查委员会书记,免去其中共抚顺县委委员职务,建议免去其政协抚顺县委员会副主席职务;
李颜同志任中共抚顺市顺城区委委员,提名为抚顺市顺城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人选,免去其中共抚顺市望花区委委员职务,建议免去其抚顺市望花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职务; 李凯同志任抚顺市顺城区政府常务副区长; 提名赵景军同志为抚顺市顺城区政府副区长人选; 提名赵连生同志为政协抚顺市顺城区委员会副主席人选;
建议免去杨爱春同志政协抚顺市顺城区委员会副主席职务;
孙明同志任抚顺市工商业联合会主席、党组副书记,免去其中共抚顺市顺城区委副书记、常委、委员职务; 免去高嵩同志抚顺市工商业联合会主席、党组副书记职务,保留其正局待遇;
傅文清同志任抚顺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党委书记、副局长,市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局长;
王戈同志任抚顺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副局长、党委常委、调研员,免去其中共抚顺市委政策研究室副主任职务; 王兴昆同志任中共抚顺市委政策研究室副主任,试用期一年;
吕泽元同志任中共抚顺市委政法委员会常务副书记(正
局),免去其抚顺市维护社会稳定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职务;
马兴玉、郎世林同志任抚顺市政府办公厅副主任、党组成员,试用期一年;
张守文同志任抚顺市服务业委员会副主任、党组成员,试用期一年;
姜志斌同志任调研员,免去其抚顺市政府办公厅副主任、党组成员职务;
钱文超同志任抚顺市卫生局党委副书记,免去其抚顺市卫生局工会主席职务;
秦华同志任抚顺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副局长、党组成员,试用期一年;
免去苑宝华同志抚顺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副局长、党组成员职务;
贾大树同志任抚顺市司法局副局长、党委委员,免去其抚顺市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办公室副主任职务; 刘星翼同志任抚顺日报社副社长、党组成员、副总编辑,免去其抚顺广播电视台副台长、党委委员职务;
陈勇同志任抚顺广播电视台副台长、党委委员,免去其抚顺日报社副社长、党组成员、副总编辑职务;
张桂华同志任抚顺市人大常委会研究室副主任、调研员,免去其中共抚顺市东洲区委常委、委员职务;
赵庆华同志任抚顺市人大常委会人事代表选举工作委员会副主任,建议免去其抚顺市人大财经委员会副主任委员职务;
提名吕泽元、徐波、崇凤英同志为抚顺市人大常委会委员,建议免去闫茂龙、于东龙、孙连贵同志抚顺市人大常委会委员职务。
李轶同志任政协抚顺市委员会委员联络工作委员会副主任,试用期一年;
提名朱桂香同志为政协抚顺市人口资源环境委员会副主任人选;
崇凤英同志任抚顺市总工会常务副主席、党组副书记(正局);
王军义同志任抚顺市总工会副主席;
周旭颖同志任抚顺市总工会副主席、党组成员,免去其中共新宾满族自治县委常委、委员,县纪律检查委员会书记职务;
免去于东龙同志抚顺市总工会常务副主席职务; 免去刘斌同志抚顺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副主任职务; 免去于尔生同志抚顺市监察局副局长职务; 周宏伟、张玉良同志任抚顺市正局级领导干部; 顾建锋、吕维宝、石砢同志任抚顺市副局级领导干部; 陈晓峰同志任抚顺市副区级领导干部;
免去沈峒孚同志抚顺市归国华侨联合会主席、党组书记职务。
经市委组织部部务会议研究决定:
陈振勇同志任抚顺经济开发区纪工委书记、党工委委员,试用期一年,免去其抚顺经济开发区管委会主任助理职务;
王惠德同志任抚顺市房产管理局纪委书记、工会主席、党委常委,试用期一年;
吕京生同志任抚顺市城乡建设委员会工会主席、党委常委,试用期一年;
免去苏直升同志抚顺市城乡建设委员会工会主席职务; 安国斌同志任抚顺日报社党组成员;
免去张丹同志抚顺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委会总工程师职务;
李欣同志任中共抚顺县纪律检查委员会副书记; 免去关心宇同志中共抚顺县纪律检查委员会副书记职务;
李海宁同志任中共抚顺市顺城区纪律检查委员会副书记;
免去张嘉兴同志中共抚顺市顺城区纪律检查委员会副书记职务。
(以干部任免文件为准)
市委组织部干部一处
2010年第10期--任免动态
近期干部任免动态(2010年10月)
□文/干部一处
市委决定:
免去朱向前同志抚顺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党工委书记职务; 免去王新鹏同志抚顺市政府市长助理、中共抚顺市顺城区委书记、常委、委员职务;
免去邢恩先同志抚顺市财政局党组书记职务,建议免去其抚顺市财政局局长职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