廉政风险防范管理制度汇编手册范本

不循者、震慑职务犯罪者,促进制度落实。进行责任追究要注意:以执行的制度作为检查的依据,避免检查中的人治行为;对被检查者应一视同仁,公正、公平、公开的责任追究,发挥责任追究的作用;检查中发现的重大问题,除责成纠正外,对负有责任者必须以通报、年终考核降低等次等形式进行责任追究,对造成严重后果的要追究其行政或法律责任,切忌搞“下不为例”等形式主义的批评教育;在精神和物质上支持监督检查者的工作,消除他们的顾虑,敢于发现问题、暴露问题。

廉政风险防范管理监督制度

一、廉政风险防范管理监督旨在降低风险,维护团结统一的良好局面,是开展监督最基本的原则要求,全体党员干部有权平等地直接或间接地监督部门一切事务。党内监督是党员之间、党员和党委之间依照党规党法所进行的相互监察与督促的活动,有助于发扬党的优良传统作风,制约、规范党内监督对象。

二、建立健全监督机制,应围绕着监督谁、谁来监督、监督什么、怎么监督等基本方面展开。党员干部是监督主体,应该履行或正确履行其监督的职责或责任,主要对党委和行政办公会议行使权力进行监督,防止权力滥用。

三、监督涉及到行使职权和履行义务的方方面面,内容极为广泛。做好监督工作要把握监督的重点内容,抓住监督的关键环节和主要内容,增强监督的针对性,使监督取得实效。

四、实现监督的有效形式,应探索监督的思路,把握监督的规律性,集体领导和分工负责,促使决策更加民主化。决策的有关情况必须公开,可以通过“述职述廉”、“民主生活会”在规定范围内作出报告和解释;通过“舆论监督”、“信访处理”、“巡视”等制度。帮助发现从决策到执行的整个过程中,是否依法办事,有无失职、渎职甚至腐败现象。监督中发现的问题,通过“谈话和诫勉”、“询问和质询”、“罢免或撤换”等制度处理和解决。

五、在监督中,应受到监督制约和保护支持,通过严格的制度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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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效的措施监督制约被监督者,保护支持监督者的合法权益与工作的积极性,以防止被监督者滥用权力打击报复现象的发生。

廉政风险防范管理预警、处罚制度

一、廉政风险防范管理预警、处罚,是落实“惩防并举,注重预防”工作方针,防范和减少廉政风险的有力举措。通过全面的预警机制,强化廉政勤政教育,健全监督制约制度,实施有力的管理监督,促进决策、执行、监督等环节在科学、规范、廉洁中运行,为全面完成各项工作任务的提供坚强保证。

二、廉政预警制度的实施,应坚持主动全面、保障有效有力的原则。在局廉政风险防范管理工作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进行,具体工作由监察室协调局领导成员和科室组织开展。按照分级管理的原则进行,采取分管领导对机关科室,下管一级的办法,多头预警,层层保障。必要时对个人按照干部管理权限进行,七纪工委对局领导班子,特别是一把手实施预警。

三、实施廉政预警通过以下途径发现:人民来信来访反映的;特邀监察员、行风监督员等反映的;纠风办、行风热线等相关部门移送的;其他发现情形。单位或所属人员有可能发生违法违纪以及重大违规行为或已经发生,或出现了不良苗头性、倾向性问题,需今后防范制止的,应实施预警,应着眼防范,结合具体实际,采取告知其国家相关的法律法规、廉政谈话、学习教育、加强组织上的管理和监督、落实报告制度、检查或监察等可行措施。

四、廉政预警的实施,启动预警机制,实施预警措施,反馈落实情况。因实施廉政预警制度不力,致使单位或所属人员发生了违规违纪行为,除严肃追究直接责任人的责任外,依据事实,追究廉政预警制度实施人员相关责任。

廉政风险点防范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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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条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建立健全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实施纲要》、《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试行)》等相关规定,拓展从源头上防治腐败工作,进一步增强全县人口计生系统预防腐败工作实效,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 实施廉政风险点防范管理的指导思想是坚持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反腐倡廉工作方针,加强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有效遏制和减少腐败现象的发生,推动全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深入开展,为促进县人口计生局各项业务的开展提供有力的保障。

第三条廉政风险点防范管理是针对计划生育管理工作中容易发生问题、存在风险的薄弱环节,针对党员干部日常工作生活中可能出现或正在演化中的腐败问题,采取前期预防、中期监控、后期处置等措施,依托计划、执行、考核、公示、修正的循环管理机制,对预防腐败工作,实施科学管理的过程。

第四条 廉政风险点防范管理的实施范围包括县人口计生局各科室、站院工作岗位。廉政风险点防范管理的实施重点是查找行使行政审批权、行政执法权和待遇审核中的风险岗位,特别是管人管钱管物等岗位和人员。

第五条 廉政风险点防范管理涉及的主要风险是因教育、制度、监督不到位和党员干部不能廉洁自律而产生的思想道德风险、制度机制风险、职能职责风险。

第六条 建立健全廉政风险点防范管理工作体系,廉政风险点防范管理工作坚持党委统一领导,按照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要求,党政主要领导对廉政风险点防范管理工作负总责,办公室负责组织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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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各部门积极参与配合,依靠群众支持和参与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依纪依法开展廉政风险点防范管理工作。

第七条 为加强对廉政风险点规范管理工作的组织领导,在局党委的统一领导下,成立系统廉政风险点防范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对廉政风险点防范管理工作负总责,领导小组办公室具体负责廉政风险点防范管理工作的组织、协调和实施。

第八条建立个人自控机制和组织防范机制相结合。针对各部门查找出的岗位风险点,廉政风险点防范管理工作领导小组要对风险点进行廉政风险评估,分级、分层管理和防范,对查找出的风险点、风险岗位要评定廉政风险等级,根据廉政风险的高低程度,将廉政风险分为三级,即一级风险(高风险)、二级风险(中风险)、三级风险(低风险)。

第九条一级风险是指与各部门的主要职责和人财物权紧密关系的风险;二级风险是指与各部门的主要职责和人财物权较为密切关系的风险;三级风险是指与各部门的主要职责和人财物权有一定关系的风险。

第十条对查找出的廉政风险点实施廉政风险点公示制度,接受内外监督。针对廉政风险等级的不同建立三道防线,即:前期预防、中期监控、后期处置。一是前期预防,针对廉政风险苗头采取预防性措施;二是中期监控,针对廉政风险进行动态监控;三是后期处置,针对违纪违法倾向性问题实施惩戒性措施。

第十一条 对廉政风险点防范管理工作进行质量考核。一级、二级风险采取半年考核和不定期考核相结合的方式;三级风险年终考核一次。考核结束后廉政风险点防范管理工作领导小组要全面系统地考核评估风险防范措施的落实情况,形成考核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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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二条对权力集中,管钱、管物、管审核等重点和敏感岗位的干部,实行定期交流和轮岗制度,使预防腐败的责任落实到每一个岗位。

第十三条将廉政风险点防范管理考核结果纳入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检查考评中,作为干部选拔、任用、考核的重要依据。从而把风险管理延伸到计划生育管理工作的各个岗位,最大限度降低廉政风险,确保对苗头性问题及早发现、及早提醒、及早纠正,为干部构建保持清正廉洁的“防护网”。

第十四条本办法由通榆县人口和计划生育局廉政风险点防范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第十五条本制度自下发之日起施行。

党委会议制度

一、党委会议由党委书记或党委书记委托的副书记主持召开,局党委成员参加。办公室主任负责会议记录。

二、党委会议的主要内容

1.传达、讨论上级党委织安排工作的重要文件、会议精神,结合本局实际,研究贯彻执行的办法和措施。

2.根据《干部管理任用条例》规定,做好干部培养、选拔、推荐等工作。

3.研究决定局长办公会议关于干部岗位调整问题的建议事项。 4.讨论内部监督检查小组提交的检查报告,决定对干部的奖惩处理。

5.研究提出召开局领导班子和中层干部民主生活会会议方案。 6.决定其它需要局党委决策的重要事宜。

三、局党委会议原则上每月召开一次,必要时可提前召开或延期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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