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复垦方案2011修改

场地由于建(构)筑物的及其他临时设施的压占破坏了覆盖区植被。

塌陷是在采矿区域内,因地下采矿,采空区的地表有可能引起的塌陷。本项目因为是地下开采,采空区若开始塌陷时其周围会出现裂缝、断层和陷落,使采矿场周围地形地貌发生一定变化。矿石采出后,原岩应力平衡遭到破坏,使围岩周围发生变形、位移、开裂和塌陷,甚至产生大面积移动。随着采空区不断扩大,岩石移动范围也相应扩大,当岩石移动范围扩大到地表时,地表将产生变形和移动,形成下沉盆地或塌陷坑,局部出现断层和裂缝。当然,本项目中选取嗣后废石和全尾砂胶结及时对采空区进行治理,地表一般不会发生塌陷。

2.6.2 项目区土地破坏时序分析

本矿区为地下开采铁矿,在开采过程中造成破坏的主要环节工业广场压占土地和采空塌陷区。矿山土地破坏时序与矿山建设、矿体开采顺序密切相关。在矿山生产建设过程中对土地的破坏主要有以下几个环节:

(1)矿区施工期,办公生活用房、运输矿石的临时道路和采矿开拓系统的建设会对土地产生一定的压占。矿山基建工程建设于2002年开始,工业广场及场外道路都已经完成,截至矿山开采完毕后才进行复垦,因此破坏时间自2002年开始,至工业广场复垦结束。

(2)运营期矿石的爆破、开采与废石的堆臵等使地形改变,景观破坏,一定程度上造成该地区地质构造的二次破坏。运营期造成土地破坏的环节主要是矿山开采出的矿石运输运输的道路对土地的压占。

(3)采矿结束后矿山将形成采空区。由于本矿属重金属矿开采,矿体及围岩坚固,发生垮落及地表沉陷的可能性较小。采空塌陷对土地的破坏是随着采矿工作面的推进而逐渐发生的,因而在时间上是一个动态的过程,在空间上也有一定的影响范围。矿山基建选择首采矿段为第15~17勘探线之间Ⅱ号矿体,该矿段矿体厚大规整。根据矿体展布形式和赋存特征,矿区开采顺序为:在垂直方向向上由下依次开采-410m、-470m、-530m各中段,在-530m中段开采即将结束之前一同开采-530m水平以上的矿体。待-530m水平以上全部采完,最后开采-530m以下的剩余矿体。随着采矿工作面的推进,在空间上逐渐依次-370m、-410m、-470m、-530m水平矿石开采,如果充填不及时,可能发生采空塌陷,严重时波及到地面,造成对土地的破坏。

土地破坏时序:工业场地→通矿道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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矿山开采结束后,本项目将工业广场、开采影响区列入复垦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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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土地复垦可行性分析

3.1 已破坏土地现状

xx矿区为生产矿井,我公司技术人员对矿区进行了实地踏勘调查,项目区内地形平坦,未发现崩塌、滑坡、泥石流等地质灾害现象发生,目前对土地的破坏目前主要表现为地表矿部工业广场(包括主副井工业场地、职工生活区、维修厂房、仓库、办公区及绿化区)、风井工业场地、通矿道路等对土地的压占破坏。其中地表矿部工业广场内建构筑物用地以及绿化用地、职工生活区、维修厂房、仓库及办公区在矿山闭坑后仍可加以利用,可视为永久设施,不计入破坏土地范围,将其永久用地范围在此予以统计分析,但不计入复垦责任范围,但地表矿部工业广场内主副井工业场地、风井工业场地占地属于破坏范围,在矿山闭坑后纳入复垦责任范围。由于本铁矿不自己选矿,因此不涉及选矿厂和尾矿库复垦。统计各单元破坏土地情况如下:

1、永久设施占地情况

xx矿区永久设施除主副井工业场地之外的地表矿部工业广场,包括职工生活区、维修厂房、仓库、办公区及绿化区。职工生活区、办公区建筑物结构稳固,生活配套设施齐全,硬化、绿化工作均已完成,均位于开采影响范围之外,地基结构稳定,在采矿结束后可继续使用,原占用土地为耕地,现均为独立工矿用地,土地权属人均为xx区凤凰镇xx,通过出让,xx获得土地使用权40年,出让期限到2042年。

xx矿区维修厂房、仓库不仅可供矿山车辆设备维修和存放材料,矿山闭坑后留给xx民使用,其占用土地为原占用土地为耕地,已进行土地臵换,现均为独立工矿用地,根据该区土地规划为独立工矿用地,并且厂房前后绿化设施完善,可视为永久性设施,其占地视为永久性用地。

该永久设施共计占用独立工矿用地面积为3.0341 hm2,其中,办公区永久设施占地0.3588 hm2,维修厂房和仓库区占地0.8148 hm2,职工生活区占地0.7957 hm2,地面绿化广场永久设施占地1.0648 hm2。

2、主副井工业场地压占破坏土地现状

工业广场内主副井工业场地占地在矿山闭坑后将作为废弃地处理,应纳入复垦责任范围。主井工业场地布臵有高架卸矿平台车场及矿仓、卷扬机房、电子汽车衡等;副井工业场地有副井及井口房、卷扬机房、空压机房、浴室等。广场的建设改变了原有的地貌形态,共计占地1.4750 hm2,破坏前为耕地和园地,土层厚度大于60m。由于长时间的压占,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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坏后土层厚度减少了10~30cm,土壤中石砾的含量较高,土壤质量下降。占用土地均为xx所有的独立工矿用地。

3、风井工业场地压占破坏土地现状

风井工业场地位于矿区中部,开采影响范围之外,主要设有进、回风井及卷扬机房,符合风井安全要求,场地另设有风机配电室等。广场的建设改变了原有的地貌形态,破坏前为耕地,土层厚度大于60m。由于长时间的压占,破坏后土层厚度减少了10~30cm,土壤中砾石的含量较高,土壤质量下降。破坏土地类型为独立工矿用地,为xx所有,共计破坏土地面积0.3333 hm2。

4、通矿道路

除利用原有农村道路设施外,在工业广场内修筑了一条通往主井工业场地的道路,混泥土路面,走向沿南北向布臵,该道路用于矿区生产活动,该道路沿南北向布臵,总长82m,宽6m,共计占用土地面积0.0492 hm2。工业广场外道路属于乡村道路,不属于该项目部。

表3-1 项目区已破坏土地一览表

序号 1 2 3 4 名 称 主副井工业场地 风井工业场地 通矿道路 合 计 破坏面积(hm2) 1.4750 0.3333 0.0492 1.8575 破坏方式 压占 压占 压占 破坏地类 耕地和菜园 独立工矿用地 菜园 xx 土地所有权人

3.2 拟破坏土地预测

由于本矿山采用的是地下开采方式,对地表土地资源占用不大,但仍具一定的破坏作用。根据项目生产过程对土地的破坏环节及时序分析知,本项目生产对土地造成的破坏主要表现为压占和塌陷两个方面: 3.2.1 压占区拟破坏预测

xx矿区属于已建成项目,项目基建工作早已结束,土地压占破坏主要为主副井工业场地、风井工业场地、办公区、职工生活区、机修厂房和仓库、通矿道路等。由于该矿为生产矿井,原有场地将在矿井剩余服务年限内继续利用,依据现场调查及矿方介绍的生产安排情况知,矿山生产规模不会扩大,将保持现有土地利用现状。现有工业广场内地面已经平整、地面硬化,并且广场内进行了整体绿化,不会造成新的破坏,故无压占拟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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