居家养老服务工作人员职责

居家养老服务工作人员职责

一、爱岗敬业,文明守纪,尊重老人,尽职尽责、乐于奉献。 二、举止端正,服装整洁,文明礼貌,保持身体健康,精神饱满。

三、尊重老人隐私、生活习惯、宗教信仰及文化习俗,维护老人的尊严。

四、严格遵守规章制度和护理工作流程,虚心接受老人的批评和监督。

五、待老人要热情,工作要主动,要熟悉老人生活习惯、爱好和情绪波动变化,多与老人交流、沟通,及时了解老人的各种需求,使老人心里话有人说、遇到难事有人解决,对于不能解决的问题要向老人说明情况,得到谅解。

六、工作要创一流,做示范,严格遵守规章制度,执行服务工作流程,严格按服务承诺履行职责,自觉接受老人和监督员的监督。 七、同事之间要互相团结、互相帮助,顾全大局,服从分配,不得搬弄是非,传递虚假信息。

八、按时上岗,不擅自离岗,不干私活,严格遵守规定工作时间,不得随意更改服务时间、服务对象、服务内容,不事提前请假。 九、每天上岗对老人做到“一看、二摸、三问、四巡视”,发现急重病情或紧急事项,立即通知管理人员采取相应救助措施。 十、不利于老人团结的话不说,不利于老人的事不做,对待老人要时刻做到脑子灵活、眼尖嘴甜、手脚勤快、办事麻利。

十一、 服务人员要严格遵守工作时间,不迟到、不早退、不脱岗,不得在老人家休息,不动老人一针一线。不在老人家里吃饭,不私拿擅用和损坏老人物品,不接受老人馈赠。

十二、要确保老人家中的环境卫生、洁净,室内无杂物、无异味,清洗干净老人衣服被褥,保证清洁无油污。

十三、不弄虚作假,有问题及时汇报,维护中心的声誉,树立良好的个人形象。

十四、主动征求老人的意见,及时反馈需求信息。

十五、详细填写护理工作日记,不得弄虚作假填写不实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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