定稿 缩略语综述

汉语缩略语研究综述

摘 要

现代学者对缩略的研究和关注至少可以追溯到二十世纪初期开始。最开始的研究范围是在修辞学研究之中,不限定在修辞的范畴,而从词汇的角度讨论缩略,出现在二十世纪四十年代,讨论的重心是缩略的定义、范围和性质。对于缩略语的研究,各家观点存在一定的分歧,主要存在以下几个方面的问题:对缩略语的界定不同,对缩略语、简称、别称之间的区别,归类不同,等等。本文仅从缩略语的界定、分类、构造方法和缩略方式的选择对缩略语的研究现状着手,整理各家对缩略不同的分析,形成文献综述。

关键词:缩略语;分类;构造方法;方式选择

一、缩略语的界定 1、研究现状

现代学者对缩略的研究和关注至少可以追溯到二十世纪初期开始。 最开始的研究范围是在修辞学研究之中。陈望道(1932)提出“节缩”词格:“结词组言文字,叫做节;缩合语言文字,叫做缩。”比如,将“五月四日”截短为“五四”,这只是字音字形比较短少,简洁,其实和现在所说的缩略还是有所出入的。

不限定在修辞的范畴,而从词汇的角度讨论缩略,出现在二十世纪四十年代,讨论的重心首先是缩略的范围和性质。吕叔湘(1963)指出,“多数所谓缩略语的构成方式和一般复合词没有什么两样,很难区分略语和单词的标准。一般用有无相应的完全形式(全称)来作为区别略语和单词的标准。”陈建民(1963)认为,“区分简称、统称和词语减缩。减缩指把一个较大的语言单位简化为一个较小的语言单位,一般是由词组简化为一种特殊形式的词,简化前后内容不变、结构不变,但字序上可有调整。”郭良夫(1982)则认为,“缩略的复合词叫做缩略词,缩略的词组可以叫做缩略语。”

各家对缩略的定义差别不大,但是涉及到内容,分歧就很大了。对缩略在汉语词汇系统中所占地位也不断有新的认识。最初,人们是把缩略当做是一种修辞手段,后来由于它的造词作用,更多地是从词汇研究之中进行讨论。同时,对缩略形成的新成分是词还是词组,也有很多意见。

2、缩略语的定义

徐耀民(1988年)认为:“缩略语是指人们出于求省求便的心理、习性和目的所造成的一种词语的减缩形式。”

1)原词语的存在是缩略语产生的条件,原词语和缩略语之间的关系必须是可逆的、守恒的,一见到略语就能准确地推知原语。

2)在意义上,缩略语和原词语不能有本质的变化,意义不允许有模糊性。比如,“航道”和“安全航行的通道”之间就没有缩略关系,这是因为“航道”不一定安全,也可能是危险航行的通道,意义模糊。

3)缩略语一般都是后于原语、全称产生的。比如,“中国”作为“中华人民共和国”的简称是值得怀疑的。因为“中国”之称先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存在,“中国”一词最早出现是在考古发掘出的原始人的雕刻中,后来也有《大雅·民劳》“惠此中国”,这里的“中国”指的是“京城”的意义,“中国”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内涵、外延不同,所指不是一个客观对象。另外,有很多词语,古今有共同语素,如果不按照时间规律去加以限制,就可能将简单的看做是繁复一些的缩略语。比如,“况”和“何况”,“况”到底是“何况”还是“况且”很难说;“众”和“众人”,“众”究竟是“众人”、“群众”、“大众”之略也很难说,而且从语源来说,“众”本就出现在“众人”之前;“众”,是指商、西周时的身份自由的下层平民。一般从事农业生产,也有当兵和从政的机会;“众人”在西周使用,大多数原来是殷商本族的成员,其中或最初即为劳动群众,或则逐渐由贵族地位下降而来。这样确定缩略关系,怕是源流颠倒了。

4)虽有归纳、合并和省略等多种多样的手段,但缩略语必须是原词语的简化和缩减,不能是另起炉灶。比如,“哈工大”(哈尔滨工业大学),是采取“留头去尾”的缩略手段,“二轻局”(第二轻工业制造局),是采取“掐头去尾”的缩略手段;但像“赣”(江西)、“冀”(河北)这一类地名,应该看做是“别称”,不属于缩略语比较恰当。这里就涉及到“简称”、“别称”和缩略语的关系,下面会专门讨论。还有,由动词性词组转化而来的,比如,“支前”(支援前线)、“扫盲”(扫除文盲)是缩略语,但不能一概类推,比如,“参军——参加中华人民解放军”这一类,“参军”不一定参加的是“解放军”、也可能是“八路军”等等。由于意义模糊,虽然好像可以复原,但复原后的“原型”很难固定,也不好算作缩略语。

马庆株(1988年)认为:

1)缩略语有与之对应的多音节原词语,原词语是缩略语存在的前提,如果不存在非缩略语形式,也就没有缩略语。

2)缩略语的词汇意义与原形相同或微有区别。缩略语的意义一般不是原形各个组成部分的字本来意义的简单总和。比如,“北大≠北+大”而是特指“北京大学”;“桌椅=桌+椅”,但“桌椅”并不是“桌子、椅子”的缩略语。

3)缩略语和原词语有时间上的先后关系,即历时因素,原词语产生在前,

缩略语产生在后。这个限制可以区分清楚现代汉语中新造的双音词和缩略语,比如“学”和“学习”;“月”和“月亮”就是单音节词和双音词,而非缩略语和原词语。

4)缩略语包括一般所说的简称,但不限于简称。简称是名词或名词性的词组,而缩略语中除了简称,还包括陈述形式的动词。比如,“援建——援助建设”、“调研——调查研究”等。 周荐(1988年)补充提到:

1)缩略过程之中既要有词语形式上的缩减,也有内容意义上的变化。比如,“六书”,虽然我们知道它是指象形、指事、会意、形声、转注、假借的统称,但它没有缩略原形形式上的缩减,而仅是意义内容上的“省倂”,就不能视作缩略。

综上整理,缩略语应该具备的条件有:一是必须有原形式,而且缩略形式和原形式的产生时间上必须有先后关系;二是缩略形式要由原形式缩减而形成,必须保留原式中的部分构成成分;三是缩略形式与原形式词汇意义相同或微有区别,可以复原回原形式,且意义不可模糊。

3、缩略词语、简称和别称

曹炜(2003年)中谈到了缩略词语和简称之间的关系。他指出,缩略词语同通常所说的“简称”之间的关系,是学术界争论不休的话题。

有的学者认为简称就是缩略词语。1

有的学者认为简称和缩略词语有所区别,“简称是全称的简化形式”,而“缩语是几项有关联的词或词组的紧缩形式”,“两者有着质的不同”。2

还有一种意见认为缩略词语和简称是一种丛书关系、上下位关系,简称是缩略词语的一种。

目前,比较通行的是第一种意见,即简称就是缩略词语,两者是异名同实的关系。

1

陈建民《现代汉语里的简称——附论统称和词语的简缩》,《中国语文》1963年第4期;郭良夫《论缩略》,《中国语文》1982年第2期 2

周荐《缩略词和缩略语》,《语言研究论丛》(第五辑),南开大学出版社1988年 3

马庆株《关于缩略语及其构成方式》,《语言研究论丛》(第五辑),南开大学出版社1988年;王吉辉《现代汉语缩略词语研究》,天津人民出版社2001年

3

曹炜的意见是,简称和缩略词语各有所指,两者存在交叉现象。

袁晖、阮显忠主编的《现代汉语缩略词词典》(语文出版社,2002年1月出版)前言部分也提到,把一些国家固有的名称看成是缩略语是错误的,比如,“印度”(印度共和国)、俄罗斯(俄罗斯联邦)等。还有,将我国的一些地区的别名,比如,“沪”(上海)、“赣”(江西)等当做是缩略语也是不正确的。

在讨论缩略词语的论著中,会常常提及“简称”或“缩略词语”还有所谓的“别称”,认为别称是“在正式名称之外还有一个用以称呼它的名称”。4比如上面提到的“沪”、“赣”,这些别称,古已有之,也不跟现在的地名同字,所以不可能是从原词语缩略而成的,既非简称,亦非缩略词语。

简称、缩略词语、别称,其实是观察角度的差异。简称是相对于全称而言的,缩略词语是相对于未缩略的原形式而言的,而别称是相对于通行名称而言的。因此,别称的指称范围其实广于简称、缩略词语,别称中的一部分,比如“沪、宁、赣”这样城市和省份的别称是简称,但并不是缩略词语,因为它们出现的时间要早于通行的原形式,所以并不存在一个减缩过程。而“苏”(江苏)、“京”(北京)等,由于有减缩的过程,因此它们既是别称,也是简称,也是缩略词语。 其实,在缩略词语的界定上,还存在着较多分歧。比如:

1)“复旦”(复旦大学)、“南开”(南开大学)“解放军”(中国人民解放军)这种原式中的一个现成词语来表示原式之义的简称是否是缩略语?

认为是缩略语的学者有曹炜等,原因:一是原式目前还在使用,而且音节较长,二是使用了缩略法,三是缩略形式中保留了原式中的部分构成成分。5

认为不是缩略语的学者有,理由主要是认为它们本就是原式中的一个词,而并不是由减缩法造出的新词。6

2)像“三峡”(瞿塘峡、巫峡、西陵峡)、“两伊”(伊朗、伊拉克)、“初唐四杰”(王勃、杨炯、卢照邻、骆冰王)、“四害”(苍蝇、蚊子、老鼠、臭虫)等是否是缩略语?

应该区别对待,“三峡”、“两伊”应该算缩略语,因为它们分别由原式减缩

4

马庆株《关于缩略语及其构成方式》,《语言研究论丛》(第五辑),南开大学出版,1988年;王吉辉《现代汉语缩略词语研究》,天津人民出版社2001年 5

曹炜《现代汉语词汇研究》,北京大学出版社,2003年 6

刘叔新《汉语描写词汇学》,商务印书馆,2005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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