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道路桥梁大修工程竣工资料整理技术要求

城市道路桥梁大修工程

竣工资料整理技术要求

城市道路桥梁大修工程项目管理部

城市道路桥梁大修工程竣工资料整理技术要求

为了规范城市道路大修工程竣工文件立卷归档工作,保证城市道路大修工程竣工文件资料质量,更好地为城市道路养护、全市路网规划、建设管理服务,根据国家与北京市有关法律、法规、规范和标准,结合北京市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管理的实际情况,特对竣工文件立卷归档工作提出如下要求。

一、竣工文件立卷、归档是按照《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资料管理规程》将城市道路大修竣工文件、资料进行分类、整理、装订立卷、登记移交的工作。

二、城市道路大修工程竣工,在监理预验收合格后,由施工单位、监理单位编制竣工资料档案。施工、监理单位要由总监、驻地监理,施工单位由项目技术负责人负责,配备专职资料档案员负责道路竣工资料的收集、整理、档案编制工作。

三、大修道路工程施工阶段和工程交、竣工阶段形成的文件材料由各施工单位负责收集整理。大修道路工程项目准备阶段的文件、材料,管理性材料由项目管理部、监理单位负责收集。

四、城市道路大修工程档案内容按附录一所列项目编制。 五、道路竣工资料的收集、整理、档案编制工作从工序环节抓起,保证施工资料的真实、齐全、完整。承包人必须做到资料归档与施工进度同步,监理对施工单位资料进行检查指导。

六、竣工文件、资料档案按照《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资料管理规程》的规定,分别组成建设单位管理卷、监理卷、施工卷。建设单

位管理卷全册两卷,由城市道路养护管理中心和养护单位保存全册各一份。监理卷由监理单位保存,并交养护管理中心一份,施工卷由施工单位保存。

七、建设单位管理卷、施工卷由施工单位负责收集、整理组卷,监理单位审查合格后,报项目管理部审查。监理卷由监理单位负责收集、整理组卷,项目管理部审查。

八、城市道路大修工程竣工图要求能够全面准确反映施工实际情况和特征。在施工中,完全按照设计图纸施工没有变动的,可以由竣工图编制单位在设计图上加盖竣工图章,作为竣工图。在施工中,变动较大的,要在施工图的基础上,将工程变更内容改绘为正式竣工图。竣工图要有绘图人员、审查人员、监理签字。

九、城市道路大修分项工程按照《市政基础工程施工质量检验统一标准》规定填写检查记录,分项、分部、单位工程按市建委[2004]371号文件《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质量检验与验收统一标准》进行质量评定。路面沥青混凝土压实度和摊铺厚度评定,应按附录二《公路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JTG F80/1—2004)(二)附录B “路基路面压实度评定”的方法评定。

十、城市道路桥梁大修工程的现场检测频率应符合《城镇道路工程施工质量检验标准》(DBJ01-11-2004)、《桥梁工程施工质量检验标准》(DBJ01-12-2004)规定频率,道路检测频率见附表三。

十一、城市道路和桥梁大修工程所用材料必须符合《北京市城市道路工程施工技术规程》(DBJ 01-45-2000)和《北京市城市桥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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