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X企业内刊稿酬标准及发放管理办法

XXXX有限公司

XXXX Company Ltd.

XXX人字(2012)23号

《XXXX快讯》稿酬标准及发放管理办法

各部门:

为充分调动和鼓励公司员工为企业快讯踊跃撰稿投稿,扩大稿件来源,提高稿件质量,切实把《XXXX快讯》办实、办好、办活,参照《XXXX》稿酬标准及发放办法下降20%——40%的标准,特制订本办法。

一、稿酬发放范围:在《XXXX快讯》上公开发表作品的系统及外部自由撰稿者。

二、稿酬发放标准: (一)文章:

1、除新闻外的文章以刊发字数(含标点符号,下同)为发放稿酬标准: 80元/千字,超过五百字不足千字的按照千字计算,不足五百字的按千字作半计算;超过2000字的,超出部分以千字为一个单位,每增加一个单位,稿酬依次增加50元/千字、40元/千字、30元/千字、20元/千字,超过6000字的以6000字计算。

2、对同等字数文章,《XXXX快讯》编辑部将根据文章质量与价值,在基准范围内做20% 上下浮动调整(如一篇千字文章稿酬标准浮动为60-100元)。 (二)新闻类稿件:100字以内简讯20元/则,100-200字20元/则,200-300字30元/则,300字以上按“本办法二(一)”标准累计计算。 (三)诗歌及散文诗:视内容与质量30-60元/首。 (四)编译或摘编稿:视内容与质量30-50元/千字。 (五)照片:视质量10-30元/张。

(六)艺术作品:摄影、书法、绘画、篆刻等作品视质量20-80元/件。

(七)外稿:(含政府及行业管理部门、专家、媒体记者等来稿) 1、高质量特约撰稿150-260元/千字,特约转载外稿100-150元/篇,普通外部投稿标准 同内部稿。

2、政府及行业管理部门领导、专家、媒体记者等稿酬,《XXXX快讯》编辑部有权根据文章质量与价值,在基准范围内做20%上下浮动调整。 (八)具有比赛性质的作品

1、对公司组织的各类征文比赛作品,已经获奖且有奖金(奖品)的,《XXXX快讯》刊发时不再发放稿酬;获奖而没有奖金但获得《XXXX快讯》刊发的、未获奖但获《XXXX》刊发的,稿酬标准同上。

2、对公司工会、行政等组织的其他(除征文外)具有比赛性质的作品(如摄影、书法、绘画、篆刻等),已经获奖并有奖金的,刊发时不再发放稿酬;获奖而没有奖金(奖品)但获得刊发的,稿酬标准视作品质量为20-50元/件;未获奖但获得《XXXX快讯》刊发的,稿酬标准视作品质量为10-50元/件。

(九)部门(含公司)来稿或信息员多篇来稿综合成一篇的,根据实际字数统计稿酬后,各作者或部门稿酬平均分摊。

(十)制定企业内刊发放表,规范并督促部门做好公司快讯与集团刊物发放工作。

三、稿酬发放管理办法:

(一)发放时间:每季度发放一次,由快讯编辑部专人在快讯月刊满三期后申领发放。

(二)所有稿酬发放登记表的填写均应规范完整,作者姓名一律注明真实姓名,特殊发放的要在“备注”栏注明原因。

(三)稿酬直接发放至个人,由个人或部门负责人签名后由快讯编辑部(含财务)备存。

(四)对政府及行业管理部门领导、专家、媒体记者等稿酬,由编辑部委托公司领导转带或通知其本人领取,行政部领导确认。

(五)对离职的员工经联系或长时间无人认领的,稿酬做退回公司财务处理。 四、其他事宜

(一)对抄袭或剽窃作品,一经查实,公司不发放任何稿费;因涉及作品抄袭或剽窃等行为,给公司造成影响的,公司将视违纪行为处罚,情节严重的将保留追究法律责任的权利。

(二)所有投稿(含图片)涉及的肖像权、名誉权等责任由作者自行负责。 (三)对所有已采纳并发放稿酬的投稿(含照片及艺术作品),快讯编辑部享有再使用权,不再另付稿酬。

(四)《XXXX快讯》编辑部专职人员所撰写的公司快讯、简讯稿件及拍摄相关公司生产经营服务图片不发放稿费。

(五)公司员工向《XXXX》投稿,凡涉及公司生产、经营、服务或市场发展的资讯应经公司领导审核,原则上以公司快讯编辑部组稿,报公司总经理阅审后统一发稿。公司有权将其用于其他不违反国家法律法规之用途。 (六)本办法自2012年3月1日起正式生效。

XXXX有限公司 二O一二年三月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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