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金及银行存款管理制度

现金及银行存款管理制度

为规范公司货币资金管理,特就现金及银行存款的相关问题做如下规定:

第一章 现金管理制度

1. 现金收支

1.1 设置“现金日记账”,逐日逐笔顺序登记现金收支业务;

1.2 现金收入的外来原始凭证上加盖“现金收讫”戳记,并由出纳人员签章; 1.3 如需取现金时,出纳需填写《取现申请单》,须有财务经理、总经理、董事长签

字后方可取现。

1.4 存取现金5000元以上须二人同行并由公司派专车存取;

1.4 现金支出后在原始凭证上加盖“现金付讫”戳记,并由领款人签字; 1.5 现金支出范围

1.5.1 支付个人劳务报酬; 1.5.2 员工工资及报销;

1.5.3现金可支付单位结算金额起点1000元以下的零星开支;超过结算起点以上

的支出,应报财务部审核并报财务经理批准,方可用现金支付; 1.5.4 各种报账必须有批准手续、付款手续和付款凭据 1.5.5现金可支付公司各部门临时借用备用周转金。

2. 现金管理

2.1 不得为其他单位或个人套换现金; 2.2 不准编制虚假用途套取现金; 2.3 不准白条顶库;

2.4 现金库存限额伍万元人民币; 2.5 不准私设小金库;

2.6 存放现金必须使用保险柜,保险柜钥匙由出纳专人保管,密码不得外泄,号码必须

打乱,并不定期的更换保险柜密码;

2.7 财务负责人对库存现金要定期或不定期清查和盘点。

3. 现金记账及盘点

3.1出纳人员依据会计人员填制的,经审核的有效凭证进行账务处理;记账凭证逐日、逐笔序时登记现金日记账。

3.2每日业务终了,应盘点库存现金并与现金日记账当日余额进行核对,作到日清月结; 3.3现金出现长、缺款时,应及时报告主管经理,并在其他应收、付款中登记,待查明原因,经批准后,列入损益;

第二章 银行存款管理制度

1 .银行存款收入

1.1 设置“银行存款”日记账,每日逐笔顺序登记银行存款收款业务; 1.2 收取支票,及时送存银行,不得跨日; 2.银行存款支出

2.1 单位间往来除特殊情况必须通过银行存款支付; 2.2 支付货款,必须填写收款单位详细名称;

2.3 预付货款时,必须同时收到相关业务合同复印件方可付款。

2.4 银行间资金的调拔,必须填写《资金调拨单》注明转款理由、并且财务经理、总

经理签字,方可转款。

2.银行存款管理规定

2.1 银行账款未达账项要查明原因,最长不超过三个月必须解决,如出现重大性差错,须及时上报主管经理,查明原因,并视其性质追究相关人员的经济、法律责任; 2.2 不准套取银行信用 2.3支票的使用规定

2.3.1支票经管人员须将支票存入保险柜内保管 2.3.2不准签发空白支票;

2.3.2不准在未签发的空白支票上事先盖好签章; 2.3.4办理账户注销手续,应将空白支票交回银行;

2.3.5不准出借或转让支票; 2.3.6不准签发空头支票;

2.3.7不准签发与预留印鉴不符的支票; 2.3.8不准将支票交给其他单位或个人代为签发;

2.3.9支票遗失,应由责任人立即向开户银行挂失,并向公安部门报案;如因保管、使用不当造成损失,由当事人自行负责;

第三章 出纳工作职责

1.现金方面

1.1 及时登记现金日记账,作到日清月结,账款相符;

1.2 每月末出纳与会计共同盘点现金,填写现金盘点表并签字后,交财务经理审核、签字;

1.3 保存好金库钥匙、密码、转账支票、印鉴人名章,确保安全; 1.4 钱账分管;

1.5 负责分公司、办事处的款项拨付工作; 1.6 负责银行票据和有价证券的保管,保证其安全; 1.7 银行存款周报表、现金周流量表的填制并报送财务经理;

1.8 提现时,5万以下(含5万)出纳需要持有财务经理签字后的取现申请单方可取现,

超过5万元,须有财务经理及执行副总裁签字后的经理申请单方可取现。

2.银行存款方面

2.1定期去领取银行对账单,与银行日记账余额进行核对,发现差错及时查对;月终由会

计编制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交财务经理审核、签字; 2.2 银行存款开户要求

各分公司在银行开户应向总公司财务部申报,经批准后方可开户。原则上不得超过五个:基本户、纳税户、货款存款户、备用金户、贸易机动户。 2.3 银行资金调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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