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代倭寇祸莆

才平息。

四、 倭寇在莆的杀掠破坏

倭寇骚扰之目的,主要是在于抢掠,因此,经受蹂躏地区,都被劫掠一空,其对各方面的破坏烧杀,都极残忍凶暴。莆田自嘉靖二十二年以后至三十四年,各乡村就已被蹂躏得破坏不堪,到了四十二年莆城陷落,更是四野一空,惨不可言。御史林润请恤三府(兴化、泉州、漳州)奏疏中这样写道:“兴化所属二县,编户共220有余里。……今遭寇患之际,历8年于茲,死于锋镝者,十之二、三,被其掳掠者,十之四、五,流离徙于他郡者,又不计其数。迩又各府疫病大作,城中尤甚,一坊数十家,而丧者五、六,一家数十人,而丧者七、八,甚至尽绝者,哭声连门,死尸塞路。故孤城之外,千里为虚,田野长草叶,市镇生荆棘,昔之一里十图,今所存者一、二图耳,昔之一图十甲,今所存者一、二甲耳。”旧县志赋役载:“莆在明朝划为四厢三十一里,二百九十四图,每图百一十户。至嘉靖时,图之存者一百七十四,户减八百九十,口减二万二千九百六十一。”可见到资财大量被抢劫外,群众死于兵乱的数以万计,房屋被烧殆尽,农商之业也遭严重破坏。因此御史林润曾奏陈六事:“一建公廨门楼以定民心,二刈邻境县属以宽民力,三急筑修陂堰以预民食,四给农事种子以重民事,五请蠲免赋税以苏民困,六请发给官银以济民艰。”祸莆的具体惨况,大部分已湮灭无可考,但到现在还遗存的废墟以及局部的文字记载,已经可以使我们看到三百年前莆田人民所受的浩劫。

惨遭倭乱死的群众,嘉靖二十二年至三十九年,无记载可考。根据《林子(林兆恩)本行实录》:“嘉靖四十年冬命黄仕钦、林兆居、吴三乐等70余人,直日佣工于城之内外舁尸,别男女而礼瘗于太平山者二千有奇身”。“嘉靖四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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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年春正月,币请北京僧无闻、漳州僧静圜、平海僧净圆等十余人在莆城内外收尸,火而瘗之,文以奠之,约有五千余身。又命僧云章等至城外各乡,凡8易月,约收万有余身,郡守陈公瑞龙捐金给米以赞助,而复表揭之。嘉靖四十二年,鬻田得金,命献策与僧法从等18人,在莆城内外收尸,积薪火化,瘗于南北河尾二山,约有4千余身,又瘗余骨百有余担。…..3月后,以鬻田之金,命朱禹雍文命等9人往崎头收尸,积薪火化,文以奠之,凡瘗于城外之山者八百余身,而拾遗骨无论。”单林兆恩就瘗尸五次,收埋全尸者三千余身,火化而葬的二万余,还有遗骨百余担之数,虽然其中包括疫疠死的,但其所收埋的应当是无人收的尸首,要是加上死难亲属收埋和其他方面瘗尸,其数将更惊人了。现在的龙琯、东华一带横亘黄石附近有所谓“九十九墩”,据说都是林兆恩埋尸的地方。单最后陷城的一次,旧志有记载的有署知府奚世亮,县丞叶时兰,郡掾常白,县学训导卢尧佐,兴化卫指挥张远,鲁师亮,千户张应望,进士以上的17人,举人数十人,庠生356人,群众被屠杀更不可胜计。城内外尸首枕藉,新郡守易道谭要来莆,途闻积尸盈野,停车福清,不敢莅任,及闻林兆恩收尸洒道,方入城。考志传和谱牒单就妇女被掳不从,自杀、被杀尚能找到记载的有51人,如下表:

姓氏 林观颐妻方氏 程庠妻方氏 死状 被执投水自杀 自杀 姓氏 林延槩妻郑氏 郑肇妻及母 死状 投白马潭自杀 同时被杀 同夫被执,夫获王大勋家张氏、烧死 郑任妻陈氏 释后骂贼死 朱氏 黄河妻陈氏 林延准妻黄氏 被刈乳死 削去五指后刺死 绝食自杀 陈复拱妻黄氏 17 林观文妻陈氏 被投入火中焚黄懋志继室翁自经死 死 氏 知府黄豹妻高抗贼死 氏 吴应桓妻陈氏 被杀 黄士笼妻陈氏 被执投水自杀 林须恭妻刘氏 贼强犯不从被剖腹死 李涂妻陈氏 高翰妻翁氏 被执投水自杀 陈在良妻方氏 为贼投水死 骗贼释放后舅姑及同其姑及幼子王汝窠女王瓊二夫侄后,至涵江贼同被杀 娘 营,以剃刀刎喉死 骗贼释放母弟后,假言须去昭灵宫还愿,题诗于壁投水死 被刺喉死 知县郑换文继被杀北门街桥俞潭徐贞女 室郭氏 雍士宪妻林氏 上 贼欲杀其姑,请西门无名氏女 代之,至城河赴水死。 阮有道妻黄氏 阮道充妻陈氏 萧义两媳林氏 奔逃跌伤,寻卒 沟头某夫妇 俱投水自杀 西洲邱家女 贼强犯,女骂不绝被杀 夫被掳,妇固抱不放,同被杀死 吴绪妻郑氏 林承芳妻郑氏 被杀 北门某妇 贼杀其姑,抱哭同死 骂贼,贼断其舌复支骂贼被砍掉左水关边一女子 18

手,再刈鼻、刈耳 苏继茂妻唐氏 投井自杀 浚村一妇 解之 以火自毁面皮,贼始释之 宋茂淳妻张氏 被禁密室,抱乳梅峰寺前一女 儿投井死 骂贼被钉壁死 郭景顺妻何氏 被杀尸投海中 朝天社边一女 刘氏二姐妹 代其父死 贼迫之不从,均赴火死 投丰美桥自杀 李启模妻黄氏同投水自杀 及二女 州判黄采妾朱朱自经死,张投郑若济妾萧氏 氏、张氏 郑日新妾萧氏 火自焚死 被杀 周大佐妾游氏 系谯楼前杀死 倭寇屠杀手段也极残酷,如郑肇妻被洞胸死,黄河妻被割乳死,黄大廉女被削去五指后再刺死,林观文妻被执不从,将其投火中烧死,林承芳妻郑氏遇贼骂不从,被砍掉左手,刈去右耳再刈下鼻子,甚至有断舌、支解、钉壁等残忍之屠杀手段,刘氏二姐妹不从贼投火自杀后,贼还以枪槊其胸,并立杀被掳者5人以泄怒。林润在《奏请恤三府疏》中还说:“倭不但屠生民,而且发掘坟塚,悬棺待续。”

全县被焚毁房屋不可胜计,莆田独田尾安然里存,平海仅存圣庙。现在在莆田的田尾一带,靠北门的前埭一带,靠东门的书仓一带,黄石的水南一带,看到的颓垣废墟遗迹,都是在500年前被倭焚毁的。我们就有记载下来的查出被烧的衙署祠院:在莆城有府县各署、县学府学、谯楼、瞻阙亭、莆阳驿、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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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仓、督粮馆、岳公祠、二忠祠前堂、二烈祠、忠惠祠、林浚祠、彭韶祠、黄仲昭祠、林苇祠、凤山寺、东岩寺、光孝寺、广化寺;在平海的有平海衙署、平海仓;在涵江的有涵江书院、寿泽书院;自城至平海这一线,尚有厝柄朱柄书院、草鞋墩咸淳庵、黄石水南书院;自城至涵江这一线,还有澄渚林藻祠、紫宵山迎福书院,以及涵江附近的囊山慈孝寺、土生寺等。从这个记载说明城、涵、黄石、平海之外,囊山、澄渚及紫霄地靠山区较偏僻地带,屋宇也被烧毁,可见不单是滨海平原的各乡被破坏,其蹂躏地区已接近山区。屋宇建筑物既被焚毁,典籍当然也不能免,被焚不知有多少,如郑岳著的《莆阳文献》,兵燹之后,只黄起龙家幸存一部。

水利亦尽为倭寇破坏,林润陈《六事疏》:“……次则各地陂堰,亦尽为倭寇所决,溪涧悉涸,海水冲流,沃野尽变为斥卤”。特别东角堤被倭寇折毁后,海堤溃决,海水泛溢至城外。水利既毁,农民又没种子可播种,农业生产的受破坏,可想而知。

所以倭祸在莆田确是一个大灾难,在群众中留下了难忘的创痛。倭寇于嘉靖四十一年11月29日陷城,至第二年正月二十九日才弃城去,这60日亲朋戚友各顾逃生,彼此生死不明,几千年相沿一年一度的“团圆做岁”这年却被迫无家可归。因此,倭寇于正月廿九日退至平海后,群众陆续回来,并即于二月初二日至亲戚家中探视死亡情况,初五日補“做岁”。嘉靖四十三年开始,每年遂以正月初二日为探亡期,俗忌至亲戚人家探视,以正月初五日再过年,俗称“做大岁”,以示纪念沉痛的历史,至今不变。莆田倭祸,在全省全国来说也是倭寇扰华中较大事件之一,当莆城陷落时,八闽震动,调动浙江、江西、广西之兵,开支兵饷30万两,首尾经6个月才在平海扫平倭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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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善后的一些情况

莆倭祸平后,善后问题,虽有御史林润奏陈六事,但除城楼、衙署、儒学在易道谈任内就修建外,其他建筑至万历三十年前后始复旧观。农田水利从“嘉靖四十二年堤决水淹溢至城外”的记载看,是没有“急修筑陂堰以预民食”的(东角堤第二年4月始修建)。至于“蠲赋税以纾民困,发官银以济民艰”也没有下文。裁併些里间实际却变成了一件害民的坏事。《莆风清籁集》,存嘉靖中布衣游日益未生曲一首,其序说:“嘉靖乙卯倭入寇莆中,大肆荼毒,四郊之外,将无噍类。至壬戌城陷,惨不可道。御史林公润疏请蠲租发赈,遗黎稍拯残喘。通判陈永者督编户口,伪增民数以媚上官,至立梦生、望生、未生之虚名,登之版籍,遗民饮恨,无所控诉。予卧病山中,闻之孤愤,作此以纪时事。”其诗云:

“烈火焚未熄,黄云愁极目,东市叹另丁,西村惨诛戮。崇墉卒不完,万马城中牧,白骨乱如麻,啾啾新鬼哭。梓泽尽坵墟,台史重颦蹙,三疏凟天朝,春风生枯木。别驾扬军威,里甲供兵粟,储赋以为常,任意乱增续。户丁唯寡妻,日日愁拘逐,有夫阵中亡,有子遗在腹,亡者名未除,胎者复上牍。胥魁诡我名,未生年十六,朝来实版图,暮来派钱谷。终岁饷官银,夫家遭鱼肉,从今誓不供,其奈多鞭搏,此身愿无生,宛转填沟壑。野夫闻叹息,对此哭盈掏,落日揜空扉,聊作未生曲”。

于此可见,莆田在倭祸之后,统治者所做的善后工作一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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