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章 护理安全管理制度及相关规范

第四章 护理安全管理制度及相关规范1

护理安全管理制度及相关规范 护理安全管理制度

一、医院建立护理安全管理组织体系,实施目标管理,明确各级人员的职责。

二、定期开展护理安全教育和相关法律知识教育,提高护理人员的法律意识和自我保护意识,强化护理风险管理意识。

三、落实各项护理规章制度,保证各项护理操作规范化。 四、按照《病历书写规范》要求,客观、真实、准确、及时、完整书写各项护理记录。

五、提高护理人员职业素质、服务技能和沟通能力,建立良好的护患关系,及时化解护患矛盾与纠纷

六、依据护理安全管理目标检查、分析,发现护理安全隐患,及时纠正处理。

七、协调与其他相关部门的接口工作,发现问题,共同分析,及时改进反馈。

八、对不安全隐患及重大护理不良事件应及时处理、登记并逐级汇报;及时组织相关人员进行讨论、分析提出处理意见和防范措施。

护理安全(不良)事件与隐患信息报告制度

根据《江苏省三级综合医院评审细则(2013版)》的要求及《徐州市天昊益人中医院医疗安全(不良)事件报告制度》,为进一步规

范我院护理不良事件上报、处理流程,结合我院实际情况,决定本制度。

一、护理不良事件:是指在护理过程中发生的、不在计划中的、未预计到的或通常不希望发生的事件,包括患者在住院期间发生的跌倒、用药错误、走失、误吸或窒息、烫伤及其他与患者安全相关的、非正常的护理意外事件。

二、依据对患者损伤的严重程度,医疗安全(不良)事件分为四级:

I级事件,也称之为警讯事件:指患者在诊疗过程中发生的非预期的死亡,或是非疾病自然进展过程中造成永久性功能丧失;

II级事件:指在疾病医疗过程中是因诊疗活动而非疾病本身造成的患者机体与功能损害;

III级事件:指虽然发生了错误事实,但未给患者机体与功能造成任何损害,或有轻微后果而不需任何处理可完全康复:Ⅳ级事件即隐患事件:指由于及时发现错误被纠正,没有形成事实。

三、发生护理不良事件后立即采取相应的补救措施,使伤害降到最低,做好相关安全知识指导、护理记录。妥善保管有关记录、药品和器械等,不得擅自涂改、销毁,保留患者的标本备鉴定用。

四、发生护理不良事件后1小时内口头报告科护士长、护理部,重大过失应立即茫报科主任、科护士长和护理部;当事护士24小时内填写护理不良事件经过于“医疗安全(护理)不良事件上报系统”,I、

II级医疗安全(不良)事件为强制性报告事件,有明显纠纷倾向或I、II级事件24小时内科室讨论并网报;III、IV级事件为自愿匿名非惩罚性事件,发生后2个工作日内日科室讨论、网报,并提交科护士长。特殊情况下书面上报或以电子邮件及QQ形式报告。

五、进行网报时按要求严格逐项填写,科内组织讨论不良事件发生的原因、采取补救措施、目前状况、整改措施及实施后的效果等。六、护理部在10个工作日内对护理不良事件进行调查、分析、提出改进建议,定期组织护理质控安全管理小组进行根因分析,制定防范措施,修订相关制度、流程,防范类似事件发生,事件定性并确定奖惩结果,并审核结案。

七、护理不良事件报告应遵循主动性,真实性原则。凡能主动报告,予以奖励;如隐瞒不报、不及时上报、不主动上报或性质严重者视情节轻重给予处罚。

八、本制度执行过程中,如有不完善的情况将及时修定。 附1:非惩罚性护理安全(不良)事件报告制度及 激励机制

一、不良事件报告具有自愿性、保密性、非处罚性及公开性的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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