底栖大型无脊椎动物,使用彼得生采泥器采集泥样,每个采样点累计采样面积约1/8-1/3m2 ,采样厚度一般为10-15 cm。对于河流底栖大型无脊椎动物,在河心区采用彼得生采泥器或带网夹泥器进行采集,每个采样点累计采样面积约0.5-1 m2。在小于0.5 m水深的河岸区样点,可使用D形拖网进行采集,每个采样点累计采样面积约为0.5-1 m2左右。在河岸浅水区或河流边缘的湿地采集时也可结合定量框法进行采集,将定量框(50 cm×50 cm或25 cm×25 cm)置于水底底质上,并在四角进行固定,取出定量框内的底质和底栖生物,一般采集深度为20-30 cm,同时顺水流方向在定量框后方置一手网,以防挖取框中底质时底栖动物漂走;每个样点的采样面积累计约0.25-1 m2。
(6)土壤动物。一般样地数量不小于10个,单个样地面积不小于400m2。在样地中心设置1个样方,面积为20m×20 m。对中型土壤动物,在样方中设25个20cm×20cm均匀分布的样点;对大型土壤动物,在样方中设9个30cm×30cm均匀分布的样点。针对中型土壤动物和大型土壤动物的监测需要,本标准规定了植物凋落物、土柱及土壤动物的采集方法。
(7)大型真菌。针对子实体显见或子实体较小的地生大型真菌、木腐大型真菌、地下真菌和濒危物种,分别规定了不同的方法。对于子实体显见的地生大型真菌,设置若干条样线,每条样线长度在0.5-1km,沿着样线,每隔20 m设置一个半径为1.262 m、面积5 ㎡的圆型样方,使每种生境类型的样方数量达50个左右。对于子实体较小的大型真菌,在靠近子实体显见的地生大型真菌样方的附近,以0.56 m为半径,建立1㎡的圆形样方,以1周内可完成抽样调查为标准,确定样方数目。对于木腐大型真菌,按照腐朽程度将圆木划分为三个等级,每个腐朽等级选择30个圆木。对于地下真菌,沿着样线,每隔6 m设置一个4 ㎡的圆形样方,通常每5-15 ha面积设置25个样方,总取样面积达100㎡。对于濒危物种,设置若干10m×10 m的样方。统计所选样方和圆木上生长的大型真菌种类和个体数。 6.3.4样线法
样线是指观测者在监测样地内选定的一条监测路线。观测者记录沿该路线一侧或两侧一定空间范围内出现的物种。样线法一般用于哺乳动物、鸟类、两栖爬行动物、蝴蝶等的监测。对于不同动物类群,样线法的具体要求也不同。
(1)哺乳动物。样线法是大范围区域内估计中、大型野生哺乳动物种群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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量的有效方法之一,曾广泛应用于鹿类、野兔、猫科动物等哺乳动物的种群数量监测。样线应覆盖样地内所有生境类型,每种生境类型至少有2条样线。每条样线长度可在1 km至5 km左右,在草原、荒漠等开阔地监测大中型哺乳动物时,样线长度可在5 km以上。在晴朗、风力不大的天气条件下,沿样线步行、驱车或骑马匀速前进。步行速度一般为2-3km/h;在草原、荒漠等开阔地,观测人员可乘坐越野吉普车,速度30~45 km/h,也可以6km/h的速度骑马前进。针对至样线的垂直距离的不同,样线法分为可变距离样线法和固定宽度样线法两类。在可变距离样线法中,记录观测人员前方及两侧所见实体或活动痕迹的数量及至样线的垂直距离。固定宽度样线法与可变距离样线法的区别在于前者宽度固定,监测时只记录样线一定宽度内的个体数,不需测量哺乳动物与样线的距离,但必须通过预调查确定合适的样线宽度,保证样线内的所有个体都被发现。样线宽度的确定应考虑哺乳动物活动范围、景观类型、透视度和交通工具等因素。在森林中一般为5-50 m,在草原和荒漠中为500-1000 m。固定宽度样线法可用于原麝、鹿等有蹄类动物以及猫科动物的监测。
(2)鸟类。观测者沿着固定的线路活动,并记录样线两侧所见到的鸟类。根据生境类型和地形设置样线。各样线互不重叠,每种类型的生境应有2-3条监测样线,每条样线长度一般在1km 及以上。调查时行进速度通常为1.5-3km/h。根据对样线两侧观察记录范围的限定,样线法又分为固定宽度和可变宽度两类。样点法是样线法的一种变形,即观测者行走速度为零的样线法。以固定距离设置观察样点,样点之间的距离应根据生境类型确定,一般在100m以上。一般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