塔式起重机安装质量检测作业指导书(JGJ 305-2013)
1、目的
为了贯彻执行《建筑施工升降设备设施检验标准》(JGJ 305-2013),确保塔式起重机安装检验工作质量,制定本细则。 2、范围
本细则适用于本公司“两工地”塔式起重机的定期检验工作。 3、依据
《建筑施工升降设备设施检验标准》JGJ 305-2013 《起重机械定期检验规则》TSG Q7015-2016 《塔式起重机安全规程》GB 5144-2006 《塔式起重机》GB/T 5031-2008
《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JGJ 46-2005 《建筑起重机械安全评估技术规程》JGJ/T 189-2009 《钢丝绳用楔形接头》GB/T 5973-2006
《钢丝绳夹》GB/T 5976-2006 《起重机钢丝绳保养、维护、检验和报废》GB/T 5972-2016 4、职责
4.1经理负责人力资源的配置。
4.2技术负责人负责编制公司工作人员的培训和考核计划,并组织实施。 4.3质量管理员负责建立和保存人员的技术档案。
检验人员必须起重机械检验人员证书,经过专业上岗培训,并对安全因素和环境条件、健康的监测、控制、记录、执行相关管理要。 5、检验细则
5.1 塔式起重机检验分技术资料检查和现场样机检验两部分。
5.2 委托单位应当携带相关资料到我公司签订《委托检验协议书》,并缴纳相关费用,在签订委托协议后,由检验室负责人组织对《委托检验协议书》进行评审,确定项目可行后向委托单位出具《检验工作联系单》,告知委托单位在现场检验前补齐资料、做好检验现场环境以及其他相关准备工作。
5.3 委托单位补齐资料、做好准备工作后,样品管理员审查样品的技术资料并现场对样品进行确认。
5.3.1检查以下技术资料,当委托单位提供的资料不齐全时不予检测(JGJ 305-2013)《建筑施工升降设备设施检验标准》第8.1.1、8.1.2、5.3.1.1产品
塔式起重机安装质量检测(JGJ 305-2013) 1 / 22
出厂合格证、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产权登记备案证明、监督检验证明(2006年10月1日至2014年1月1日出厂的塔式起重机)。满足下列要求判定为合格:
a、文件齐全有效,不超范围,不超期限
b、制造监督检验证书所列设备名称、型号、主要参数与产品合格证明等相符
c、设备的主要参数和型式不超过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范围的,许可证在有效期范围内
d、文件如系复印件,有制造单位公章 e、产权登记备案证与出厂合格证及实物相符 5.3.1.2 安装告知手续满足下列要求判定为合格:
a、告知书中包含该塔机的相关信息,并与该塔机信息相符 b、告知受理机构签署了意见
5.3.1.3 安装合同及安全协议满足下列要求判定为合格:
a、合同及协议规范有效
5.3.1.4 专项施工方案满足下列要求判定为合格: a、专项施工方案建立健全,履行了审批手续 b、有施工单位公章和批准签字
c、有与该塔机相对应的作业程序、技术要求、作业方法和措施等内容 5.3.1.5 地基承载力勘察报告满足下列要求判定为合格: a、相关资料齐全有效
5.3.1.6 基础验收及其隐蔽工程资料满足下列要求判定为合格:
a、使用单位提供基础的验收证明,其上有监理单位、施工单位盖章确认的信息
5.3.1.7 基础混凝土强度报告满足下列要求判定为合格: a、强度报告有效且与该塔机基础相符
5.3.1.8 预埋件或地脚螺栓产品合格证满足下列要求判定为合格: a、现场实物检查与合格证一致 5.3.1.9 安装前检查表 5.3.1.10 安装自检记录
5.3.2 检查塔机是否超过使用年限,当塔机超过使用年限并且无评估报告不予检测(JGJ 305-2013《建筑施工升降设备设施检验标准》第3.0.1、GB 5144-2006《塔式起重机安全规程》第4.7.4、JGJ/T 189-2009《建筑起重机械安全评估技术规程》JGJ/T 189-2009第3.0.2)5.3.2.1查阅塔机出厂使用说明书,检查塔
塔式起重机安装质量检测(JGJ 305-2013) 2 / 22
机使用年限是否超过说明书的规定(GB 5144-2006《塔式起重机安全规程》第4.7.4)
5.3.2.2若塔机使用说明书未对工作年限作出规定,则按照《建筑起重机械安全评估技术规程》的要求对照使用说明书检查塔机是否超过使用年限,如果超出使用年限,检查是否有评估单位出具的评估报告。以下为需要提供评估报告的塔机:(JGJ/T 189-2009《建筑起重机械安全评估技术规程》第3.0.2) a.630kN.m以下(不含630kN.m)、出厂年限超过10年(不含10年) b.630~1250kN.m(不含1250kN.m)、出厂年限超过15年(不含15年)的塔机
c.1250kN.m以上、出厂年限超过20年(不含20年)的塔机 5.4 样品管理员
确认塔机信息后检测室负责人安排检验人员进行现场检验,检验现场应满足以下条件:(GB/T 5031-2008/6.1.3)
a、无雨雪、大雾,且风速不超过8.3m/s;垂直度测试时风速不超过3m/s b、环境温度宜为-15℃~+40℃ c、电源电压误差为额定电压的±10% d、应设置安全警戒区域和警示标识
e、参与塔机检测的司机及指挥人员应有操作证 5.5 使用环境的检验
5.5.1塔式起重机尾部与周围建筑物及其外围施工设施之间的安全距离
检验方法:塔机运行至最不利位置时目测检查塔式起重机尾部与周围建筑物及其外围施工设施之间有无明显安全距离,如果距离过小用卷尺或者激光测距仪进行实际测量。
结果判定:安全距离≥0.6m,判定为合格。(JGJ305-2013《建筑施工升降设备设施检验标准》第8.2.1.1) 5.5.2 塔机与相邻塔机的最小架设距离
检验方法:塔机运行至最不利位置时,目测检查两台塔式起重机之间最小架设距离是否明显,如果架设距离过小则使用激光测距仪或者卷尺进行实际测量。
结果判定:处于低位的塔式起重机的臂架端部与任意一台塔式起重机塔身之间的距离≥2m,处于高位塔式起重机的最低位置的部件与低位塔式起重机处于最高位置的部件之间的垂直距离≥2m,判定为合格。(JGJ305-2013《建筑施工升降设备设施检验标准》第8.2.1.2) 5.5.3 塔式起重机独立高度或自由端高度
塔式起重机安装质量检测(JGJ 305-2013) 3 / 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