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条规定实施细则

宣威市倘塘镇炉房沟煤矿

《煤矿矿长保护矿工生命安全七条规定》

实 施 细 则

宣威市倘塘镇炉房沟煤矿

2013年5月1日

为了切实落实煤矿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保护矿工生命安全,确保矿井安全发展、持续发展,我矿认真组织贯彻学习七条规定,编制贯彻学习实施方案。矿长、副矿长、井队长及班组长均签订承诺书。结合我矿实际,特制订本实施细则:

一、加强领导,成立贯彻落实《七条规定》领导小组 组 长:高连伟 法人

副组长:秦绍崇 矿长

成 员:康波、李德育、陈俊康、王维田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技术办公室,张永福任办公室主任,具体负责《七条规定》贯彻落实工作的组织实施。

二、具体实施细则

一是宣传动员,在主要领导亲自安排部署下,利用墙报宣传栏、悬挂宣传警示牌、广播等多种媒体,采取集中学习、班前会议、警示教育等多种形式,深入学习宣传《七条规定》。

二是组织培训学习,把学习宣传《七条规定》与煤矿安全教育培训工作相结合,利用职工大会、班前会等培训会逐条学习《七条规定》内容,并逐条展开讲解学习并组织考试。

三是矿长宣读承诺书并与班组长以上管理人员签字。 四是自查自纠分工明确:

1、必须证照齐全,严禁无证照或者证照失效非法生

产。我矿井是证照齐全矿井,主要是防止证照过期失效,贯彻落实责任人:李启传;落实措施:及时检查和负责通知证照的年检工作,以及通知安排矿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培训和复训工作。检查验收监督人:张波

2、必须在批准区域正规开采,严禁超层越界或者巷道式采煤、空顶作业。落实措施:加强井下现场管理,按照煤矿三大规程管理和作业。责任人:秦绍文

3、必须确保通风系统可靠,严禁无风、微风、循环风冒险作业。落实措施:编制和落实矿井风量分配方案,建设和完善通风设施,强化矿井通风管理,工作面现场严格落实采掘工作面作业规程,杜绝违章指挥、违章作业。责任人:蒋华。

4、必须做到瓦斯监控系统有效,瓦斯超限立即撤人,严禁违规作业。落实措施:我公司瓦斯监控系统已安装并投入使用,在以后采掘活动中,落实调度、监控联合值守制度,加强现场瓦斯管理,特别是加强对掘进工作面局扇通风管理、采面上隅角通风管理,认真落实瓦斯超限断电撤人制度,严格按照三大规程作业。检查验收监督人:秦绍辉。

5、必须落实井下探放水规定,严禁开采防隔水煤柱。落实措施:按照《探放水设计》、《探放水安全技术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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