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级石家庄铁道大学四方学院各专业培养计划 - 图文

目 录

一、石家庄铁道大学四方学院专业设置 --------------------------- 1 二、石家庄铁道大学四方学院素质教育模块学分计算办法 ------------ 2 三、石家庄铁道大学四方学院各专业培养计划 ---------------------- 4 1、土木工程专业培养计划 ------------------ 错误!未定义书签。 2、金融学专业培养计划 ------------------------------------- 4 3、会计学专业培养计划 -------------------- 错误!未定义书签。 4、交通工程专业培养计划 ------------------ 错误!未定义书签。 5、计算机科学与技术专业培养计划 ---------- 错误!未定义书签。 6、建筑环境与设备工程专业培养计划--------- 错误!未定义书签。 7、工程管理专业培养计划(理科) ---------- 错误!未定义书签。 8、工程管理专业培养计划(文科) ---------- 错误!未定义书签。 9、无机非金属材料工程专业培养计划--------- 错误!未定义书签。 10、电子信息工程专业培养计划 ------------- 错误!未定义书签。 11、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专业培养计划 -------- 错误!未定义书签。 12、市场营销专业培养计划 ----------------- 错误!未定义书签。 13、财务管理专业培养计划 --------------------------------- 11 14、法学专业培养计划 --------------------- 错误!未定义书签。 15、国际经济与贸易专业培养计划 ----------- 错误!未定义书签。 16、 艺术设计(动画方向)专业培养计划 ----- 错误!未定义书签。 17、艺术设计(展示方向)专业培养计划 ------ 错误!未定义书签。 18、测绘工程专业培养计划 ----------------- 错误!未定义书签。

19、信息管理与信息系统专业培养计划 -------- 错误!未定义书签。 20、自动化专业培养计划 ------------------- 错误!未定义书签。 21、英语专业培养计划 --------------------- 错误!未定义书签。

一、石家庄铁道大学四方学院专业设置

序号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12 13 14 15 16 17 18 19 专业名称 土木工程 金融学 会计学 交通工程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 建筑环境与设备工程 工程管理 无机非金属材料工程 电子信息工程 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 市场营销 财务管理 法学 国际经济与贸易 艺术设计 测绘工程 信息管理与信息系统 自动化 英语 专业性质 工学 经济学 管理学 工学 工学 工学 管理学 工学 工学 工学 管理学 管理学 法学 经济学 艺术学 工学 管理学 工学 文学 学制 四年 四年 四年 四年 四年 四年 四年 四年 四年 四年 四年 四年 四年 四年 四年 四年 四年 四年 四年 编号 01 02 03 04 05 06 07 08 09 10 11 12 13 14 15 16 52 53 55

二、石家庄铁道大学四方学院素质教育模块学分计算办法

环节名称 学期 课程 考核 性质 方式 考核内容、标准与学分计算标准 备注 政治思想与品德素养 1-8 必修 考查 每学年按照实施计划要求组织相关教学内容和考核。按0.5学分/年计算。 职业发展与就业指导 1-8 必修 考查 按照实施计划要求组织相关教学内容和考核。 军事理论 1-8 必修 考查 每学年按照实施计划要求组织相关教学内容和考核, 按0.5学分/年计算。 1、读书活动 阅读选读数目所列书籍,按要求提交读书报告,按0.5 学分/次计算。最高累计2.0学分。 2、比赛 参加演讲比赛、辩论赛、歌手大赛、主持人大赛、绘画比赛、摄影比赛、书法比赛及体育竞赛等活动。 参加院级比赛,按0.5学分/次计算;参加院级以上比赛,按1.0学分/次计算。最高累计2.0学分。 3、文艺演出 参加院级活动,按0.5学分/次计算;参加院级以上活 动,按1.0学分/次计算。最高累计2.0学分。 4、竞赛 院级一等奖、二等奖,分别按1.0学分/次、0.5学分同一项目获得/次计算;省级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分别按3.0学分不同级别奖文化科技艺术 1-8 选修 考查 /次、2.0学分/次、1.0学分/次计算;国家级一等奖、二项,按最高分等奖、三等奖,分别按5.0学分/次、4.0学分/次、3.0计。 学分/次计算。 5、发表论文 核心期刊,按4.0学分/次计算;一般期刊,按2.0 学分/次计算;会议论文,按1.0学分/次计算。 6、获取专利 发明专利,按4.0学分/项计算;实用新型专利,按 3.0学分/项计算;外观设计专利,按2.0学分/项计算。 7、科研活动 参与科研或自选实验,按要求提交论文报告,经指导教师认可取得成果,按0.5学分/项计算。最高累计2.0学分。 8、学术讲座 参加学院组织的各类讲座,按要求提交报告,按0.2 学分/次计算。最高累计2.0学分。 同一项目获得不同级别奖项,按最高分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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