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族理论学习心得体会

《民族理论》课程论文

题 目:民族理论心得体会 学 院:化学与生态环境工程学院 学生姓名:杨 芳 学 号:201406020101 年 级:2014级 专 业:环 境 科 学 完成时间: 2017年7月20日

民族理论学习心得体会

通过为期四周的民族理论课程的学习,使得我对我国的民族宗教理论、法律、法规和政策有了更深一步的了解,掌握了我国基本的民族情况和民族问题,认识民族的产生、发展和消亡的规律;帮助自己树立了正确的民族观,深刻的认识到实现各民族的共同繁荣发展是解决民族问题的崇高目标,这一目标的实现,反映了全国各族人民的共同意志,符合全国各族人民的根本利益,同时也符合国家的最高利益。总之民族理论这门课程开设的意义在于对广大的大学生进行爱国主义教育、民族观的教育、社会主义教育、共产主义教育和无产阶级世界观的教育,从而提高我们执行党和国家民族政策的自觉性,维护国家统一和民族团结,实现各民族的共同繁荣发展。

民族作为一种社会现象,它不同于阶级,不同于国家,不同于政党,也不同于种族,而是一种稳定的人们共同体,是一个社会实体,并有着自身的矛盾特殊性,同样由于民族存在引起的民族问题,即民族与民族之间的相互关系问题,也不同于阶级问题、国家问题、政党问题和种族问题而有着自身的特殊性。民族问题与民族形成相伴而生,其具有的普遍性、长期性、复杂性、国际性和重要性,为解决民族问题增大了难度。要解决民族问题,就必须科学的认识民族问题,正确把握民族问题的内涵及其发生、发展的规律,了解它与其它社会现象的相互关系。而民族差异也就是民族的特征和特点的不同是民族问题产生的根本原因,这种差异在一定条件下会导致民族矛盾逐渐加深,不利于国家和民族的团结统一。作为一名学生党员,应时刻以党章、党规严格要求自己,充分发挥学生党员的模范带头的先进作用,积极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不断深入学习党的理论知识,理解党的实质精神,结合当今动态主动提出问题、分析问题,一切从实际出发,与时俱进,实事求是,为民族事业的发展贡献自己的一份力量。

国家的繁荣发展离不开民族团结和民族平等,中华民族是一个血脉相通的共同体,也是一个温暖的大家庭。在这个家庭中,汉族离不开少数民族,同样少数民族也离不开汉族,各民族之间应该互相团结,相互帮助,共同进步,实现祖国的伟大复兴。

国家的发展是建立在全国人民的团结和共同努力的基础上的,没有民族团结,一个国家只会灭亡,兴旺也就无从谈起。民族团结是社会主义民族关系的基本特

征和核心内容之一,也是中国共产党和国家所追求的目标。社会主义社会各民族之间的团结,是以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党的团结为核心的,是以社会主义制度和祖国统一为基础的。民族团结是一种精神、一种思想整合力量、一种追求,它对凝聚人心、整合社会起着重要作用。

我国是一个统一的多民族国家,民族团结关系到中华民族的生死存亡,关系到国家的安危和各族人民的根本利益。没有民族团结,就没有社会的稳定;没有民族团结,就没有经济的发展;没有民族团结,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就无从谈起。面对一些无视民族团结的在搞国家分裂的人,应该给予严厉的打击,并且坚定不移地反对民族分裂。每一位国民都应该树立强烈的民族团结意识感,自觉肩负起反对民族分裂,维护国家统一、社会稳定和民族团结的神圣使命。

民族平等对巩固和发展社会主义民族关系具有重要的意义,是马克思主义民族观的一个根本原则,也是党和国家制定民族政策的一项总原则和总政策。据统计,中国的汉族人数占全国总人数的90%左右,说明少数民族人数仅仅占了我国总人数的10%都不到,所以在马克思主义民族平等的思想中的一项基本内容就是:主张各民族在一切权力上平等,并对少数民族的权利给予更多的保护,通过对少数民族的特别保护以全面体现民族平等,这种特别保护在社会生活中一般体现为对少数民族的优惠和照顾,例如,在高考中对少数民族有加分照顾和实行民族区域自治等。民族平等在一定程度上解决了部分民族问题,有利于民族的和谐稳定,同时是我国建立和谐社会,促进各民族繁荣发展的重要保证。如果没有民族之间的平等关系,民族团结就无从谈起,民族平等实际上是民族团结的基础和前提,而民族团结就是民族平等的结果,二者相辅相成。我国为实现民族平等采取了一系列的法律保障措施,其主要内容包括:一是权利的授予,二是权利的保护,二者相辅相成,实现各民族平等统一。

作为大学生的我们享受着和平年代所带来的安定和幸福,做着自己想做的事,然而学生的主要任务还是学习,认真学习马克思主义民族理论,认真学习党的民族理论,认真学习民族法律法规,牢固树立马克思主义民族观。通过学习,提高马克思主义理论水平,树立正确的马克思主义民族观,增强执行党的民族政策的自觉性,为加速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的小康社会建设、和谐社会建设、促进各民族共同团结、共同繁荣发展而奋斗。我们的祖国是由多民族共同创造的,国家的

联系客服:779662525#qq.com(#替换为@) 苏ICP备20003344号-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