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2005年政府工作报告主要任务分解的通知

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2005年政府工作报告主要任务分解

的通知

【法规类别】人大议事

【发文字号】云政发[2005]21号 【发布部门】云南省政府 【发布日期】2005.02.04 【实施日期】2005.02.04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XP10

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

2005年政府工作报告主要任务分解的通知

(云政发[2005]21号)

各州、市人民政府,省直各委、办、厅、局:

省十届人大三次会议审议通过的2005年政府工作报告,确定了今年我省经济社会发展主要目标,明确了政府工作的总体要求、任务和措施,为进一步增强工作责任感和紧迫感,确保各项工作措施落到实处,现将《2005年政府工作报告主要任务分解》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2005年是进一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巩固和发展宏观调控成果,保持经济社会良好发展态势,全面实现“十五”计划目标,为“十一五”发展奠定坚实基础的关键一年。 1 / 2

各级人民政府、省级各部门要按照今年省政府工作的总体要求,紧紧围绕全面建设小康

社会的总目标,积极解决经济社会发展中出现的新矛盾、新问题,强化服务意识,创新工作思路,全面完成省十届人大三次会议确定的各项任务,努力实现全省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快速可持续发展。

各级人民政府、省级各部门要认真对照《政府工作报告》提出的10项宏观调控主要预期目标,明确任务,突出重点,精心组织,进一步细化、量化指标,做到定人员、定任务、定时间、定要求,确保人人肩上有责任,件件工作有着落。主办单位要积极主动负起责任,统筹协调,组织实施,确保完成工作任务;协办单位要密切配合、协助解决问题,共同做好工作。任务分解通知中未提及的部门也要认真对照《政府工作报告》中的任务和要求,明确目标任务,切实履行职责,努力做好工作。

省政府秘书长是各项工作的总督办人,要定期组织检查,分析各项工作的落实情况,协调解决或建议省政府领导协调解决工作中出现的主要问题,推动工作落实。省政府副秘书长是各项相关工作的督办人,要加强督促检查,随时掌握各项工作的进展情况,协助总督办人推动各项工作落实。

请各主办单位于2005年7月20日、12月10日前分别将上半年和全年工作进展情况书面上报省政府,各督办人要督促主办单位按时完成任务并按期上报工作进展情况。 云南省人民政府 二00五年二月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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