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办非企业单位成立登记需要提交的材料:
1、登记申请书(成立目的;业务范围;可行性论证,筹备基本情况,拟任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基本情况;住所情况;开办资金情况;明确是法人、个体;从业人员资格;场地设备;组织机构情况;申请登记理由;举办者2人以上落款处签名、按手印或发起单位盖章);
2、业务主管单位同意成立民办非企业单位的审查意见(具有前置审批许可的还需提供审批许可证) 3、场地使用权证明(自有房提供产权证明、租赁方提供合同证明,要有期限、面积、住所、地址、通信方式等;不得与政府机关合署办公、不得使用住宅用房);矚慫润厲钐瘗睞枥庑赖賃軔。 4、验资报告(验资不得低于3万元;如业务主管单位有其他具体资金要求,按照业务主管单位要求验资);
5、拟任法定代表(负责人)基本情况、身份证复印件(包括秘书长以上负责人姓名、性别、名族、年龄、个人简历等,党政、国企事业在职人员不得创办民非科研机构不能担任法人代表);聞創沟燴鐺險爱氇谴净祸測。
6、章程草案(按照民办非企业单位章程示范文本制定<法人>);
7、有关表格(民办非企业单位法人、个体登记申请表;法定代表人登记表;负责人备案表;银行账号备案表;印章备案表;章程核准表;内设机构备案表);残骛楼諍锩瀨濟溆塹籟婭骒。 教育类、科技类、卫生类等具有前置审批许可的民非单位还应提供相关前置审批许可的相关材料; 编号:2101表
民办非企业单位(法人)登记申请表单位名称 批准文号登记日期 代 码 业务主管单位 所属行(事)业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政部监制填表须知
一、本表应认真填写,所填内容须真实无误。
二、本表请用蓝色或黑色墨水填写,字迹要清晰、工整。 三、本表内的时间、电话号码一律用阿拉伯数字填写。
四、申请人提交的文件、证件应当使用A4纸。表内填写不下的内容,可另加A4纸的附页。
单位名称 职务 邮编 住 所 电 话 电话 法定代表人 从业人员数 其中执业人员数 业务主管单位 电话 业务主管单位审查同意日期 宗 旨 业 务 范 围 举 办 单 位 情 况 举 办 单 位 名 称 单位负责人签字 2 / 16
举 办 者 情 况 姓 名 出生年月 政治面貌 人事关系所在单位 电 话 签 字 单 位 领 导 成 员 情 况 人事关系 所在单位 姓 名 性别 出生年月 职务及职称 政治面貌 电 话 3 / 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