数字版权独家授权合作协议

协议编号:

数字版权独家授权合作协议

甲方姓名: 北京xx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联系电话:xx 通讯地址:xx 邮编:x

E—Mail:xx

乙方:北京xx文化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乙方) 地址:x 电话:x 收件人:x E—Mail:x 协议收件地址:x

甲、乙双方本着平等互利、共同发展、优势互补的原则,为在小说版权衍生文字游戏领域增值业务上实现合作共赢,甲乙双方就将乙方具有的版权的作品文字游戏改编权使用权允许甲方使用的有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1. 定义

1.1. 在本协议中,除非另有明确规定,否则下列词语应具有如下含义:

1.1.1. 信息:指乙方依据本协议向甲方提供的与授权作品相关的所有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授权作品封面、

正文、插图及作者肖像等。

1.1.2. 授权作品:指乙方授权甲方使用的,乙方拥有完整著作权或获得权利人合法授权的作品。包括中

文简体版本、中文繁体版本和任何外文版、译文版、图文版、图片版,还包括其正传、前传、后传、番外以及乙方根据授权作品相关人物、故事而创作的后续、旁支、系列作品。无论其是否创作完稿,即包括创作完稿和未创作完稿的作品。

1.1.3. 授权平台:

指运营商平台:指全球的手游、Flash小游戏网站以及甲方网站。

2. 合作内容 2.1. 合作内容

2.1.1. 乙方向甲方提供本协议所约定之授权作品共计5部(详见附件一《授权书》),授权甲方按本协

议约定方式使用。

2.1.2. 在本协议有效期内,如双方协商增加授权作品,则可以以乙方向甲方出具《授权书》的方式补充

列明新增授权作品,无需另行签署协议。

2.1.3. 乙方独家授权甲方在全球的手游、Flash小游戏网站以及甲方网站上使用授权作品的文字游戏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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协议编号: 编权。

3.甲方的知情权及收益权

3.1 甲方有权索取相关图书浏览信息;

3.2 甲方以独家买断的形式,按每本1200元人民币向乙方支付稿酬,除此之外甲方不需要再向乙方支付任何其它费用;甲方在收到合同及稿件内容起,三个工作日内给乙方指定账户汇入交易金额,每超过一天按交易总金额3%支付逾期款。

3.3乙方提供的收款账户信息务必满足以下要求:

A. 乙方为境内公司,需提供收款账户信息(请填写) 户名名称: 北京xx文化发展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x 银行账号:x

3.4 本协议所涉及的货币及支付,除协议中特别标明的以外,均为人民币;无特殊说明的均为税后。 4.协议期限

本协议的有效期限为五年。如果甲方需对本协议部分条款的授权期限加以变更,则应与乙方另行协商并签署正式的书面协议。

5.协议的终止

5.1本协议于下列任何一种情形出现时即终止: (A)任何一方宣布破产或进入清算或解散程序。

(B)如不可抗力持续三十(30)日以上,任何一方可发出终止本协议的书面通知并于另一方收到该通知之日终止本协议。

(C)如一方违反本协议,致使本协议无法继续履行或继续履行已经无法达到签约目的或该违反本协议的行为已经侵害了另一方的合法权益,另一方须提前10个工作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终止协议,否则其中一方将保留追偿的权利。

(D)如有新的条款双方可友好协商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和本协议具有同样的法律效力。 (E)协议生效期间如遇国家法律、法规、国家相关部门相关文件出台或政策环境产生变化,致使本协议之签订、履行基础产生根本性变化的,任何一方可通知对方协商变更原协议,若协商不成,一方可在提前十五日通知对方的情况下终止合同并不承担任何责任。 5.2 终止后之事项

5.2.1 即使本协议终止,所需付清的款项仍需结算清楚后才终止合作。 6.违约责任

6.1甲方不得将约定的权利的任何一部分或全部自行行使或以任何形式授权、许可第三方使用。如有违反,甲方需按转让所获收益的10倍赔偿乙方。

6.2 任何一方违反本协议的任何条款,并导致对方的权益受损时,应赔偿对方全部经济损失并向守约方支付违约金1万元。一方的全部经济损失是指一方因对方的违约行为而遭受的物质上的直接及间接损失,包括但不限于诉讼支出费用、律师费用、收入减损、预期收入等。 7 适用法律及争议解决

7.1 授权作品的授权平台诉讼权归于甲方。如签约作品遭受第三方侵权时,乙方授予甲方有权在全球范围内追究侵权人法律责任的权利,甲方有权以自已的名义对侵权人采取法律诉讼、索赔、和解、谈判或协商等方式处理。乙方有义务提供必要的帮助,维权的成本由甲方承担,维权所获收益归属甲方所有。 7.2本协议之签署、效力、解释和执行以及本协议项下争议之解决均应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 7.3 争议解决

7.3.1对于因本协议的解释及执行而产生之争议,应首先由双方通过友好协商和(或)经由双方认可之中立第三方调解来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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协议编号: 7.3.2 如甲乙双方就本协议内容或其执行发生任何争议,甲乙双方应进行友好协商;不能达成一致,应向乙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8. 附则 8.1 弃权

如果任何一方未能行使或者及时行使其在本协议项下的任何权利、权力或优先权时,不应视为弃权;而对任何权利、权力或优先权的单独行使或部分行使亦不妨碍日后其对任何权利、权力或优先权之行使。 8.2 修改

本协议唯经双方签署之书面协议方可修改。 8.3 完整协议

本协议构成双方之间完整协议,取代先前所有讨论、协商及协议。 8.4 继任者

本协议乃为双方及其各自之合法继任者及受让人之利益而制定,并对双方及其各自之合法继任者及受让人具有同等约束力。 8.5 通知

依据协议发出的通知或其他讯息应以书面形式(包括电子邮件)作出,并发至双方的以下地址(包括电子邮件地址)或其后一方以书面形式通知另一方的其他地址和/或电子邮件地址。 8.6 其他

8.6.1 本协议以中文制成,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8.6.2 本协议之未尽事宜应按照中国法律之规定执行。

8.6.3 本协议附件是本协议不可分割的一部分,若与本协议相冲突的,以本协议为准。本协议未涉及事项,按本协议附件及双方另行达成的书面协议执行。 8.6.4 本协议扫描件,复印件等同于具备法律效用。

甲方: 北京xx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乙方:北京xx文化发展有限公司

授权代表: x 授权代表:

日期: 2014 年 11 月 24 日 日期: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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