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城镇供热十三五规划

《河北省城镇供热“十三五”规划》

中期评估报告

2019年5月

目 录

一、总体进展情况 ....................................................................... - 0 -

二、规划目标实现评估 ............................................................... - 0 - 三、存在问题分析 ....................................................................... - 8 - 四、下步措施及重点工作 ........................................................... - 9 - 附表一 全省分类供热方式情况汇总表 ................................... - 9 - 附表二 全省供热热源、设施及用户情况汇总表 ................... - 9 -

《河北省城镇供热“十三五”规划》是河北省供热行业的第一个总体发展规划,是“十三五”时期全省供热行业发展的指导性文件。强化供热规划的职能定位和作用,强化规划控制,促进供热可持续发展,是全省供热管理工作的重要内容。

按照河北省城市建设工作部署,为进一步加快河北省城镇供热建设,确保到2020年底完成《河北省城镇供热“十三五”规划》各项要求,河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对《河北省城镇供热“十三五”规划》开展了中期评估工作,并由河北省城乡规划设计研究院和河北和腾城乡规划设计有限责任公司编制完成了《<河北省城镇供热“十三五”规划>中期评估报告》。

评估报告截止日期为2018年12月31日。 规划范围为河北省行政区内设市城市、县城。 一、总体进展情况

规划实施以来,我省供热规划体系不断完善,各项规划

保障措施基本落实,城市供热快速发展,供热保障能力和供热管理水平大幅提高,为实现规划目标而确定的各项重要任务、重点项目、重点工程按计划进行,大型热源建设、供热节能、老旧供热管网改造、供热资源整合、热计量收费试点等重点任务均取得了阶段性进展。

二、规划目标实现评估 (一)清洁供热率 1.规划目标

全省县城及以上城市集中供热和清洁能源供热基本全覆盖,清洁供热率达到95%以上(约束性指标)。其中2017年达到75%以上(约束性指标),大气污染防治传输通道城市(石家庄、唐山、廊坊、保定、沧州、衡水、邢台、邯郸市,以及定州、辛集市)20万人口以上县城基本实现集中供热和清洁能源供热全覆盖。

2.发展情况

“十三五”中期,全省供热事业继续快速发展,锅炉替代工作圆满完成,老旧管网改造工作持续推进。

截至2018年底,全省各设区市、县、区皆实现了集中供热,全省总供热能力12.49亿平方米;总用热面积12.35亿平方米,相比“十二五”期末增加1.67亿平方米;集中供热面积10.51亿平方米,相比“十二五”期末增加1.96亿平方米。

“清洁供热”是指供热过程中各类污染物排放指标满足现行国家政策、标准的各类能源供热方式的统称。截至2018年底,全省热电联产(燃煤)、区域锅炉房(燃煤)、清洁和可再生能源(燃气、工业余热、地热能、光能、生物质和电能等)等供热面积达到12.10亿㎡,占全省总用热面积的97.98%,即全省清洁供热率达到97.98%。

3.评估意见

“十三五”期间,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大气污染治理工作,印发了《关于强力推进大气污染综合治理的意见》和为落实《意见》要求制定的18个专项实施方案。其中,涉及城镇供热方面的有农村散煤治理、城镇集中供热、燃煤锅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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