驳回商标注册申请复审申请书(正文样式)

驳 回 商 标 注 册 申 请 复 审 申 请 书

申请人名称:广东某某餐饮管理有限公司 通信地址:广州市XXX 法定代表人姓名:李四 职务:执行董事

商标代理机构名称:茂名市名扬商标事务所有限公司 地址:茂名市茂南区人民北路90号富煌大厦7楼

评审请求与法律依据:

恳请国家商标评审委员会撤销商标局的部分驳回决定,对申请人申请注册的商标在全部商品上给予核准注册。

事实与理由:

我公司前以 申请注册,申请号为 (以下简称申请商标),指定使用商品/服务是第 类的“ ”。

但国家商标局受理后,于 年 月 日以第 号通知书引证 已经注册的第 号 商标(以下简称引证商标)近似,驳回了申请人的申请。

申请人于 年 月 日收到商标局的商标驳回通知书,对此裁定不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三十二条之规定,特向贵会提出复审申请,请予以裁决。具体理由如下:

一、我司申请商标与引证商标标体不近似,申请商标理应给予核准注册。

下面是申请商标和引证商标的直观对比: 图样 图样

申请商标 引证商标

第一,就商标构成及整体外观来看, 。故,申请商标与引证商标在商标构成、整体外观上区别明显,不易引起相关公众的误认。

第二,就商标读音呼叫上, 。因为发音呼叫不同,不易使相关公众对商品来源产生误认,所以不构成近似商标。

第三,就含义上讲, 所以不构成近似商标。 综上所述,第 号申请商标,与引证商标并不属于近似商标,不易引起相关公众的误认,依法应给予核准注册。

二、我司申请商标与引证商标申请保护商品类型不同,不属于类似商品,依法应给予核准注册

我司申请类型 ,引证商标申请类型 在原料、销售渠道、使用方式、功能上存在较大差异,对于普通消费者而言,在消费习惯上一般不会认为以上商品生产者之间存在关联,不构成类似商品的近似商标,故应给予核准注册。

三、关于申请商标的具体使用情况等的证明材料

公司简介、荣誉、商标保护、商标创意等

总之,申请人认为申请商标和引证商标未构成相同、类似商品上的近似商标。申请人恳请贵会依法撤销部分驳回裁定,对申请商标在全部商品上给予核准注册。

附件:

申请人章戳(签字) 商标代理机构章戳 代理人签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说明:

1、 此书式是供申请人依照《商标法》第三十四条规定向商标评审委员会提出驳回

商标注册申请复审申请时使用的申请书样式。申请人只需按此申请文书样式要求书写申请书,不受此文书样式篇幅限制。

2、 申请人按此文书样式提交纸质的驳回商标注册申请复审申请书,应打字或者印

刷。

3、 申请人所提出的“评审请求与法律依据”,应写明具体请求和所依据的《商标

法》及其《实施条例》的具体条款。申请人对部分商品或服务提出复审申请的,须在“评审请求”中写明。

4、 申请人在阐述“事实与理由”时,应写明有关事实所依据的证据,并应另外提

供证据目录清单,写明证据的名称、来源和待证明的具体事实。

5、 申请人为法人或其他组织的,需写明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姓名、职务。

联系客服:779662525#qq.com(#替换为@) 苏ICP备20003344号-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