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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部人员调动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本办法制定的目的是为了选拔优秀的人才,激发员工的工
作积极性,达到“人尽其才,人尽其职”的目的。
第二条 本办法规范了公司内部的人员调动,适用于员工在公司内
部的流动管理。
第二章 调动
第三条 公司内部的调动分为以下四种情况: (1) 职级职务一同升迁。 (2) 职级上升、职务不变。 (3) 职级不变、职级上升。 (4) 职级职务均不变。
第四条 员工因下列原因在公司内部调岗时,应办理内部调动手续: (1) 员工参加公司内部其他岗位竞聘且被录用时。 (2) 因工作或生产需要,调整归属部门时。
(3) 员工因不适应原岗位工作工作,被调整工作岗位时。 (4) 员工升职或降职时。 第五条 内部招聘的调动:
(1) 公司在制定人员招聘计划时,应首先在公司内部进行招聘,凡
符合条件的员工均可报名应聘新的工作岗位。
(2) 在与外部员工共同竞争新岗位时,同等条件下,公司将优先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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取本公司员工。
(3) 内部员工经过规定程序被录取后,由行政人事部负责出具《员
工内部调整通知书》,为其办妥相关的任职手续。
第六条 工作岗位的调整:
(1) 部门内部调动:指因工作、生产需要,或因员工身体、技能等
因素不能适应现工作岗位时,部门内部可自行调整。员工经考核合格后方能调动岗位,部门主管领导填写《内部员工调动申请表》报请总经理审批通过后,交行政人事部存档。
(2) 部门之间调动:因工作、生产需要,或因归属部门变化,需要
跨部门调整员工的工作岗位时,应由相关部门提出建议,拟调入部门填写《内部员工调动申请表》,经员工本人、总经理审核批准后,行政人事部负责制定调整方案,并组织实施。员工考核合格后,拟调入部门填写《员工内部调整通知书》,由调出部门主管领导核准并报请总经理审批通过后,交行政人事部存档。
(3) 员工因身体、技能等因素不能适应现岗位工作时,应由员工本
人向所属部门提出岗位调整申请,首先由部门在内部进行调整,调整结果应注明调整原因并报行政人力部存档;如本部门不能解决的,可填写《人员内部调动申请表》,由所属部门经理在申请表上签署意见后报人力资源部,由行政人事部在部门间协调安排。
(4) 员工跨部门调整工作岗位时,人力资源部需出具《员工内部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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整通知书》,并交相关部门或负责人。
(5) 员工因不适应或不胜任原岗位工作,经调整岗位后仍不能适应
或胜任的,公司可延长试用期。
第七条 员工升职或者降职。
员工升职或降职时,由行政人力部根据公司人事任免决定或总经理签署的人事任免书,办妥相关的调动手续。
第八条 员工晋升的条件。每季度人事考核成绩均为优秀,且符合
以下条件的,可考虑其晋升:
(1) 具有较高的岗位技能。 (2) 具有相关工作经验及资历。 (3) 在职工作表现突出。
(4) 已完成职位所需要的相关培训课程。 (5) 具备较强的适应能力及潜力。 第九条 到岗:
(1) 员工在接到《员工任免通知书》后,应在规定的期限内办妥移
交手续,并填好写《工作交接明细单》交行政人事部存档,如期到规定的部门报到。
(2) 在公司内部人员调动的过程中,人力资源部门应对调动工作的
过程进行监督,调出及调入部门应配合完成交接工作。
第三章 附则
第十条 行政人事部根据《员工内部调整通知书》中的内容填写《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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