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大型设备(塔吊、施工升降机、井子架)管理制度
1、大型设备包括:搭式起重机、施工升降机、物料提升机(井子架),由于其具有专业性强、风险性大,一旦发生事故后果严重的特点,特制定本制度。
2、 大型设备在进场前,应由项目经理部技术负责人、机械设备管理人员、项目经理(或工程承包人)对其进行检查,检验合格后方可入场,设备必须为经过国家有关部门年检的,证照齐全方可使用。
4、大型设备的安装、验收及拆卸要求 4.1 大型设备的安装
4.1.1 大型设备安装时,要选择经市建委认证的安装队伍,备案安装单位的营业执照和相应资质,并签订安装合同。有安装队伍编写安装拆卸方案,并制定安全施工措施,安装单位应配备有专业技术人员进行现场监督执行。安装合格后由安装单位填写北京市塔式起重机/施工升降机拆装统一检查验收表格,由安装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租赁单位签字验收合格后方可使用如需要可请国家有关部门参与验收,验收合格后方可使用。
4.1.2 大型设备的安装要根据机械的说明书,对施工单位作业人员进行安全使用说明、安全技术交底及操作规程等,并办理移交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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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2 拆卸要求
4.2.1 在拆除设备时,要对操作工人进行交底、严格遵守操作规程,遇六级大风或大雨、雪、大雾时应停止作业。
4.2.2 大型设备的操作人员必须经过劳动局或相关部门的培训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作业,项目经理部对其操作证复印件存档。
5、机械设备日常使用、保养、检修
5.1 操作人员必须执行机械设备的安全操作规程,操作规程参见国家和北京市的有关法律、法规,项目部经理的安全员应向操作人员进行安全技术交底。
5.2 大型设备的司机应按照规定认真填写《施工起重机械运行记录》记录每班作业前试验情况、各安全装置、电气电路检查情况、设备作业情况等。发现设备有异常情况,应立即停机检查报修,排除故障后方可继续进行,同时将具体情况填写记录存档。
5.3 大型设备有操作人员负责日常的保养,保持机械设备整齐、清洁、润滑和安全经济运行,大型设备零件松动、运转有异响、振动及有漏油、漏水、漏气现象,要及时维修。由安全员、机械操作工、电工负责,安全员负责填写《机械设备检查维修保养记录》。 5.4 机械设备的大修和中修必须到经国家认证与相应资质的修理厂进行检修,项目部经理要和其签订合同,保证修理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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