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改委解读《基础设施和公用事业特许经营管理办
法》
昨日,国家发改委就《基础设施和公用事业特许经营管理办法》进 行了解读,《办法》出台的背景之一,即是为引导规范基础设施和公用事业特 许经营、推进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提供了统一的制度规范,自此,PPP 模式 将真正做到有法可依,现行的特许经营项目将得到强有力的保障。
去年 5 月 21 日,国家发改委公布了首批 80 个鼓励社会资本参与投资 运营的示范项目,并明确鼓励社会资本特别是民间投资以合资、独资、特许 经营等方式参与建设及运营。该 80 个示范项目涵盖铁路、公路、港口等交通 基础设施,新一代信息基础设施,重大水电、风电、光伏发电等清洁能源工 程,油气管网及储气设施,现代煤化工和石化产业基地等领域。
去年推出了 80 个首批鼓励社会资本参与的投资项目,这些项目目前来 看开工进展顺利。国家发改委秘书长李朴民表示。
不过,很多示范项目在操作过程也并非一帆风顺。例如,由于 PPP 需 要有收益的项目,而区县政府的信用低,有收益的市政项目非常少,因此重 庆市巴南城市基础设施开发建设 PPP 项目面临两难的抉择。而上海嘉定南翔 污水处理厂一期工程历经两年才从招标的状态落地。
根据民生证券研究院统计,在 43 号文出台前后,34 省区地方政府推 出了总额约 1.6 万亿元的 PPP 项目,但是截至今年 3 月份,真正签约的大约 为 2100 亿元。
实际成交额占总额比例较小主要有三方面原因。民生证券研究院执行 院长管清友此前在接受《证券日报》记者采访时表示,一是 PPP 项目存在时 滞。社会资本短期内难以有效续接政府投资;二是社会资本对 PPP 存在的众
多不确定性心存戒备,进而持观望态度;三是相较于高企的融资成本,投资 收益不具备吸引力。
此外,管清友表示,在政府与企业的博弈中,企业往往相对弱势,政 府失信对投入巨资参与公共服务项目的企业打击非常大。
据悉,《办法》在保障特许经营者取得合理收益的同时,分别从四个方 面规定了公共利益的保障措施,同时,《办法》通过有关制度机制进一步完善 政府责任,确保公共服务的持续稳定供给,维护公共利益和公共安全。 tips:感谢大家的阅读,本文由我司收集整编。仅供参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