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层党组织换届操作手册

基层党组织换届选举操作规程

本操作规程中所称的党的基层组织及换届流程,仅适用于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和集体企业、“两新”组织中党的基层委员会(乡镇党委除外)、总支部委员会、支部委员会。

党的基层委员会、总支部委员会每届任期三年,支部委员会每届任期两年。党的基层委员会、总支部委员会和支部委员会由党员大会选举产生。党的基层组织设立的委员会任期届满应按期进行换届选举。如需延期或提前进行换届选举,应报上级党组织批准。延长期限不超过一年。

换届选举具体操作规程:

1、召开基层单位党的委员会(党总支委员会、党支部委员会)会议。基层单位党的委员会(党总支委员会、支部委员会)任期届满前,召开委员会议,研究提出召开党员大会换届选举的有关事宜。就召开大会时间地点,主要议程,书记、副书记、委员组成规则及候选人预备人选名单(差额为应选人数的20%),选举办法等事项进行讨论。

组成参照原则:人数较少的党支部(如党员不足七名的),可不设支部委员会,只设书记一名,必要时增设副书记一名。党员超过七名、不足五十名的党支部委员会,委员名额一般为三至五名,最多不超过七名。党员在五十名以上不足一百名的党总支部委员会,委员名额一般为五至七名,最多不超过九名。

党员在一百名以上的党的基层委员会,委员名额一般为五至九名,最多不超过十一名。

2、向上级党组织请示。基层单位党委(党总支、党支部)做出召开党员大会的决定后,向上级党组织呈报《关于召开×××基层单位党委(党总支、党支部)党员大会进行换届选举的请示》(见附例1)。《请示》的主要内容:大会召开的时间地点;大会的主要议程;书记、副书记和委员组成人员名额,并附委员会委员候选人员名单;选举办法;其他需要请示的事项。

3、通知党员参会。接到上级党组织批复(见附例2)后,张贴公告,告知党员大会召开的时间和地点,并提前通知(见附例3)到每名党员,一并强调党员参加党组织换届选举大会的纪律要求。同时,对每名党员是否按时参加党员大会进行逐一核实,将请假党员的书面申请,按规定报告上级党组织,做好可不计入应到会人数党员的核实和记录工作,综合各方面情况确定参加党员大会选举的应到人数。选举时,实到会有选举权党员人数达到应到会有选举权党员人数的五分之四以上方可进行选举。

4、做好党员大会筹备工作。

⑴起草会议文件。主要是《本届基层单位党的委员会(党总支委员会、支部委员会)工作报告》《党费收缴、使用和管理情况报告》《换届选举党员大会选举办法(草案)》(见附

例4)《党员大会会议日程(草案)》(见附例5)《换届选举党员大会主持词》(见附例6)。

⑵确定监票人、计票人建议名单,监票人从不是候选人的党员中推选,计票人从会议工作人员或不是候选人的党员中指定。

⑶印制会议材料、选举票(见附例7)、相关报告单(见附例8、9、10)。

⑷准备布置会场,准备票箱等。 5、召开换届选举大会。主要议程为: ⑴主持人宣布大会开始; ⑵奏国歌;

⑶由书记作委员会工作报告,书面提交党费收缴、使用和管理报告;

⑷选举:

①通过选举办法和监票人、计票人; ②监票人清点人数,并当场检查票箱;

③宣读经上级党组织批复的候选人预备人选,并介绍候选人情况;

④通过正式候选人名单;

⑤监票人、计票人领取选票、分发选票; ⑥主持人作填写选票说明,选举人填写选票;

⑦按指定顺序投票。一般顺序为:监票人、计票人先投票,然后主席台就坐的选举人投票,最后其他党员依次投票;

联系客服:779662525#qq.com(#替换为@) 苏ICP备20003344号-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