迎江区环境监察大队工作职责

迎江区环境监察大队工作职责

依法对辖区内单位、个人执行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规章和环保政策的情况进行现场监督、检查。主要履行以下职责:

1、宣传和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等法律、法规。 2、制定环境保护法执法监察年度工作计划并负责组织实施。

3、对污染治理设施运行情况、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和“三同时”执行情况、限期治理项目完成情况和生态破坏事件进行现场监督检查并参与处理。矚慫润厲钐瘗睞枥庑赖賃軔朧。 4、对环境违法行为进行现场调查取证,提出处罚意见。 5、在法定权限内对环境违法行为实施处罚。

6、对区环保局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进行落实并督查。

7、对辖区内发生的环境污染事件、纠纷以及群众举报的环境问题和人民来信、来访、来电进行调查,并参与处理。聞創沟燴鐺險爱氇谴净祸測樅。 8、负责现场稽查排污单位的排污申报登记及相关情况。 9、负责排污费的征收工作。

10、负责辖区自然生态和农业生态环境保护的现场监督、监察工作。 11、负责统一管理全区监察业务工作,执行环境监察报告制度。 12、负责环境信访、投诉案件、批转件的调查、处理及回复。 13、负责完成区环保局、市环境监察支队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迎江区环境监察大队办公室工作职责

1、组织安排大队学习培训和队务会议、负责大队日常文字处理、信息、宣传工作。 2、负责大队财务管理、人事管理和办公、劳保用品、固定资产的购置及管理工作。 3、负责车辆使用管理工作及驾驶员安全教育工作。 4、负责完成大队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迎江区环境监察大队信访投诉室 工作职责

1、按照环保受理范围,负责受理群众来信和上级有关部门转办的有关环保信访举报。 2、指导、督促环保信访事项的处理和落实情况、督促按时上报处理结果、并将相关资料整理归档。

3、加强环保重点、难点、热点信访问题的排查工作,及时掌握环保信访动态。 4、负责大队工作动态的宣传,及时在区信息网上报道大队近期开展的重要工作。 5、负责完成大队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迎江区环境监察大队大队长岗位职责大队长主持大队的日常工作,主要职责:

1、认真贯彻国家环境保护的各项方针、政策,保证上级指示在大队的贯彻执行,保证上级赋予的任务在大队落实。残骛楼諍锩瀨濟溆塹籟婭骒東。 2、组织制定大队环境监察年度工作计划,并监督实施,保证大队年度工作目标任务的完成。 3、负责大队干部职工的教育、培养、考核工作。

4、主持召开大队长队务会、学习会、研究布置大队工作,决定大队建设及工作中的重大问题。

5、组织制定大队各项规章制度,并监督执行。

6、充分调动和发挥副大队长的作用,带头维护大队领导班子团结,分工负责、协调配合。 7、负责审核、签发大队文件、报表和其他资料。

8、负责向区环保局和市环境监察支队报告工作,提出工作建议。 9、负责组织、领导大队人员完成大队其他工作任务。 迎江区环境监察大队副大队长岗位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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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大队长在大队长的领导下开展工作,其主要职责: 1、协助大队长工作,对分管工作负责。 2、按照分工定期向大队长报告工作情况。 3、完成大队长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迎江区环境监察大队监察员岗位职责

环境监察人员在大队长和分管副大队长的领导下开展工作。其职责是: 1、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环境监察人员行为规范》,严格执行大队规章制度和有关规定,正确使用职权,秉公执法,不越权、不渎职、不徇私情,自觉接受各方面监督。酽锕极額閉镇

桧猪訣锥顧荭钯。 2、努力钻研业务,熟悉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及相关环保政策标准,了解各自管理辖区污染源情况,掌握环境保护知识,精通环境监察工作内容、程序及方法。彈贸摄尔霁毙攬砖卤庑诒尔肤。 3、积极完成大队长和分管副大队长赋予的各项工作任务,及时报告监察工作情况。 4、完成大队长和分管副大队长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迎江区环境监察大队驾驶员岗位职责

1、在大队长领导下,认真遵守交通规则和操作规程,坚守工作岗位,服从统一调度。 2、负责车辆清洁工作,保证行车安全。 3、完成大队长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环境监察人员行为规范

1、以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行动指南,坚持科学发展观,认真贯彻并宣传环境保护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标准。謀荞抟箧飆鐸怼类蒋薔點鉍杂。 2、热爱环境监察工作,忠于职守,钻研业务,精益求精。

3、遵守社会公德,注重品德修养,举止文明,仪表端正,态度和蔼,坚持原则,以理服人。 4、在现场监察时,必须严格执行监察工作程序,并做到: (1)持证上岗,现场执法时亮证执法;

(2)执行任务须2人以上,要向被监察单位说明来意,注意现场勘验和取证,并妥善保管有关资料;

(3)及时制止环境违法行为,遇有环境污染的紧急情况,立即采取应急措施; (4)严格执行环境监察报告制度;

(5)为被监察单位保守技术和业务秘密。

5、注重调查研究,不弄虚作假,不徇私情,不越权,不渎职,并做到“三公开”,即: (1)公开环保法律、法规、政策和标准; (2)公开环境监察办事程序; (3)公开环境监察举报电话。

6、秉公执法,廉洁自律,不以权谋私,并做到“六不准”,即: (1)、不准接受被检查者的礼品、礼金和有价证券。 (2)、不准接受被检查者的宴请。 (3)、不准接受被检查者邀请的娱乐活动。 (4)、不准参与被检查者的营销活动。 (5)、不准向被检查者通风报信。 (6)、不准酒后开车、酒后执行公务。

7、在征收排污费时,严格执行排污费征收政策、规定和标准,并做到“三不得”,即: (1)不得提高或降低标准乱收费; (2)不得擅自减免、缓征排污费; (3)不得挪用、乱用排污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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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在查处污染事故时,应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则,并做到“三对”,即: (1)对群众来信来访逐一登记、立案,妥善处理并及时回复;

(2)对群众有关环境问题的检举或控告要认真核实,及时报告有关部门; (3)对污染事故和纠纷的查处在规定的时限内办结。

9、在调处环境信访时,要始终把人民群众的呼声作为第一信号,第一受理人就是第一责任人,并要做到“六不能”,即:厦礴恳蹒骈時盡继價骚卺癩龔。 (1)不能以企业已经“达标排放”为理由,不受理、不在调处; (2)不能以以解决过或有会议纪要为理由,不接待、不受理; (3)不能以领导不在或请示领导为借口,推托拖延办理; (4)不能以调查过、处理过为由,不重视再次举报; (5)不能对群众污染疾苦视而不见,听而不行;

(6)不能以哪个单位调查过、解决过为由不管、不问。 迎江区城乡建设和环境保护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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