备战2018高考政治考点一遍过专题12征税与纳税剖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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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题12 征税与纳税

(一)税收及其种类

⒈含义:从本质上看,税收是国家为实现其职能,凭借政治权力,依法取得财政收入的基本形式。

⑴目的:实现国家职能;⑵凭借力量:国家政治权力;⑶税收的依据:税法;⑷本质:是一种分配关系。征税的过程实质上是物质财富从个人、单位无偿地转给国家。

⒉特征:强制性、无偿性和固定性。这些特征是税收区别于其他财政收入形式的主要标志。

⑴强制性。国家凭借政治权力强制征税。纳税人必须依法纳税;税务机关必须依法征税。

⑵无偿性。国家取得税收收入,既不需要返还给纳税人,也不需要对纳税人直接付出任何代价。但无偿性是相对的,直接无偿,间接有偿,即取之于民,用之于民。

⑶固定性。国家在征税之前就以法律的形式,预先规定了征税对象和税率,不经国家有关部门批准不能随意改变。固定性也是相对的,税收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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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社会经济条件的变化而作出调整,如通货紧缩时降低税率等。

税收的三个基本特征是紧密联系,不可分割的。税收的无偿性要求它具有强制性,强制性是无偿性的保障。税收的强制性和无偿性又决定了它必须具有固定性。

⒊种类:根据征税对象,目前我国税收分为流转税、所得税、资源税、财产税和行为税五大类,共二十多种。

⑴流转税:是以商品交换中的交易额和劳务收入额为征税对象的税种。包括以增值额为征税对象的增值税、按营业额征收的营业税、根据应税消费品的销售额征收的消费税、关税等。

⑵所得税:是以各种所得额为征税对象的税种。包括对企业所得征收的企业所得税、对个人所得征收的个人所得税等。

⑶资源税:是以开发和利用特定的自然资源为征税对象的税种。如开采矿藏必须依法缴纳资源税。

⑷财产税:是以纳税人拥有或支配的财产为征税对象的税种。如根据买卖房屋的契约征收的契税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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