抽采材料管理规定

抽采系统材料管理规定

一、 作业计划审批

1、根据每月生产计划及时排定下月抽采钻孔及各项管网安装计划,每月24-25日由分管科员排定下月生产计划及辅助计划初稿,25日与施工队组沟通后26日定稿上交计划部。

2、抽采系统各施工队组在26日领取下月生产计划后,必须于每月27日前排定下月材料计划。其中管网安装队及各掘进队材料计划经抽采部分管科员审批后可进行审批程序;各打钻队的材料计划经抽采部分管科员审批后统一上报至抽采队,由抽采队进行审批程序。 3、每月26日抽采部分管科员必须对分管队组进行盘库审查,并对审查结果统计留底,同时核对抽采队抽采材料库存情况,审批材料计划时应根据库存情况进行核减,避免材料浪费。

4任何队组严禁未经抽采部分管科员同意私自进行作业计划审批程序。

二、材料计划内容

1、根据目前作业程序及施工工艺,每月可报抽采材料如下: PVC封孔管、封孔囊袋、瓦斯封孔专用材料、铝塑管、PVC三通接头、螺栓、Φ50闸阀、Φ150胶垫、Φ100胶垫、Φ50胶垫、钻孔牌板、正(负)压自动放水器等。

可报各类管网材料和隔爆水棚材料如下:各种管径的无缝钢管及相应法兰盘、松套法兰、高强螺栓、金属缠绕垫;锚杆、锚索、14b、10#和20b槽钢、80×8mm的扁钢、50×50×5mm的角铁;Φ355.6mm、

Φ508mm、Φ711mm不锈钢加强筋螺旋焊管及相应高强螺栓和胶垫、吊挂链条配套锁扣、抱卡及相应螺栓、堵盘、蝶阀、钢丝绳、绳卡。60L隔爆水槽、40L隔爆水袋、隔爆水槽(袋)架及相应的小链。相应的管路牌板和隔爆设施牌板。

2、除上述内容可正常报送材料计划外,其他材料必须经抽采部部长同意后方可上报和领取。

3、每月在生产计划外的材料必须出具书面说明并经抽采部部长签字确认后方可找分管科员审批,否则不予审批。 三、抽采材料验收管理制度

1、所有抽采系统材料到矿后必须通知抽采部安排专人进行验收,供应部不得私自接货,各队组严禁私自领用。

2、针对不同的材料采取不同方式的验收,对数量少、技术性强的材料抽采部应安排了解材料性能的专人进行验收,对批量送货的材料验收时采用抽样验收,验收合格率必须为100%,否则不予领用。 3、抽采队去供应部领用材料时对未及时验收的材料、未按抽采部要求的标准制作的材料,抽采队应及时通知抽采部,经抽采部确认无法满足生产需求时,抽采队不得领用。

4、抽采队从供应部领出的材料必须在抽采队库房分类码放,不得在其他地方存放。 四、材料发放管理制度

1、各打钻队组每月1日、11日、21日开具领料单到抽采队领用材料,其他日期不得领料。

2、管网安装队及各掘进队每月7日、17日、27日开具领料单到供应部领料,其他日期不得领料。

3、各队组开具的领料单必须经抽采部分管科员签字确认后方可有效,领料单留一份交抽采部存档管理,各分管科员要及时将当月材料发放情况存档管理,以方便月底核算钻孔、管网工程和隔爆设施安装工程与材料使用是否匹配。

4、各队组必须拿抽采部签字的领料单方可领料,否则抽采队不予发料。

5、遇特殊情况急需的材料,必须出具书面说明并经抽采部副部长以上人员签字确认后抽采队方可发料。 五、抽采材料回收管理制度

1、负责回收抽采材料的队组主要有:综采队、管网安装队、抽采队、打钻队等其他队组。 2、回收标准:

(1)、各综采面回收的封孔并网材料、瓦斯管路和综合管网材料、隔爆水棚材料必须分类整齐码放在巷道内,待累计一车的量后申报车辆计划拉运至指定地点,由抽采队负责接收和分类码放,并且现场开具移交单。

(2)、由抽采部安排各打钻队及管网安装队回收的抽采材料,经胶轮车拉运至指定地点后,回收队组负责将材料分类码放,并且现场开具移交单。

(3)、回收抽采八通时必须将八通上附带的各大小蝶阀、闸阀、堵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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