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版井下作业井控实施细则

新疆油田公司井下作业井控实施细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做好新疆油田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井下作业井控工作,防止井喷、井喷失控、着火和爆炸事故发生,保障人身和财产安全,保护环境和油气资源,根据Q/SY 1553-2012《井下作业井控技术规范》和相关标准,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 井控工作是一项要求严密的系统工程,涉及油田勘探、开发、设计、施工、技术监督、安全环保、装备物资、培训等多个方面,各有关单位和部门要高度重视,牢固树立“安全第一、环保优先、以人为本”的指导思想,坚持“井控、环保联防联治”的原则,使各项工作协调进行。

第三条 井控工作的内容包括井控风险分级与管理、井控设计、井控装置、作业过程中的井控工作、井控安全措施和井喷失控的处理、井控培训、井控管理制度等。

第四条 利用井下作业设备进行钻井的井控要求(含套管内侧钻和加深钻井作业),执行《新疆油田钻井井控实施细则》。

第五条 本细则适用于井下作业,凡在新疆油田公司所辖区域进行井下作业,均应执行本细则。

第二章 井控风险分级与管理

第六条 按照集团公司井控分级管理原则,结合新疆油田油藏及井下作业工艺特点,对井控风险分级作如下规定:

井控风险分级表 类别 评价因素 压力 施工介质 工艺技术 风险分级范围 1.预计施工压力>70MPa措施井; 2.酸化施工井; 3.可燃、可爆介质挤注作业井; 4.新工艺、新技术施工井。 其余措施作业井。 压力系数 硫化氢含量 地层连通情况 硫化氢含量≥100ppm。 1.压力系数≥1; 2.硫化氢含量≥20ppm; 3.有汽窜。 其他 1.压力系数≥1.8; 2.硫化氢含量≥100ppm; 3.气液比≥1000m3/t且日产气量≥30000m3。 1.压力系数≥1.2; 2.硫化氢含量≥20ppm; 3.气液比>500m3/t且日产气量≥5000m3。 其他 硫化氢含量≥100ppm 1.压力系数≥1.8; 2.硫化氢含量≥20ppm。 其他 1.气井、自喷井井口周围300m范围内有居民区、学校、医院、工厂等人员集聚场所或油库、炸药库等设施; 2.气井、自喷井井口100m范围内有河流、水库等易受污染的水资源区。 风险 级别 Ⅰ类 Ⅱ类 Ⅰ类 Ⅱ类 Ⅲ类 Ⅰ类 措施 作业井 稠油井 稀油井 压力系数 硫化氢含量 气液比 日产气量 Ⅱ类 Ⅲ类 Ⅰ类 Ⅱ类 Ⅲ类 注水井 压力系数 硫化氢含量 周边 环境 人员集聚场所 易燃易爆场所 水资源 交通与国防 Ⅰ类 井口周围75m范围内有民宅,铁路,高速公路和国防设施等。 Ⅱ类 其他 Ⅲ类 Ⅰ类 Ⅱ类 其它 1.气井作业; 2.恢复试油井; 3.电缆射孔的补层油井; 4.采气区和稀油区评价井、控制井首次作业。 作业时井口不具备安装防喷器条件的井。 注:1.油气层性质应以试油结果,确定风险分级。

2.多个风险级并存时,按照就高不就低的原则进行风险评级。

第七条 管理要求 (一)施工队伍

Ⅰ类井由具有乙级及以上资质的队伍施工,其中H2S含量大于100ppm的井由具有甲级资质的队伍施工。

Ⅱ类、Ⅲ类井,由取得资质的队伍施工。 (二)三项设计

地质设计、工程设计和施工设计的管理,执行《新疆油田公司井下作业设计管理规定》(油新技字〔2015〕1号)。

(三)监督管理

现场监督管理执行《新疆油田公司井下作业监督管理规定》(油新技字〔2014〕5号)。

第三章 井控设计

第八条 地质设计应有相应的井控内容,工程设计、施工设计中必须有井控设计。

第九条 地质设计中的井控内容

(一) 井身结构、固井情况、油套管情况

1.各层套管钢级、壁厚、外径、下入井深、油层套管抗内压强度以及套管串结构等。

2.人工井底、水泥返高、固井质量等。

3.目前井下管柱结构、钢级、壁厚、外径和下入井深等。 4.定向井、水平井应提供井眼轨迹数据。

联系客服:779662525#qq.com(#替换为@) 苏ICP备20003344号-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