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地政府推进中小企业培育工作主要内容.

各地政府推进中小企业培育工作主要内容

一、转变观念,全面、深刻认识资本市场在地区经济发展中的作用 现代经济的核心是金融市场,金融市场的核心是资本市场,资本市场具有筹集社会资金、优化资源配置和转换企业经营机制等功能,善用资本市场,可以实现地区经济超常规发展和制度创新,对培育具有国际竞争力的大型企业集团、实现税收与财政收入可持续增长、促进产业结构优化升级、提升城市知名度和综合竞争力,具有非常积极的意义。要将利用、发展资本市场与利用外资、招商引资放在同等重要的位置去认识,要转变政府在利用、发展资本市场中的“无为”观念,充分认识政府在利用、发展资本市场中的规划、引导和扶持作用。

二、制定资本市场发展目标和方针

在地方经济发展规划以及每年政府工作重点中确定制定资本市场发展目标和方针,作为中小企业培育工作的指导方针。

三、建立垂直管理的上市培育组织机构

要设立专门的协调指导机构和配备专职负责人员开展中小企业培育工作。一般可设立上市培育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省(市)主要领导兼任,经贸、外经贸、财政、工商、国土、房管、税务、发展计划、环保、法制、科技、劳动保障等部门的主要负责人为领导小组成员,负责上市培育工作的综合组织、协调工作,具体职责包括:①制定发展资本市场、促进企业改制上市的综合战略和工作规划;②监督、考核资本市场办公室及其他部门推进企业改制上市工作及业绩;③协调解决重点企业存在的困难及改制上市障碍;④与证监局、交易所、中介机构等建立良好的沟通渠道。

上市培育的具体工作由上市培育工作领导小组下设的资本市场办公室负责,职责包括:①执行上市培育工作领导小组的各项决议;②具体组织企业培训、数据资源库的建设等;③企业、中介机构、交易所、监管部门间建立顺差沟通机制;④其他与企业改制上市相关的具体事务。同时建立考核评价制度,对发展和利用资本市场成绩突出的个人、单位进行表彰奖励,对进展缓慢的予以通报批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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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简化程序,提高效率,为企业改制上市提供“绿色通道”

企业改制上市过程中,需要很多部门出具文件、办理证照(详见附件1《中小企业改制上市涉及地方政府部门出文环节一览表》)。地方政府要推动有关部门树立“围墙内的事企业做,围墙外的事政府做”的意识,主动、积极为企业改制上市排忧解难,提供便捷、优质、高效的服务,采用各种切实有效的方式和措施,调动一切资源,简化程序,提高效率,通过“绿色通道”快速办理,特事特办。

五、积极培育中小企业后备资源

1、利用统计部门、科技部门、中小企业部门等单位掌握的中小企业信息,开展中小企业上市资源普查活动,摸清当地符合发行上市新标准企业的基本情况以及具有上市潜力的高成长企业情况。

2、分类建立拟上市企业培育数据库,排出上市后备队伍分类培育名单,分类进行指导,形成“培育一批、改制一批、辅导一批、申报一批、核准发行一批”的上市批次推进格局。

3、举办改制培训班,宣讲资本市场功能、标准、要求等相关知识,提高企业对于资本市场的认识,引导企业按照资本市场要求进行规范运作。

4、搭建信息交流、融资对接平台。积极联系交易所以及有关证券、会计、法律、资产评估、风险投资、担保、银行、咨询等中介机构,采取座谈、联谊、网上咨询等形式,加强中小企业与有关中介机构沟通和交流。

5、适时组织有关部门和企业到交易所和其他地区考察,学习其他地区利用和发展资本市场的举措,交流通过改制上市实现规范发展的经验。

6、通过政府各相关部门联席会议的形式,对重点企业改制上市的上市障碍问题进行研究,提高政策协调效率。

7、建立重点联系制度。逐家了解企业上市进展情况,对重点培育上市的企业,指定固定联系人员,指导企业进行改制,协助解决上市过程中出现的问题,重点沟通、协调,加快其上报进程;

8、建立绿色通道制度。即对于重点培育上市的企业在改制、资本运营等过程中涉及的各项审批,特事特办,提供一条龙服务;处理涉及拟上市公司有关问题时,在依法依规的前提下加快工作进度,支持企业尽快申报上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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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建立中介机构资源库,向企业通告中介机构联络方式、执业状况,供企业选择中介机构时参考。将具有一定规模和发展潜力的企业推荐给中介机构,为中介机构在当地开展工作提供方便。

10、加强对证券监管机构的沟通,建立指导和支持企业改制上市的协作机制,交流信息,开展互访和挂职锻炼,合作对企业进行调研、培育、引导和服务工作。

六、出台鼓励、支持中小企业改制上市的具体措施

以下为部分地区支持企业改制上市优惠政策汇总,仅供参考: 1、对企业改制上市予以直接奖励或财政补贴支持

(1)对进行改制上市的中小企业直接给予资金资助。如深圳市2006年出台《科技型企业成长路线图计划》,对企业改制、辅导、中小企业板上市分别给予10万、100万、200万元的资助。

(2)每年组织对当地股份公司规范运作评比,对前几名企业及其经营管理层予以精神和物质上的奖励。

(3)部分地区对上市企业按照融资额的一定比例对企业、企业领导层或相关人员进行奖励。

(4)上市当年度依法缴纳的企业所得税和营业税、增值税,以上年实交数为基数,超过当地平均增幅部分的地方留成部分由财政全额结算奖励给企业。

(5)企业为了上市,在改制(包括新设)过程中,涉及资产过户过程中缴纳的营业税、城建税、契税,将资本公积、盈余公积、未分配利润转增为股本所交纳的个人所得税,上市发行后由财政将地方分成部分以技术开发专项补贴形式等额返还企业。

(6)设立企业上市工作专项扶持资金,由当地财政在年度预算中安排。对拟上市企业所必需的前期费用,从上市工作专项扶持资金中垫支,待企业上市后归还。如企业在一定时期内未实现上市目标,则如数收回财政支持资金。

2、土地出让及规费优惠政策。很多企业在改制前使用的土地为行政划拨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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