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技术新项目准入管理制度

新技术、新项目准入管理制度

第一条

为加速医院发展,提高学科整体医疗技术水平,进一步规范新技术、新项目的申报 和审批流程,完善新技术项目的临床应用质量控制管理,保障医疗安全,提高医疗质量,根据卫 生部《医疗技术临床应用管理办法(试用)》,结合我院的实际,特制定新技术、新项目管理制度。 第二条 新技术项目包括: (一)使用新试剂的诊断项目。 (二)使用二、三类医疗技术器械的诊断和治疗项目。 (三)创伤性诊断和治疗项目。 (四)生物基因诊断和治疗项目。 (五)使用产生高能射线设备的诊断和治疗项目。 (六)其它可能对人体健康产生重大影响的新技术、新项目。 第三条 我院对新技术项目临床应用实行三类管理。 (一)第一类医疗技术项目:安全性、有效性确切,由我院审批后可以开展的技术。 (二)第二类医疗技术项目:安全性、有效性确切,但涉及一定伦理问题或者风险较高,必 须报上级卫生行政部门批准后才能开展的医疗技术项目。 (三)第三类医疗技术项目:安全性、有效性不确切,风险高,涉及重大伦理问题,或需要 使用稀缺资源,必须报卫生部审批后才能开展的医疗技术项目。具体目录见卫生部《第三类医疗 技术目录》。 第四条 新技术、新项目准入申报流程: (一)开展新技术、新项目的临床、医技科室,项目负责人应是具有副主任医师以上专业职 称的本院职工,其认真填写《新技术、新项目开展申报表》(附件1),经科室讨论审核,科主任 签字

同意后报送科研处、医政处。 (二)在《申报表》中应就以下内容进行详细的阐述: 1、拟开展的新技术、新项目目前在国内外临床应用基本情况。 2、临床应用意义、适应证和禁忌证。 3、详细介绍疗效判定标准、评价方法,对有效性、安全性、可行性等进行具体分析,并对 社会效益、经济效益进行科学预测。 4、技术路线:技术操作规范和操作流程。 - 1 -

5、拟开展新技术、新项目的科室技术力量、人力配备和设施

等各种支撑条件。 6、详细阐述可预见的风险评估以及应对风险的处理预案。 (三)拟开展的新技术、新项目所需的医疗仪器、药品等须符合医院相关制度。 第五条 新技术、新项目准入审批流程: (一)科室提出申请,填写《申报表》,上报科研处。 (二)科研处对科室递交的《申报表》进行审查,审查内容包括: 1、申报新技术、新项目是否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诊疗操作常规。 2、申报的新技术、新项目是否具有科学性、先进性、安全性、可行性和效益性。 3、参加的人员资质和水平是否能够满足开展需要。 (三)药剂科、医学工程处、物价部门、医疗保险处、医政处对科室提出的《申报表》,进 行相关内容核实。 (四)检验新项目需要征求相关临床科室意见。 (五)科研处审核合格项目,委托医学伦理委员会和学术委员会进行论证,听取该项目负责 人和科室答辩后,将专家讨论意见记录在《审批表》(附件2),并由医政处提交医疗质量管理委 员会讨论。 (六)医政处负责对

二、三类新技术项目按程序进行上级卫生行政部门审批备案。审批后新 技术项目通知科室可以按计划具体实施。 (七)对于各科室所提出的新技术、新项目的准入申请,无论批准与否,根据各专业委员会 意见,医政处均于书面答复说明理由。 第六条 新技术、新项目临床应用质量控制流程: (一)批准后医疗新技术项目,实行科室主任负责制,按计划具体实施,医政处负责协调和 保障,以确保此项目顺利开展并取得预期效果。 (二)在新技术、新项目临床应用过程中,主管医师应向患者或其委托人履行告知义务,尊 重患者及委托人的意见,在征得其同意并在“知情同意书”上签字后方可实施。 (三)新技术、新项目在临床应用过程中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主管医师应当立即停止该项 目的临床应用,并启动应急预案,科室主任立即向医政处、科研处报告。 1、开展该项技术的主要专业技术人员发生变动或者主要设备、设施及其他关键辅助支持条 件发生变化,不能正常临床应用的。 2、发生与该项技术直接相关的严重不良后果的。 3、发现该项技术存在医疗质量和安全隐患的。 - 2 -

4、发现该项技术存在伦理道德缺陷的。 第七条 新技术、新

项目监督管理流程: (一)医政处做为主管部门,对于全院开展的新技术、新项目进行全程管理和评价,制定医 院新技术项目管理档案,对全院开展项目不定期进行督查,及时发现医疗技术风险,并督促相关 科室及时采取相应措施,将医疗技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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