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团绩效考核管理办法

XX集团有限公司 绩效考核管理办法

二〇一二年十一月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目的

为促进公司管理现代化,建立科学的管理制度,充分发挥员工的积极性和创造性,通过绩效考核促进上下级沟通和各部门间的相互协作,提高企业的整体管理水平,帮助员工提升自身工作水平,从而有效提升公司的整体绩效,根据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考核原则

(一)公开、公平、公正原则。考核内容和流程向考核对象公开,以事实为依据,以过程的公平性保证结果的公正性。

(二)分类考核原则:根据不同的考核对象,分别制定绩效考核的内容、指标、考核主体,体现以岗位为依据的区别对待性。

(三)简单实用原则:绩效考核紧密结合集团公司实际情况,同时充分考虑绩效考核操作需要,体现实用性、易接受性。

第三条 适用范围

本管理办法适用于经过定编后的公司所有部长及以下在岗员工。 第四条 绩效考核组织机构

为保证绩效考核工作顺利进行,保障考核结果的客观性、有效性,公司设置绩效考核小组对绩效考核进行统一管理,综合部(人力资源部)为绩效考核日常工作归口管理部门。

绩效考核小组构成:公司总经理、副总经理、综合部(人力资源部)负责人、工会小组组长、职工代表(通过工会选举产生)。

绩效考核小组职责:

1、审议、批准与绩效考核有关的制度;

2、审定考核过程中的问题;

3、为部门及中层干部的部分指标打分;

第二章 绩效考核体系

第五条 绩效考核分类

根据公司工作需要,按照考核对象把绩效考核划分为部门绩效考核、中层干部绩效考核和一般员工绩效考核三个类别,分别设置考核指标、确定考核主体和权重。(考核主体指,为指标打分的人或部门)

第六条 绩效考核周期

公司的绩效考核分为季度考核与年终考核:

(一)季度考核是指每季度按照考核表中设置的指标对考核对象考核。 (二)年度考核是在年底按照四个季度的平均值直接计算分数。 第七条 部门绩效考核

部门绩效考核内容包括工作计划完成情况、日常工作履行情况、服务与协作和控制项目四个指标,具体考核指标及权重设置详见表1。

表1 部门绩效考核指标设置表

考核指标 权重 内 容 说 明 1、各部门每个季度初期工作计划完成情况 制定部门工作计划。 2、计划包括公司下达的50% 重点工作,和部门内安排的重点工作。 3、工作计划必须超过5项以上。 评价标准 基础分100分: 1、计划工作一项未完成扣20分; 2、每一项未按节点完成扣1-10分; 3、每一项完全达到预期效果不扣分,基本达到预期效果扣1-3分,未达到预期效果扣4-7分,完全未达到预期效果扣8-10分。 绩效考核小组 考核主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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