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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五章 药品质量标准的制订
第一节 概述
一、药品质量标准制订的目的和意义
(一)、药品质量标准是国家对药品质量、规格及检验方法所作的技术规定,是生
产、供应、使用、管理等部门必须共同遵循的法定依据。
(二)、对发展医药事业,提高社会、经济效益,促进国际交流等具有重要意义。
二、标准的分类
(一)、国家药品标准:中国药典,药品标准(为法定标准)
(二)、临床研究用药品质量标准 1、保证临床用药安全和临床结论的可靠。
2、用于临床研究用的药品与实验研究用的供试品是否为同一物质,并有相似的
性质。
3、供给临床试验用的各批药品是否有恒定的质量水平。
4、供给临床的药品是否能代表或基本上代表今后放大投产的质量水平。
5、仅供研制单位与临床试验单位使用。
(三)、暂行或试行药品标准
1、报试生产时-----(经临床试验后)暂行药品标准。
2、正式生产时-----(经暂行药品标准执行两年后)试行药品标准。该标准执行
两年后,如果质量好的再转为国家标准。 3、临床—暂行—试行—法定标准
(四)、企业标准 1、高于法定标准。
2、常规检验中采用较简易的方法来替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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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药品质量标准制订的原则
(一)、安全有效---坚持质量第一,从人民利益出发,结合生产实际和临床使用实际情况,使制定的质量标准能真正反映药品内在质量,对药物疗效影响大的或毒性
较大的杂质应严格控制。
(二)、先进性---采用国内外新成果、新技术、新方法,达到或超过国外标准,但
也要考虑国内实际水平。
(三)、针对性---根据生产和使用情况,有针对性地规定检查项目和确定合理的限
度,并考虑使用要求。
(四)、规范化----按照国家药监局制订的基本原则,基本要求,一般格式进行。 (五)、综上所述,药品质量标准的制订必须体现:“安全有效、技术先进、经济合
理、不断完善”的原则。 四、制订药品质量标准的基础 (一)、文献资料的查阅与整理。
(二)、了解有关研究资料,如:化学结构、理化常数,合成工艺,晶型,精制方
法,制剂工艺,辅料等。
(三)、药品质量标准制订工作的长期性(临床试验、试生产,生产、销售、使用),药品质量标准不是固定不变的,随着科学技术水平和生产水平的提高,药品质量标
准也将相应提高。
第一节 药品质量标准的主要内容
一、名称---标准化 (一)、命名原则:
1、科学、明确、简短,同类药应尽量采用已确定的词干命名。经国家药监部门
批准,即为法定名(通用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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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避免采用可能给患者以有关解剖学、生理学、病理学或治疗学暗示的药名。
3、外文名应尽量采用世界卫生组织编订的国际非专利药名(INN)。 4、中文名应与外文名相对应,采用音译、意译、音意合译。可查阅卫生部药典
委员会编订的“药名词汇”中的药物基团的通用词干。 5、化学名应按中国化学会编的“化学命名原则”命名。
6、盐类药品:酸名在前,盐基在后。
7、天然药物:外文名可采用来源命名,中文名可结合植物属种名命名。
8、制剂命名应与原料名一致。
9、复方制剂的命名可采用简缩方法,也可按处方中的主药命名。 例 氧氟沙星(Ofloxacin),本品为(土)-9-氟-2,3-二氢-3-甲基-10-(4-甲基-1-哌嗪基)-7-氧代-7H-吡啶并[1,2,3-de]-[1,4]苯并恶嗪-6-羧酸。
马来酸氯苯那敏(Chlorphenamine Maleate),本品为N,N-二甲基-γ-(4-氯
苯基)-2-吡啶丙胺顺丁烯二酸盐
复方磺胺嘧啶片(Compound Sulfadiazine Tablets)
二、性状
(一)、是药品质量的重要表征之一。包括:药物的外观色泽、嗅味、溶解度、晶型、物理常数(mp,bp,[a]tD,η,相对密度,凝点,吸收系数,酸值,皂化值,羟
基,碘值等)
(二)、外观——指药物的聚集状态、晶形、色泽以及臭、味等性质。例如,药典对无味红霉素的描述为“本品为白色结晶性粉末;无臭,无味或几乎无味”。对二巯
基丁二钠的描述为“本品为白色至微黄色的粉末;有类似蒜的特臭”。 (三)、此项目没有严格的检测方法和判断标准,仅用文字作一般性的描述,但如果药品的晶型、细度等对质量有较大影响须作严格控制时,应在检查项下另作具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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