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大中专毕业生初次考核认定专业技术资格说明(doc 7页)(正式版)

穗人评中心函〔2009〕1号

关于大中专毕业生初次考核认定专业技术

资格申报材料有关要求的说明

各区、县级市人事局职称工作部门,市直有关单位人事(职称)部门,有关专业技术人员:

自2008年8月起,我市全面采用“专业技术资格评审系统”(以下简称“评审系统”)在网上办理大中专毕业生初次考核认定专业技术资格业务,总体运行情况良好。为进一步做好大中专毕业生专业技术资格的初次考核认定工作,现就申报材料有关要求说明如下:

一、个人网上申报和申报材料的要求 (一)申报人正确选择适合自己的申报方式

大中专毕业生初次考核认定专业技术资格,通过评审系统申报有两种方式,即网上“正常申报”和“直接申报”(以下简称“直报”)。

正常申报是指申报人通过评审系统按正常渠道经由法人单位、人事档案保管部门、主管部门申报考核认定专业技术资格。

直报主要受理在广州市非公有制单位工作且符合相关申报条件,但因种种原因(如无主管部门等)未能按正常渠道进行申报的专业技术人员申报职称业务。直报人员向所在单位申报,经单位审核后直接将材料(包括网上填报信息和纸质材料)报广州市专业技术资格评价中心(以下简称“评价中心”),由市

人事局审批认定专业技术资格。

请申报人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正确选择适合自己的申报方式进行申报。

(二)申报人网上申报

申报人首先须登录广州考试信息网(http://www.gzexam.com.cn)或中国广州人事网(http://www.gzpi.gov.cn),进入专业技术资格评审系统后,在“专业技术资格认定”栏目的“正常申报”和“直报(高、中、初级)”中选取合适的申报方式,按要求在有关栏目准确、真实、完整录入各项信息,如毕业时间、毕业院校、所学专业(必须与学历、学位证上的信息保持一致)等,并上传个人相片、身份证(要求正反两面)、暂住证(非广州市户口的)、学历(学位)证、上岗(从业、职业、执业)证等证件资料到评审系统“证书、证明材料”一栏内,然后提交送审,同时生成报表并下载打印。

(三)申报人完成网上申报后,需向法人单位提交以下纸质材料(各1份):

1.《广东省专业技术人员专业技术资格考核认定申报表》(以下简称“申报表”)(须通过评审系统生成并下载打印)。

2.《专业技术人员专业技术资格考核认定申报信息录入表》(须通过评审系统生成并下载打印)。

3.《贴资格证相片页》(须通过评审系统生成并下载打印)贴上近期正面免冠大一寸相片,须与上传评审系统的个人相片

一致。

4.身份证、暂住证(非广州市户口的)原件、复印件。 5.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复印件。

6.已取得专业技术资格者,须提交专业技术资格证原件、复印件。

7.硕士研究生认定中级资格者须对照相应专业中级资格条件提交论文、成果业绩及证书、证明材料。

8.在需要持证上岗的专业技术岗位上工作者,须提交相应的上岗(从业、职业、执业)证书原件、复印件。

9.博士后流动站期满出站人员认定高级资格者须提交博士后流动站期满出站考核合格材料、博士后证书原件、复印件。

10.直报人员、正常申报但户口不在我市或未通过其人事档案管理部门申报的人员,均须提供如下材料:

(1)国家或我省教育行政部门出具的学历(学位)鉴定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2)与工作单位(法人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聘用合同》)原件、复印件以及社保缴费证明。

(3)工作单位(法人单位)的营业执照副本和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

二、法人单位、主管部门审核要求

(一)法人单位、主管部门应及时以自身的用户类型和用户名进入评审系统,根据申报人专业技术岗位的实际情况以及

省市的有关职称政策对申报人填写的各项信息、申报认定的专业和资格名称等进行认真审核,并就是否同意申报人所申请认定的专业和资格名称予以确认。如发现有填写不规范的,应及时退案给申报人进行修改、完善。

(二)法人单位、主管部门均应对申报人的政治表现和从事现专业技术工作的能力、水平、工作业绩等方面进行全面考核鉴定,并填写考核意见(基层部门考核鉴定意见应不少于150字,单位考核认定小组意见应不少于50字)。

三、我中心办证所需材料

(一)经市直主管单位考核认定并由广州市人事局核发初级专业技术资格证书的,市直主管单位在评审系统审批并在纸质材料上加具审批意见后,需向我中心提交以下纸质材料:

1.《广东省大中专毕业生初次认定()级专业技术资格审批、发证表》1式2份(须通过评审系统生成并下载打印)。

2.《贴资格证相片页》(须通过评审系统生成并下载打印)贴上近期正面免冠大一寸相片,须与上传评审系统的个人相片一致。

3.如属上述第一条第(三)项第6、8、10款的,须提交相应的纸质材料。

(二)根据我市大中专毕业生初次考核认定专业技术资格的有关规定,须由广州市人事局审批核发高、中级考核认定专业技术资格证书的,各区、县级市人事局职称工作部门以及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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