绩效管理体系,逐级分解落实指标,并结合各自工作重点,编制对本级税务机关和系统考评的指标体系,建立了绩效管理运行机制,并完善了各项工作措施,使各省税务局对省局机关和系统的绩效管理运行覆盖面达100%。2.0版绩效管理体系的推行促进了制度框架和指标体系的初步建立,基本形成了自总局到县局、从上而下、国税地税一体、机关系统同步的逐级联动、五级覆盖的整体运行格局。

绩效管理的全覆盖促进了考核制度进一步完善。从总局机关和对省局的考评看,改革发展类工作和纳入督办的重点工作完成率、办结率和完成质量普遍较高,各单位以绩效管理为抓手、以指标分解定责任落实、以过程管理推工作进度、以绩效分析促问题整改、以日常考评促提质增效,绩效管理推动工作落实、倒逼机制完善等作用日益凸显。

如辽宁省国税局为了让绩效工作更有着力点,实行了“三单”制度,将任务清单、问题清单及结果清单作为管理工作的抓手和衡量指标落实的重要载体,实现了对于全员工作的任务监控和工作记录,将全省国税系统的16828名税务干部中16225人纳入绩效考评,占比达到96.5%。辽宁省国税局绩效办公室主任赵伟指出:“绩效考核让工作措施更详细具体,考评方式更为方便快捷”。

(三)3.0版绩效管理体系:管理型

2015年开始正式实施3.0版绩效管理体系,进一步发挥了“指挥棒”的作用。3.0版绩效管理体系与传统的考评或单纯的目标考核不同,其绩效管理更加注重控制过程,关注管理的各个环节。基于3.0版绩效管理体系,全国税务系统特别重视节点管理、日常监控和督查督办,改变了“年初签订责任状、年底考核发奖状”的老套做法。税务总局专门成立了绩效管理领导小组和办公室,并要求各省税务局参照总局模式建立健全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既要注重整体设计,又要突出重点,分步实施,积极稳妥地推进。通过不懈努力,使绩效管理工作从考评这一个环节拓展为管理各个环节全过程的绩效管理。

税务工作具有专业性较强、风险性较高、基层工作繁重及工作成果可量化的特点。针对税务工作的特点,3.0版绩效管理体系能够引导管理者在工作中贯穿绩效管理的理念,用创新的思维去认识问题,用科学的分析方法、工具来分析工作,用管理手段紧抓落实。

(四)4.0版绩效管理体系:治理型

税务部门业务同质化、管理垂直化、手段信息化,为实施绩效管理提供了有利的现实基础。2016年起,税务系统绩效管理体系平滑升级为4.0版,引入了多元主体参与绩效管理,省、市、县三级税务局分别结合实际,根据上级的绩效指标制订考核下级及机关部门的绩效指标。

4.0版绩效管理体系更为完备和成熟,其有六个主要特点:一是关键指标突出,通过对指标的合理调整,对党中央、国务院重大的决策部署以及税务总局的重点工作任务实现了全面覆盖,尤其是涵盖了《深化国税、地税征管体制改革方案》中需要2016年启动或完成的任务;二是实现了动态调整,将年度中间重要涉税事项,及时纳入考评;三是优化了加分减分项目;四是强化了分档指标;五是提高了机考水平;六是制作了指标模版,合理分解指标。

4.0版绩效管理体系实行司局个性指标考评与领导批示相挂钩,以及司局与省局之间的关联考评。为了进一步加强考评主体的多元性,实行督考合一,将中央及总局组织的督查督办、审计监察等监督中发现的问题纳入减分项目。通过实施全面的绩效监控,可以实现各级各部门的自我管理、自我评估,达到自我改进和提高的效果。

通过多元主体的引入,4.0版绩效管理体系将税收现代化战略目标路线图、时间表及责任书清晰地呈现在各级税务机关及税务工作人员面前,有利于引领我国税务系统凝心聚力、抓好落实。

二、税务系统绩效管理体系的应用成效

我国税务系统实施绩效管理取得了明显的成效,新华社《瞭望》周刊、《国内动态清样》等重要媒体都作过报道,在第十届国际税收征管论坛上得到了国外同行的积极评价。

税务系统绩效管理体系是部署任务的航标、落实工作的抓手、评价效能的基准,通过组织绩效与个人绩效“双轮驱动”、过程控制与结果运用“动真碰硬”,横向到边、纵向到底、任务到岗、责任到人的格局基本形成,为贯彻执行中央决策部署、落实税收改革发展重任提供了有力保障。税务系统开展的绩效管理工作具有高位推进、上下联动、闭环运行、自我更新的特点,在全国处于领先地位,是中央国家机关推行绩效管理的成功典范。

(一)促进了税务重大改革和重大政策落实

税务系统绩效管理工作以服务于党和国家工作大局为战略导向,紧密围绕并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和五中全会精神以及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认真落实《深化财税体制改革总体方案》、《深化国税、地税征管体制改革方案》,坚持将绩效管理的战略目标和重点任务有机结合,促进了税务重大改革决策部署的落实。所以说,税务系统绩效管理既是一次政府管理模式的创新,也是一项具有重要意义的深层次改革。从税务系统1.0到4.0版本绩效管理体系来看,其战略理念、指标体系及评估方法一直在不断地创新和更新,彻底改变了税务系统传统的管理方式。在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背景和要求下,税务系统通过推行绩效管理积极落实中央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等政策方针,取得了显著的成效。

(二)提升了税务系统行政效能

税务系统绩效管理保障了日常工作的整体性及互动性,促进了工作目标的落实。通过将目标任务的层层分解,落实到各个部门、基层及具体的岗位,落实到每位税务人员,考评部门通过对绩效客观公正的评价,能够全面地掌握日常每项工作的运转状况。据统计,在绩效

联系客服:779662525#qq.com(#替换为@) 苏ICP备20003344号-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