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种设备监督检验标准

JL04-2009

上次检验报告编号: 工作单编号: 记录编号:DT 或监检委托书编号:

无机房曳引式电梯监督检验原始记录

施工类别:安装□改造□维修□

使用单位 : 设备代码 :

无机房客梯□ 无机房货梯□

设备名称:

病床电梯□观光电梯□汽车电梯□

设备类型 :乘客电梯□ 载货电梯□ 施工单位 : 检验机构 :柳州市特种设备监督检验所 检验日期 :20 年 月 日至20 年 月 日

柳州市特种设备监督检验所制

填 写 说 明 及 要 求

1、本记录适用于无机房曳引驱动电梯安装、移装、改造、重大维修监督检验。

2、本记录应用钢笔填写,字迹应工整,涂改应划改,划改处要有划改者签名确认,划改不能超过3处。 3、改造、重大维修监督检验,除了按本记录对改造和重大维修涉及的相关项目进行检验外,其余项目按本记录中加粗字体“D”所标定的项目进行检验,其中,标有★的项目为根据有关规定,对于允许按照GB7588-1995及更早期标准生产的电梯,可以不检验,或者可以按照《电梯监督检验规程》(国质检锅[2002]1号)中的有关规定进行检验的项目。

4、原始记录中,检验项目的“结果”和“结论”应当按照如下要求进行填写:

(一) 原始记录中有\⊙\为必须填测试数据的项目,有\⊕\为检验人员认为有必要时填测试数据的项目(认为无必要时可不填),对于必须填测试数据或认为必要时填测试数据的项目,应当在“结果”栏中填写数据。

(二)对于未要求测试数据的项目,如果经检验认为符合要求,应当在“结果”栏中填写打“○”;如果经检验认为不符合要求,应当填写打“×”;无此项时打\/\。

(三)对于C类项目,检验人员对使用单位和维护保养单位提供的文件、资料进行审查,认为自检记录或者报告等文件和资料完整有效,对自检结果无质疑,确认为合格的,应当在“结果”栏中填写“资料确认符合”或打\△\;如果审查判断有质疑,并且进行了现场检验或者试验,应当分别按照本条第(一)款或者第(二)款要求填写相应内容。

(四)对于需要说明情况的项目,应当在“结果”一栏中进行简要说明,在“结果”栏无法表述清楚的,应当在原始记录中另加附页描述,在“结果”栏中填写“见附页XX”。

(五)“结论”栏只填写“○”(表示合格)、“×”(表示不合格)、“/”(表示无此项)等单项结论。

5、检验所用仪器、设备必须在计量检定有效期内,且精度符合有关规定,检验人员在使用这些仪器、设备进行检验前,应先核查仪器仪表的使用状况,在确认完好后才进行使用,同时在原始记录上记录下这些仪器、设备的编号。

6、原始记录应当有主检人员、编制人员、参检人员、校核人员的签名和检验日期,主检人员必须是持证人员,参检人员至少有一名是持证人员;在主检(编制)栏,如主检和编制不是同一个人,则编制的签名在第一位,主检的签名在第二位;在参检(校核)栏,校核的签名在第一位。 7、在出具检验报告上交时,应将原始记录同时上交。 8、本原始记录上的检验结论对检验时的设备状况负责。

9、本记录由柳州市特种设备监督检验所制定,正式发布后在本单位内使用。

现 场 检 验 条 件 判 定

对以下条件进行判定,符合的在前面的□内打钩 □1、机器设备间的空气温度保持在5℃~40℃之间; □2、电源输入电压波动在额定电压值±7%的范围内; □3、环境空气中没有腐蚀性和易燃性气体及导电尘埃; □4、检验现场(主要指机器设备间、井道、轿顶、底坑)清洁,没有与电梯工作无关的物品和设备,基站、相关层站等检验现场放置表明正在进行检验的警示牌; □5、对井道进行了必要的封闭。 特殊情况下,电梯设计文件对温度、湿度、电压、环境空气条件等进行了专门规定的,检验现场的温度、湿度、电压、环境空气条件等应当符合电梯设计文件的规定。

无机房曳引驱动电梯监督检验原始记录

设备名称 制造单位 产品编号 施工单位许可证编号 安装地点 维护保养单位 设备技额定载重量 术参数 层站数 使用单位地址 使用单位联系人 施工单位联系人 检验依据 kg 层 站 ----------------- 规格型号 制造日期 年 月 施工类别 --------------------- 使用登记编号 ---------- 额定速度 控制方式 m/s XH□JX□BL□QK□其它: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电梯监督检验和定期检验规则——曳引与强制驱动电梯》(TSG T7001-2009) 仪器名称 钳型电流表(±2%) 绝缘电阻仪(±1.5%) 编号及核查 2DD 2DR 2WD 仪器名称 万用表(±2%) 转速表 ( ±1km/h) 限速器测试仪(±1%) 测力计( ±0.6N) 加减速度测量仪 导轨垂直度测量仪(±5%) 计时器(±1%) 编号及核查 2D 2SD03 2SD 2FY 2JS 主要检验仪器设备及核查 点温计(±2%) 钢丝绳探伤仪 检验结论 不合格项数共: 项,其中:A类项目为 项;B类项目为 项;C类项目为 项。 备注 主检(编制)人员 参检(校核)人员 审 核 类别 1.1制造资料:复印件须整梯制造单位盖公章或检验合格章;进口电梯应加盖国内代理商公章。 下次检验日期 20 年 月 日 检验日期 日 期 20 年 月 日 20 年 月 日 检验 日期 序结结果 号 论 检验项目及其内容 (1)制造许可证明文件,其范围能覆盖所提供电梯的相应参数 (2)电梯整机型式试验合格证或报告书,其内容能够覆盖所提供电梯的相应参数 (3)产品质量证明文件:注有制造许可证明文件编号、该电梯的产品出厂编号、主要技术参数,以及门锁装置、限速器、安全钳、缓冲器、含有电子元件的安全电路(如果有)、轿厢上行超速保护装置、驱动主机、控制柜等安全保护装置和主要部件的型号和编号等内容,并且有电梯整机制造单位的公章或者检验合格章及出厂日期 (4) 型式试验合格证: 门锁装置、限速器、安全钳,缓冲器、含有电子元件的安全电路(如有)、轿厢上行超速保护装置、控制柜、驱动主机、调试证书:限速器、渐进式安全钳 1 4 A 1 技A 术资料 1.2 安装资料:复印件须安装单位盖公章或检验合格章。 1.3 改造、重大维修资料:复A 印件须施工单位盖公章或检验合格章。 D 1.4 B 使用资料 (5)机房和井道布置图 (6)电气原理图 (7)安装使用维护说明书 (1)安装许可证、告知书 (2)施工方案 (3)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件 (4)施工过程记录和自检报告 (5)设计变更证明文件 (6)安装质量证明文件 (1)改造(维修)许可证、告知书 (2)施工方案 (3)更换的安全装置和主要部件的型式试验合格证及有关资料(参考1.1第4项) (4)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件 (5)施工过程记录和自检报告 (7)改造质量证明文件 (1)使用登记资料,内容与实物相符; (2)安全技术档案:1.1、1.2、1.3资料(1.2的(3)和1.3的(4)除外):(2010.4.1前已经完成安装、改造或重大维修的,1.1、1.2、1.3项所述文件资料如有缺陷,应当由使用单位联系相关单位予以完善,可不作为本项审核结论的否决内容)监督检验报告、定期检验报告、日常自行检查与使用状况记录、日常维护保养记录、年度自检记录或者报告、应急救援演习记录、运行故障和事故记录等 2 3 类别 检验项目及其内容 (3) 以岗位责任制为核心的电梯运行管理规章制度: 包括事故与故障的应急措施和救援预案、 钥匙使用管理制度等 (4)日常维护保养合同 检验 日期 序结结果 号 论 6 10 11 12 13 15 16 C C B B C B C C B C C (5)电梯安全管理和作业人员的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 2 2.2 机房(机器设备间)专用,不得用于其他用途 机D 2.6 有断错相保护: 且有效: 器 2.7 (1)无机房电梯主开关要求:如控制柜未装在井道内,主开关应装在控设主开关 制柜内;如控制柜装在井道内,主开关应装在紧急操作屏上;如从控制柜处不易直接操作主开关,该控制柜应有能分断主电源的断路器;在主备机附近1m内,有可接近的主开关或急停装置,且方便操作 间D (2)不得切断:报警装置:照明和通风:电源插座: 及(3)开关有稳定的断开和闭合位置: 且在断开位置时能用挂相锁或其他等效装置锁住: 能有效防止误操作: 关(4)如不同电梯部件共用机房: 则每台电梯的主开关应与驱设动主机、控制柜、限速器等标志相同: 备 2.8 驱D (1)驱动主机工作时无异常: 噪声和振动: 动主机 (2)曳引轮外侧面涂成黄色: D (3)曳引轮槽不得有严重磨损(适用于改造、维修监督检验和定期检验): 如果轮槽的磨损可能影响曳引能力时,应当2进行曳引能力验证试验(检验项目8.6、8.10、8.11、8.12) 机2.9制(1)参与制动的制动器机械部件分两组装设: 房动装置 (2) 断制动电至少有两个独立电气装置: 梯停,任一接触器(主触点未断开,迟至下次运行向改变,不能再启动: 机2.11 (1) 限速器有铭牌,标明制造单位名称,型号,规格参数和型型式试验合格证、调试证书内容与实物相符: 器限速器 式试验编号铭牌、D (2)有轿厢超速达到限速器动作速度前动作的电气安全装设置: 及验证限速器复位状态的电气安全装置: 备D (3)使用周期达2年或限速器动作异常,应由有条件的机构间对其进行动作速度核验: 并出具核验报告: )⊕2.12 (1)进入机房(机器设备间)起,中性线 N与保护线PE应始及接地 终分开: 相D (2)所有电气设备及线管、线槽的外露可以导电部分应当与关保护线(PE)可靠连接: 设⊕D 2.13电气绝缘:动力电路、照明电路和电气安全装置电路的绝缘电备 阻应符合下表要求:安全电压电路≥0.25 MΩ,≤500电压电路≥0.50 MΩ,实测: 2.14上行超速保护装置上有铭牌: 标明制造厂名和型号、规格参数: 型式试验机构标识: 铭牌、型式试验合格证内容与实物相符: 电梯整机制造单位在控制屏或紧急操作屏上标有该装置动作试验方法: 3.1井道封闭:除必要的开口外井道完全封闭: 当建筑物中不要求井 道具有防止火焰蔓延的功能时,可采用部分封闭井道,但在人员可正常 接近电梯处应设有无孔的高度足够的围壁: (以防止人员遭受电梯运 动部件直接危害,或者用手持物体触及井道中的电梯设备) ⊕(1)当对重完全压在缓冲器上时,同时满足以下四个条件: 2 3.2 a. 轿厢导轨制导行程≥0.1+0.035v(m);b.站人自由垂直距2 曳引离≥1.0+0.035v(m) ; c.最低最高部件间距(不包括导靴、2 驱 钢丝绳附件等)≥0.3+0.035v(m),与轿顶最高点间距≥2 动电0.1+0.035v(m);d.顶部空间不小于0.5m×0.6m×0.8m;当采2 梯 用减行程缓冲器并对电梯主机正常减速进行有效监控时0.035v 井道可下值代替:①额定速度≤4m/s时,可减少到1/2,但不小于 顶 0.25m;②额定速度>4m/s时,可以减少到1/3,但是不小于0.28m 部空实测:对重压实缓冲时:地坎高差L0= 轿厢上端站平层时: 3 间 制导行程L1= 站人自由垂直距离L2= 最低最高 17 18 19 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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