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谈国家公务员制度与廉政建设

浅谈国家公务员制度与廉政建设

关键词:反腐败 廉政 阳光工资制度 离任审计制度 正文:。一、廉政建设的重大意义

所谓“廉政”,狭义上是指廉洁政府,广义上是指廉洁政治。在这里我们采用广义的廉政概念。应该说,廉政建设是一个历史范畴,在不同的历史时期具有不同的含义。“其行如水,水乎清清”,这是古代著名思想家晏子在私有制社会为国家官员制定的合格品行的标准。而在我国建设社会主义的今天,廉政建设对政府机关及其工作人员提出了新的、更高的要求,即遵纪守法、廉洁奉公、勤政为民、不贪污腐败、不索贿受贿、不以权谋私。因此,加强廉政建设,意义重大。 1、加强廉政建设可以提高政府的形象。加强廉政建设是提高政府机关科学执政、民主执政、依法执政和廉洁施政能力的重要保证,是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必然要求,是加快形成行为规范、运转协调、公正透明、廉洁高效的行政管理体制和建设为民、务实、清廉政府的迫切需要。这也是贯彻落实中纪委七次全会、国务院第五次廉政工作会议,进一步加强干部作风建设的精神。因而要做到牢记宗旨、勤政为民、清正廉洁,维护好行政机关的形象,维护好干部自身形象,维护好广大企业和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为建设魅力中国做出积极的贡献。

2、加强廉政建设可以节约政府成本,促进社会的发展。既然能做到廉洁奉公、勤政为民、不贪污腐败、不索贿受贿、不以权谋私,公务员就可以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没有贪念,“伸手必被捉”,“贪字头上一把刀”,因此,可以节约政府成本。社会少了“蛀虫”,多了为人民服务的公仆,政府与群众的血肉联系进一步加强,全社会形成一股合力,一心一意为发展。有廉政型政府,才有节约型社会;有廉政政府,打造节约型社会才能成为可能。

二、目前我国廉政建设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1、体制与制度上的缺陷

(1)目前我国体制存在这样一种现状:在制度的执行上是坚持对上不对下,以上面的要求为主,从而脱离实际。因而这种体制需要改革。在体制改革与稳定方面,认为改革会导致社会的动荡,带来新的不稳定因素。实际上,我国最大最严重的不稳定因素是腐败问题,而正是政治体制改革的滞后加剧了腐败,危及党群关系,降低了党的威信。腐败造就了一个个特权集团,加剧了两极分化,败坏了政府形象。因此,要消除这种不稳定因素,实现社会公正,最根本的道路就是要进行政治体制改革。正是由于体制缺陷,公务员的廉政建设存在阻力。一部分公务员很想廉政却没有廉政的土壤○1。俗话说:“近朱者赤,近墨者黑”,正说明了这一道理。因此,体制不改革,腐败难去除,廉政建设将成为空谈。

(2)、监督手段缺乏,监督力度不够。公务员腐败行为的产生到发展,总是与“权”字紧密相连。贪污受贿,以权谋私,权钱交易,挥霍浪费,腐败堕落,任人唯亲等,都是因为手中掌握着或大或小的权力。权力的“魔杖”失去制约,使极少数道德水平不高,政治觉悟低下的公务员得意忘形,人格扭曲,心理变态,胡作非为。而目前的监督,存在“四多四少”现象:即表面监督多,实际监督少;事后监督多,事前、事中监督少;被动监督多,主动监督少;对一般公务人员监督多,对主要领导干部监督少。由于监督缺乏完善的监督机制和有效的监督手段,因而在现实中很难发现困难,即使有些人掌握了证据,也不愿告发或不敢告发,致使一部分公务员走上违

纪违法的道路

2、法律法规不健全

首先,随着以市场取向为主要内涵的改革的不断深入,社会法治化要求越来越迫切,政府职能的法制化就成为客观必然。但是,就我国目前的情况而言,法制体系不完备,不健全,社会法制意识薄弱,有法不依,执法不严的现象还大量存在。其次,“人治”思想随处可见,“法治”观念还未深入公务员骨髓。法治国家要求人们抛除“人治”的思想,用法、用制度来管理国家及社会公共事务。但一些公务员还不习惯于“法治”,“人治”的影子仍然清晰可见,“官本位”的思想,使有些人有了可乘之机,钻了政策的空子,干起违法违纪的事情来。究其原因主要是传统的“人治”思想在作怪,导致不重视制度化建设。目前,我们国家虽然制定了一系列法律法规,但与社会主义现代化发展的进程相比,显然有些落后。新问题不断出现,但相应的法律法规没有跟上。因此,建设法治社会,前途是光明的,道路是曲折的。 3、部分公务员自身文化素质低,无视道德约束 首先,一个没有文化的民族是一个没有根基的民族,一项没有文化的事业也是一项没有根基的事业。同样,没有科学的文化观念作指导,反腐败斗争就难以形成先进而正确的思维方式和行为方式。许多事实告诉我们,腐败与先进文化是根本对立的。反腐败的艰巨性与腐败所代表的保守、颓废、迷信、庸俗和阻碍社会进步的文化有直接关系。西方文化中某些腐朽颓废的思想观念、价值观念,传统文化中的“家长制”、“官本位”、“人身依附”等文化糟粕,市场经济中的竞争、交换、求利等文化理念的负面影响,都对反腐败斗争提出了严峻的文化挑战。对这种文化挑战,如果不从文化上去回击、去正确引导,反腐败工作就很难推进。因此我们讲,反对和防止腐败不仅是一项重大的政治任务,也是一项艰巨的文化建设任务。反腐败不仅是要严惩腐败分子,更重要的是要使廉政文化在全社会深深扎根,从而使公务员真正不敢腐败、不能腐败、不愿腐败。

其次,道德约束少。道德是依靠社会舆论、信念、习惯传统和教育的力量调整人们之间以及个人和社会之间的关系的行为规范的总和。正是由于约束的程度轻,使得很多公务员不考虑道德问题,理想信念发生动摇,为人民服务的“思想动力”不足。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和改革开放的逐渐深入,社会价值取向发生了很大变化,拜金主义、享乐主义、个人主义盛行,这些社会上的思潮不可避免地影响到了公务员,使某些意志薄弱、思想不坚定的公务员发生了信念动摇,为人民服务的宗旨淡漠,金钱至上的观念占据了头脑,对党的教育听不进去,甚至产生抵触情绪,为权钱交易、权权交易提供了“思想动力”。因此,需要弘扬社会正气,发扬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

三、采取的措施

1、不断完善各种体制,是加强廉政建设的根本保证 加强廉政建设涉及许多方面的体制,本文认为,切实加强廉政建设,应着重从以下方面入手: (1)进一步推进财政体制改革。按照深化改革、完善制度、规范运作的原则,扎实推进新的政府收支分类改革,加强对部门预算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增强部门预算的刚性约束和透明度;继续推进国库集中支付改革,进一步扩大改革范围,进行公务卡支付改革试点;认真开展行政事业单位清产核资工作,严肃查处违反规定以任何借口、任何名义、任何方式发放津贴补贴的行为;全面落实“收支两条线”管理规定,继续推行“以票控费、银行代收、网络监管、资金直达财政”管理改革,提高非税收入收缴管理水平;严格执行政府采购制度,建立管采分离、职能分开的管理机制;使之权钱分离,为廉政建设创造前提。

(2)加快确立官员个人及其亲属的财产申报制度。实行阳光补贴制度,即通常所说的“阳光工资”,是指将公务员所有的工资外收入的发放项目,归为职务补贴、生活补贴、节日补贴和激励奖金四大类,同时加大对腐败的惩戒力度,将公务员接受金钱、珠宝、低息贷款、

免费旅行等视为接受贿赂。按照新编《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第一步打算按照职务工资和级别工资来发放,再统一加上生活补贴和职务补贴;使公务员收入透明,减少“灰色收入”。

(3)严格执行离任审计制度。离任审计制度即对担任领导职务,特别是对那些拥有人、财、物大权的公务员的一旦离开原岗位要进行全方位审查的制度。通过对公务员在任职期间工作业绩、经济管理状况以及廉洁自律等多方面情况进行全面审计,能够对领导干部在任职期间的工作情况做出全面审计,能够对领导干部在任职期间的工作情况做出全面、客观、公正的评价,能够准确反映出其在现岗、现职上的实绩,为更加全面、准确地评价和使用提供直接依据。而且,离任审计制度是对公务员进行监督和权力制约的有效形式。一方面,从财务收支审计入手,可以审查出公务员是否有违反廉洁自律规定和财经纪律方面的问题。另一方面,离任审计制度也可以克服“泡沫业绩”。因为公务员在轮换周期内。 2、完善法律法规,重视《国家公务员法》的落实 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完善,与之相适应我国制定了一系列法律法规。形成了以宪法为基础,以《国家公务员法》为主体的公务员法律体系,为规范公务员的行为创造了条件。但是这些法律法规存在许多问题,表现在:重制定、轻落实;在落实上,人为因素较多,人情大于法规。以《国家公务员法暂行条例》为例,说明其存在的问题:在国家公职关系的范围非常广泛,大致可以分为两个方面:其一是人事管理关系;其二是一定特殊性的劳动关系。在特别劳动关系中主要体现为下述三项制度:工资、福利、保险。在工资中出现的问题较多:如拖欠、对上面落实的增资制度执行慢,降低标准,经常是这样一种做法:以地方经济实力来兑现。经济好的可以落实,经济差的不落实,从而引起公务员的不满情绪。因此,在工资落实上,我建议实行省市级财政统管,撤销县乡级财政机构。这样就去掉基层工作人员的忧虑,可以放心工作;同时,也减轻了县乡级领导的负担,不必天天为发工资忧愁,可以集中精力发展经济。

3、加强公务员自身素质建设

建立与改革开放相适应的新的道德价值观念。古人云,“礼义廉耻,国之四维”,将廉耻作为一个人做人的基本原则。一个人一旦失去羞耻之心,也就失去了社会道德价值观念的基本防线。古人尚且能不食“嗟来之食”,作为一名党员干部、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我们更应该“行而知耻”,自觉进行理想、信念、宗旨学习,树立以廉为荣、以贪为耻的意识,防范在前,警钟长鸣,从活生生的反面典型案例中吸取教训,引以为戒,做到自重、自省、自警、自励,树立正确的道德价值观念,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长城。

温家宝指出,今年是本届政府履行职责的第一年,反腐倡廉建设必须有新进展。要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方针,加快推进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认真做好领导干部廉洁自律、纠正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查办违法违纪案件、从源头上防治腐败等各项工作,努力取得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新成效○5。凝聚全体社会成员共同防腐拒腐的重要力量,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定会迈出新的步伐,实现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不再是梦。

参考文献:

[1] <<邓小平文选>>第二卷

[2]申明《建立与改革开放相适应的新的道德价值观念》,《理论与改革》35~37 [3]王明星.《浅议公务员轮换交流制度》[J].《管理百业》

[4]胡云霞.《浅论我国公务员职位轮换制度》[J].《台声.新视角》

联系客服:779662525#qq.com(#替换为@) 苏ICP备20003344号-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