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南石油大学石工院研究生申请学位学术成果基本要求(试行)

石油与天然气工程学院文件

石工研[2014] 1号

西南石油大学石油与天然气工程学院

关于博士/硕士学位申请者学术成果基本要求的规定

(试 行)

研究生教育是培养高层次人才的主要途径,是国家创新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我院承担着建设“油气藏地质及开发工程国家重点实验室”、建设“石油与天然气工程”一级学科国家重点学科的任务。国家重点实验室学术团队和国家重点学科建设团队是我国油气能源领域科技创新的国家队,责任重大,使命光荣。

研究生是实验室建设和科研工作的生力军。研究生培养是学科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为进一步提高研究生培养质量,努力造就一大批拔尖创新人才和学术技术专门人才,根据教育部/国家发改委/财政部“关于深化研究生教育改革的意见”(教研【2013】1号)、教育部“关于加强学位与研究生教育质量保证和监督体系建设的意见(学位【2014】3号)”和“西南石油大学博士研究生申请学位学术成果基本要求(西南石大研【2011】4号)”文件精神,结合我院研究生教育发展的实际情况,分层次、分类型对我院研究生在学期间申请博士及硕士学位的学术成果基本条件作出具体规定。

一、适用研究生对象

本规定适用于由我院管理的在读研究生,包括博士生、硕士生两个层次。覆盖四种类型,即博士研究生、全日制学术型研究生、全日制专业学位研究生、非全日制专业学位研究生(工程硕士)。单考生、破格录取生按照招生录取及学籍管理的实际情况归入上述某一类型。

研究生在学期间是指从签发录取通知书之日起至获得博士或硕士学位证书结束的时间段。

本规定自2014级研究生开始执行。2014级以前的研究生按照原要求执行。 因研究生申请休学、保留学籍等个人原因,致使在学时间延长,则按照其新加入年级研究生的申请学位要求办理。

二、研究生申请学位应具备的学术成果基本条件

研究生申请学位的学术成果应与学位论文直接相关,属于研究生本人在学期间完成并获得的成果。

1、申请博士学位应具备的学术成果基本条件 申请博士学位应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1)发表1篇位于中国科学院文献情报中心《JCR期刊影响因子及分区情况》中三区及以上SCI期刊论文,或1篇石油与天然气类SCI收录期刊论文。同时在CSCD核心库及以上期刊发表1篇学术论文。

(2)发表1篇位于中国科学院文献情报中心《JCR期刊影响因子及分区情况》中三区及以上SCI期刊论文,或1篇石油与天然气类SCI收录期刊论文。同时参加1次SPE等国际性学术会议且在该会议上宣读署名论文1篇。

(3)发表1篇位于中国科学院文献情报中心《JCR期刊影响因子及分区情况》中三区及以上SCI期刊论文,或1篇石油与天然气类SCI收录期刊论文。

同时取得1项授权发明专利。

(4)作为主持人或主研人员,以西南石油大学作为参研单位的科研成果,获得1项省部级二等奖及以上科技成果奖励(个人有证书)。同时发表1篇CSCD核心库及以上期刊的学术论文。

2、申请硕士学位应具备的学术成果基本条件

硕士研究生在学期间申请答辩和学位,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之一: (1)发表中文核心期刊及以上学术论文1篇。

(2)获得1项授权发明专利或申请1项发明专利(有公开号)。 (3)获得1项授权实用新型专利,或1项软件著作权。

(4)获得1项校级(或厅局级)及以上的科技奖励(个人有证书)。 (5)参加1次全国性或国际性高级别的学术会议并有1篇论文宣读或发表。

三、研究生申请学位学术成果署名要求

导师是研究生培养的第一责任人,负有对研究生进行学科前沿引导、科研方法指导和学术规范教导的责任。研究生发生学术不端行为的,导师应承担相应责任。因此,对研究生申请学位的在学期间完成并取得的学术成果署名作出如下规定:

1、学术论文署名

(1)以“油气藏地质及开发工程国家重点实验室?西南石油大学”,或“西南石油大学石油与天然气工程学院”为第一署名单位。

(2)以第一责任导师为第一作者,研究生为第二作者。

(3)以研究生为第一作者,第一责任导师为第二作者并通讯作者。 (4)以研究生为第一作者,第一责任导师为第二作者并通讯作者,学术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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