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建设工程计价费率标准(2018)
一、总则
(一)本费率标准根据《深圳市建设工程计价规程(2017)》、《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13)和《深圳市建筑安装工程费用项目组成》所规定的有关项目的特征及内容编制而成,所公布费率包括参考范围和推荐费率。
(二)本费率标准适用于依据《深圳市建设工程计价规程》等计价标准编制建设工程造价成果文件,确定工程造价。
(三)除另有规定外,编制招标控制价应当依据本费率标准的推荐费率计算。 (四)投标人编制投标报价时不宜超出本费率标准规定的各项目费率参考范围。 (五)部分费用项目未公布推荐费率,使用时应根据招标文件的要求在费率参考范围中确定合适的费率进行计算。
二、分部分项工程费
(一)企业管理费
1.综合单价构成中的企业管理费计算公式如下:
企业管理费:E=(人工费A?机械费C×0.1)×企业管理费费率a
2.根据目前本市建筑施工企业管理水平的实际情况,不区分专业工程,企业管理费费率参考范围为11%~27%,推荐费率为18%。
(二)利润
1.综合单价构成中的利润计算公式为:
利润:F=(人工费A+材料费B+机械费C+企业管理费E)×利润率b 2.根据国家公布的行业利润率水平和目前本市建筑施工企业的实际赢利情况,不区分专业工程,利润率参考范围为1%~9%,推荐费率为5%。采用装配式(预制率达到15%以上,装配率达到30%以上)等新技术、新工艺的利润率参考范围和推荐费率可适当提高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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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措施项目费
(一)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 计算公式:
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I=(X+Y1+Y2+Y3+Y4+Z)×费率i 其中:X-分部分项工程费;
Y1、Y2、Y3、Y4-分别为措施项目费中的“混凝土/钢筋混凝土模板及支架费”、“脚手架费”、“垂直运输机械费”、“大型机械设备进出场及安拆费”; Z-其他项目费;
i-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费率,区分专业工程特征如表1所示,需跨专业借用子目时,应统一按发包项目的主体工程相应费率计算。
表1 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费率表(单位:%)
专业工程 费率 建筑工程 地基处理与边坡支护、桩基工程 机械施工土石方及基坑支护工程 安装工程 装饰工程 园林建筑工程 绿化工程 钢结构工程 房屋修缮工程 道路 桥梁 市政工程 水厂泵站 交通设施 市政维修 其他 轨道交通 土建工程 安装工程 参考范围 1.8~5.4 0.9~3.4 1.0~3.9 0.5~2.1 0.6~1.9 0.9~3.6 0.5~1.5 1.2~4.4 0.5~1.8 0.8~3.0 1.1~3.9 1.1~4.6 0.7~3.0 0.7~3.0 0.8~2.6 1.0~3.5 0.5~2.1 推荐费率 3.3 2.1 2.2 1.2 1.1 1.7 0.8 2.8 1.3 2.0 2.1 2.3 1.6 1.6 1.5 2.7 1.2 注:1、无论是否一同发包均按各自专业费率取费,建筑工程包括装配式建筑工程。 2、 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计费基数为500万以内的项目,安全文明施工费费率乘以1.2。 3、安全网、施工临时围挡、基坑内场地硬地化应按实际工程量另行计算。
4、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包含内容详见附件《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内容》,具体做法参见《深圳市建设工程安全文明施工标准》,执行推荐性标准的,可另行计算相应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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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履约担保手续费
计算公式:履约担保手续费=担保金额×担保手续费费率 担保手续费费率参考范围:1‰~5‰,推荐费率4‰。
担保金额应按招标文件要求计算;当招标文件无具体要求时,可取发包工程总造价的15%。
(三)夜间施工增加费
符合夜间施工增加费计取条件时,其费用可按下列公式计算: 夜间施工增加费=人工费×夜间施工增加费系数
(注:夜间施工增加费计算基数中的人工费是指单位工程夜间施工部分的人工费)
表2夜间施工增加费系数
系数 费用名称 夜间施工增加费
(四)赶工措施费
计划工期压缩超过按现行《深圳市建设工程施工工期定额》计算所得定额工期20%的,其周转材料的摊销次数缩短、人工加班费用增加等费用可按下列公式计算。需采取特殊措施以缩短工期的,可据实估算相应费用。现行《深圳市建设工程施工工期定额》缺项的专业工程,其标准工期应按相关规定确定。各专业工程赶工措施费系数参考范围和推荐系数如表3所示。计算公式如下:
赶工措施费=(1-合同工期/定额工期-20%)×(人工费+措施项目费)
×赶工措施费系数
(注:赶工措施费计算基数中的人工费是指单位工程中分部分项工程人工费,措施项目费是指不包含赶工措施费的措施项目之和。)
参考范围 0.20~0.30 推荐系数 0.25 表3赶工措施费系数
系数 费用名称 赶工措施费 房建工程 市政工程 参考范围 0.8~1.8 0.7~1.1 推荐系数 1.2 0.9 范文范例 参考指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