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坑支护施工组织设计

为保证工程施工质量,项目部制定各种质量控制制度,实行质量责任制,落实质量责任到每人,建立质量检查小组,严格执行质量检查程序。

1、开工前,严格实行技术交底制度,对项目管理人员和施工人员按规范和设计要求进行开会形式的书面技术交底。在施工过程中,开施工总结会,改进不足,发扬先进经验。以人的工作质量确保工程质量。

2、实行工程质检一票否决制。任何工序发现有质量疑点不得进入 下一道工序,必须纠正、返工直至质量达标。

3、严格实行材料检验制度,严格控制投入品的质量,严把材料质量关。对进入工地的各种材料、成品、半成品必须有出厂合格证。未经检查、试验及不合格的材料不准使用,所有材料进场都要求认真检查并经驻地监理工程师检查。

4、实行工序检查制度,全面控制施工过程,重点控制工序质量。每道工序必须按照施工人员自检、质检员复检和监理工程师终检的“三检”程进行检查,任何一道工序未经质检人员和监理工程师签字,不得进入下道工序。

5、实行监理监督检查制。对于监理工程师、设计人员提出的问题,经理部立即组织专人,限期整改。施工接受监理的检查,确保工程质量优良。

6、坚持“预防为主”的方针。

7、制定质量优劣奖罚制度,保证工期和工程质量。

第十章、施工监测

一、监测目的

基坑支护的目的是为了基坑开挖、地下室施工和周围环境的安全。基坑开挖过程就是对支护结构的检验。地下工程是一项很复杂的工程,基坑开挖

过程中,将会引起周围土体应力状态的改变,必将导致支护结构产生位移和变形。这些变形主要包括基坑内土体隆起,支护结构和其后土体的侧向位移和竖向沉降,当这些位移超出一定范围或限制,支护结构就会破坏,同时,周围的建筑物、构筑物会受到影响。施工过程中,需对支护结构的侧向位移、周围建筑物的沉降、路面沉降等进行动态监测,由专职人员负责,按照一定的频率,观测记录、分析,与设定的安全值对比,及时反馈有关信息,指导施工活动。

鉴于该建筑场地地质条件和环境条件,为确保该项目地下工程安全、顺利地完成,在基坑开挖及地下室施工过程中,必须采用信息法施工并加强施工过程中的信息管理,即运用多手段的联合监测,做到定时监测,及时反馈。 二、监测项目和监测数据

在监测过程中,采用工程测量、工程测试及目测三种手段相结合的方法进行监测,并对相关数据进行综合分析,排除外界因素和监测系统的偶发性误差,从而提供精确的、可靠的、科学的监测数据。 监测项目

序号 监测内容 监测仪测点布置 器 1 支护墙顶水平、垂经纬仪 墙顶上 、间距可结合现场情直位移 2 3

备注 20m~30m 水准仪 建筑物角点 况适当调整,关键部位必须布周边建筑物沉降 道路沉降 水准仪 路面,间距30m 置

2、监测数据 序号 监测内容 安全域 警戒域 危险域 速率警戒域 1 支护墙顶水平位<40mm 移 2 3 周边建筑物沉降 <20mm 道路沉降 <20mm 20-30mm >30mm 1mm/d 20-60mm >60mm 1mm/d 40-60mm >60mm 3mm/d 三、监测点布置

控制点包括基准点、工程基点及观测点,在选设和使用上应符合下列要求:

基准点为控制测量基准的控制点,应选设在变形影响范围以外,本工程设在基坑顶部红线内。所有监测点均应设在便于长期保存的稳定位置,使用时,应作稳定性检查。 四、监测仪器性能 序号 1 2 监测项目 监测仪器 精度要求 备 注 二等测量 支护墙顶侧向位移 J2 经纬仪 2S DS3水准周边建筑物沉降 仪 DS3水准高差中误差3mm/km 三等水准测量 3 道路沉降 仪 高差中误差3mm/km 三等水准测量 五、监测基本要求

每次观测时,应符合下列要求:

1.采用相同的观测线路和观测方法。 2.使用同一仪器和设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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